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psilon (我是EPS)》之銘言:
: 只通過系評,校評也可能會打槍對不對?
: 也就是,該系目前根本無法保證申請人最後一定會獲聘。
: 在這種情況下,基於公平原則,
: 申請人應該也沒有義務要保證現在就只選擇該系,而把其它學校的offer退掉。
: 如果有申請者搬出以上理由,
: 跟申請的系所說:
: “我最想到你們系,但現在我還不能拒絕其它系所的offer,
: 請把校評跑完再說”
: 會有什麼結果?
: 如果我是該系的主事者,我會認為這很合理。
來問的是首選的話 就像 E 大說的 這樣回合情合理
但如果先要求做決定的系所 其實是申請人心中的備案呢?
"我最想去別的校系 但是校評沒過的話 來你們這無魚蝦也好"?
其實也適合情合理啦 但是真的這樣回還有希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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