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nx (...)
看板AfterPhD
標題Re: [請益] 國外博士後研究相關問題
時間Wed Jun 8 15:36:37 2011
※ 引述《iceraining (把賺錢養成習慣)》之銘言:
: 各位前輩您好
: 想在此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 最近有機會可到美國進行一個研究工作
: 因為國際合作的一些原因,所以未來我可能掛在國內教授名下的博士後研究(已申請到)
: 但是研究的地點皆會在美國進行,而在美國方面的經費會由美國的教授負責
: 但現在衍生一個問題就是,再申請DS-2019時,對方希望我先提供我確定已經獲得
: 國科會博士後研究的經費核定清單英文版本,或是Financial Statement
: 但經過我詢問過本學門的承辦人,對方是說綜合處內沒人有聽過有英文版
: 博士後研究經費清單
: 目前我已經拿到中文版本的博士後研究經費核定清單,想請問是否有相同經驗的前輩
: 能提供該如何解決此問題...
: 萬分感謝!
這會有點問題
目前國科會的博士後
不管是業務費下包含的博後,或是綜合處下有額外核定清單的博後
理論上
都不允許長時間在國外執行計畫
若因為計畫真的有需要
必須要向國科會提出額外申請
而且有時間限制(印象中是三個月)
超過的時間必須繳回薪水
因為這樣,所以當然也沒有英文版的清單囉
尤其,由原po的文中看起來
你的博後是屬於由綜合處所核給
有獨立薪資核定清單的博後
所以,要領國科會的薪水,然後在國外執行計畫
"可能"會有違反規定的疑慮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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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經驗,大家討論看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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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6.175.170
推 iceraining:國科會博士後研究申請時,即需要載明「研究計畫地點」 06/08 17:16
→ iceraining:此部分在申請時已經詢問過相關學門承辦人,並照實填寫 06/08 17:17
→ iceraining:審核通過。所以應該是沒有問題的...謝謝 06/08 17:17
推 ceries:你知道承辦人說可以到時候也不一定可以嗎?沒有白紙黑字出 06/09 02:03
→ ceries:錯了,他也會裝傻不認帳 06/09 02:03
推 xiang:非常同意樓上 06/09 11:25
→ roysos:一切依規定辦理--> 標準說法 06/09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