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erk:那種在邊緣的,如果升副時有用過,在升正時會被特別抓出來來 05/10 14:31
→ jerk:註明說升副教授已用過,至少我這學校如此 05/10 14:31
推 limingche:審查的責任應該是在各級會議吧? 我是說,有問題的話 05/10 15:23
→ limingche:應該也不用你負責.. 05/10 15:24
推 starmi:他想99-2升等,那2月之前的都不算才對 05/10 16:34
→ starmi:但是將來升正的就可以算了 05/10 16:35
→ starmi:不然建議他提100-1嘛 05/10 16:35
推 marsdaddy:敝校是確定已經accepted就可以,人家目前符合規定即可, 05/10 17:59
→ marsdaddy:你何必去管人家未來會怎樣呢?那也不是你的責任吧!!況且 05/10 17:59
→ marsdaddy:人家現在是符合規定,未來也不見得會如你說的取巧,相信 05/10 18:00
→ marsdaddy:人家是好人,有那麼難嗎?? 05/10 18:00
→ marsdaddy:況且用過的下次就會註明,我是覺得你有點多慮了.. 05/10 18:02
推 kia:條文寫得很清楚,送審前拿到接受證明即可..... 05/10 19:46
→ SINOLOGY:自問自答:93年學審會函文指出 在證明書開具日起算一年內 05/10 21:28
→ SINOLOGY:刊出 都能算入該次申請升等之專門著作 意即就算沒刊出 05/10 21:30
→ SINOLOGY:只要其預計刊出時間落在證明書日期到校教評會決議日期 05/10 21:31
→ SINOLOGY:之間 都可以算囉~~謝謝各位參與討論 05/10 21:31
→ fyhsu:刊出有分ON-LINE或紙本印出,每個學校都不一定,而且都有校教 05/11 09:32
→ fyhsu:評委員做把關,另外代表作只要在升等日後的一年內刊出即可 05/11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