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ircadian:看來要臉皮厚一點才能生存 05/24 22:51
→ puec2:很正常,有聽過管理公共儀器的要求使用儀器就要掛名。 05/24 23:06
嗯嗯,不過,這個跟掛名與否不一樣。敝人發的papers一向都是有貢獻的都有獎。包括這
次的結果也是一樣。連教我怎麼操作設備的大哥我都算他一份。大家開心就好。
不過,我們這邊申請專利有分Inventor跟Contributor。內部只有Inventor有算積分。並
且Inventor跟Contributor的分際是很明確規定的。幫忙作實驗,提供設備,甚至是幫忙寫
程式的,只要方法本身不是你提出來,頂多就是Contributors。申請時必要的話還要提供
筆記手稿証明。這次讓他列名,純綷是人情問題。
※ 編輯: cybergenie 來自: 116.14.142.203 (05/24 23:28)
推 SakuraWars:新加坡今年好像有點慘,NSF Fellowship 也沒開缺 05/24 23:23
→ dos792:留下email, 你可以輕易幹掉這人 05/25 00:06
推 Epsilon:推樓上.... 幹不幹掉其次,留著自保或當未來的酬碼都行。 05/25 00:15
唉,東西當然是要留著。不過,希望一輩子都不需要拿這個酬碼出來用才好~
※ 編輯: cybergenie 來自: 116.14.142.203 (05/25 01:10)
推 insert66:哪裡都有這種人,台灣也不例外~ 05/25 09:09
→ fyhsu:沒有實質貢獻而列在發明人,有人去議舉的話,這專利會被撤消 05/25 09:33
推 anain:沒貢獻列發名人OK啦,只要裡面人沒意見,說抽菸時討論出來的 05/25 12:11
→ anain:不用有什麼證據,發明就是一句話貢獻也算,作者群爽就好 05/25 12:13
→ guam:被檢舉的話的確是要提出證明的...絕非樓上說的那樣 05/25 20:07
→ saltlake:樓樓上的說法嚴重低估人在專利利潤之下可以幹出的事情 05/25 21:35
→ saltlake:被既有專利卡住或者被告侵權的最有力手段之一 就是攻擊 05/25 21:35
→ saltlake:對方專利無效 而把非發明人列入 是律師最喜歡詰問發掘以 05/25 21:36
→ saltlake:讓專利無效的合法手段之一 05/25 21:36
s大請教一下. 那位老兄的論點是說他是initial project的成員之一, 也就是點出需要往
這個方向作的人. 因此名列發明人是合理. 我自己是覺得有點怪, 畢竟天天喊著要上火星
的人一大堆, 總不好最後上了火星的人還要付專利費給每個喊過的人吧..
不過我這方面的知識不好, 可能英文表達也有問題. 如此可以算列入發明人理由之一嗎?
※ 編輯: cybergenie 來自: 116.14.142.203 (05/25 21:50)
推 anain:不是不重要,而是很不容易因為作者貢獻疑慮而被撤銷 05/25 22:07
→ anain:假設A B C(掛名)三人提出Claim 1,2,3,AB在可能會被撤銷下 05/25 22:09
→ anain:說明是三人一起討論,分別貢獻一個Claim且由A主筆,其餘審閱 05/25 22:10
→ anain:又能怎麼樣? 專利常只是設計、分析、說明一個可行的想法 05/25 22:11
→ anain:我看過不少大廠的專利提案單,只有作者欄,沒有工作分配欄 05/25 22:12
推 anain:是有貢獻百分比..但填上去要怎麼評斷? 每個人橋好就好了 05/25 22:16
→ fyhsu:發明過程的書面資料是很重要,這些都是要經得起檢視的 05/25 22:21
→ fyhsu:而且專利是需要能實現的,不是可行的想法就可以成為專利 05/25 22:24
→ fyhsu:過去在申請專利的時候,每個發明人須把實驗紀錄本附上 05/25 22:26
→ fyhsu:有寫的地方需要押日期,還須有2個見證人簽名 05/25 22:28
我個人作研究的習慣不太好. 沒有作記錄的習慣. 最糟的是常常跟同事討論自己的想法時
太興奮講得太多..不久前才吃了一個悶虧. 一個中國籍剛到任的PI, 熟了後常常到我辦公
室討論我最近在作的東西以及一些新的想法. 之後過沒多久聽他要提計劃, 甚至開始在作
某東西, 跟本就是之前跟他提過我的想法套在其他類似的環境條件下..我雖然很喜歡討論
研究的過程, 但這種事還真的讓人高興不起來..不管在什麼地方, 學術鬥爭都是明著來的
..以後還是多保留一點才好..
※ 編輯: cybergenie 來自: 116.14.142.203 (05/25 22:44)
推 anain:同意這嚴謹的要求,不過即使鴻海,應該大部分專利要被撤吧.. 05/25 23:17
→ anain:要能實現沒錯,但沒有必要真的實現給他看,分析證明即可 05/25 23:19
→ anain:難道每個新產品的想法專利..都要附一個成品給專利局? 05/25 23:20
→ fyhsu:我只聽過發明,新型,新式樣專利,沒聽過有想法專利,願聞其詳 05/25 23:29
噓 anain:所有專利都是由想法產生,以不同型式表現、公開(ex:設計圖) 05/26 09:35
推 anain:最近提了幾個專利,今天事務所的人來,問了一下此問題 05/26 12:15
→ anain:想法跟我講的一樣,掛名是很好迴避的 05/26 12:16
→ anain:會被質疑的情況是,只有單一作者,人家要你提出過程跟證明 05/26 12:18
→ anain:還有單一作者專利的延伸專利作者群(EX:沒有母專利發明人) 05/26 12:19
推 anain:有時掛名是必要的手段,例如老闆就常想要掛名 05/26 12:27
→ anain:其是關係到對公司的專利權利(ex這個員工離職所衍生的問題) 05/26 12:28
→ anain:所以沒有專利公司會追問提案人,每個作者實際做了什麼. 05/26 12:29
推 qtzbbztq:老實說這個人不太聰明 這種事情怎麼可以透過EMAIL聯絡:P 05/26 16:47
其實我也滿意外, 很多人臉上都川川川了. 因為他我必需要將很多人都列入. 要不然就會
有很多不必要的紛爭..可是呢, 他還是一付理直氣壯的樣子..聰明嘛..有辦法去牛津的應
該不會太差..我猜想他應該是認為這是他應得的. 因為後來跟作生醫的同事聊, 知道其實
作生醫研究的作出來的成果, 很難分說那一部份是誰作的. 跟我們作工程的不一樣. 我們
東西是誰作的就是誰的. 定義比較明確. 也許這是生醫的一貫作法也說不定..
※ 編輯: cybergenie 來自: 116.14.142.203 (05/26 21:48)
→ fyhsu:C大,如果你想知較正確的專利權利,你可以去看專利法 05/27 13:19
→ fyhsu:法的精神搞清楚了,你就知道怎保護自己的權利 05/27 13:20
→ fyhsu:我也不知A大在噓什麼?"想法專利"這名詞是你提出來的 05/27 13:23
→ fyhsu:在專利法條上是沒有想法專利,你要不要再去問一下你的 05/27 13:26
→ fyhsu:專利事務所. 我也搞不懂老闆幹嘛要掛在發明人 05/27 13:28
→ fyhsu:專利所有權人是老闆就好了,也可請A大在開釋一下 05/27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