※ 引述《femto (寒冷.)》之銘言:
: 我有個小小建議,提出來供大家參考
: 有些系所在初審時,就會要求國外畢業的PhD提供駐外單位的文件証明
: 但是一件文件証明要15USD,畢業証書加成績單就要30USD
: 再加上快遞往返的時間和金錢,以及文件正本的申請費用(敝校是8USD)
: 我認為過了初審再要求這些文件比較合理
: 一來,大部份的人都會投好幾所學校,且申請文件也不會退還
: 二來,指導教授等等的推薦信以及PAPER,其實就提供相當程度的証明,足以滿足初審時所需
: 雖然說,這是資方市場的時代,
: 勞方不計成本不計代價爭取百分之一的機會,被視為理所當然
: 但其實很多申請程序也可以聰明進化呀(比如要求寄論文紙本, etc.)
: 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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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細雨的午後 書頁裡悉哩哩地傳來 " 週期3 = ? "
然而我知道 當我正在日耳曼深處的黑森林
繼續發掘海森堡未曾做過的夢時 康德的諾言早已遠離.........
遠來的傳教士靜靜地看著山澗不斷反覆疊代自己的 過去 現在 和 未來
於是僅以 一顆量子渾沌
一本符號動力學 祝那發生在週一下午的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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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92.51
可以把駐外單位的文件證明拿去台灣的法院或是公證人做複本
一次五個複本約五百塊台幣 (不知漲價了沒), 隨到隨辦隨好
法律上的效力完全等於正本, 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