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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lfgogun (入於大定出於自在)》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聘期與六年條款 : 目前看到的學校徵專任教師廣告, 普遍都只寫聘期是從2或8月開始, : 並未提及是幾年一聘, 所以想請教版上先進, : 假如打聽到某校是6年條款, 是否可回推該校新聘的專任老師會是6年一聘? : → tainanuser:第1、2年都是一年一聘,之後都兩年一聘... 06/30 23:37 : → cwind07:6年條款不是指聘期 你槁錯了 07/01 00:39 : → JetW:是指六年內要升到副教授 07/01 01:02 : → JetW:怎麼會有這麼天真的問題啊?! :) 07/01 01:03 : 推 limingche:六 年 條 款 是 六 年 沒 升 等 不 續 聘 !!! 07/01 01:04 : 推 vivianleigh:可以說現在的學生素質都是這麼.........嗎? 07/01 09:17 : → samsun0712:恩,樓上完全正確,是六年內升等囉,加油 07/01 09:27 : → HotDesert:連正教授聘書都是兩年的了,不用提新進助理教授了 07/01 11:04 : → roysos:看原PO的登入次數應該有點年紀啦,居然問這種問題 XD 07/01 11:31 : → selfgogun:先謝謝大家的解釋.也為這個笨問題道歉, 讓大家見笑了. 07/01 11:37 六年內必須升等完成, 否則可能被解聘. 這個做法是最近幾年定的各校 辦法, 明顯是在反應退場與年青新畢業博要求的汰劣機制. 中華民國的教育部愛管閒事是從成立以來就先天具有的. 跟六年有關的就是: 博士最高修業年限六年, 正面就是促使指導教授趕快放人, 負面就是讓不行的 早日了斷一件掛心的期許. 而此要求造成其中一個變化, 就是各校明訂博 生發表幾篇論文後可以提出畢業請求. 正面就是消弱 "作之師" 者的威權 統制, 反面就是數paper畢業, 完全跟國外一般做法大異其趣. 以前, 有博士學位就可聘為副教授, 但大學教師就是有階級, 歐日制以實驗研 究室為單位, 只有一位大教授, 實驗研究室裡的都需接受大檔頭指點. 往日, 有些系所指定教授才能當主任, 主管, 也才能擔任審查職位, 才能在研究所當 博導, 而有些重點大計劃則要教授才能主持, 在國家缺人才, 新學校(很少有新 校主管會去扛教授來搶自己的官位)搶不到國科會或教育部補助經費的情況下, 很多學校開始提議要有六年升等條款. 有相當多的副教授, 認真教書, 指導碩士生, 發表論文, 也申請計劃補助, 甚 至代理主管, 但就是不想升等淌混水. 以前那個時代, 有些人就是不想當橡皮 圖章. 這種事跟某些已經升到頂無法再加薪但又不滿待遇不如往日大學同學的 正教授們或是想更上一層樓當部長, 校長的想法又是不同的. 解嚴前後, 海外 回國報效者日益增多, 對高待遇的需求, 就先發生在 "終身聘"及 "特殊高待遇" 及 "教授治校 民主投票選舉" "高官高待遇" 這種事上. 一旦檢討"何者可以終身聘?"這種問題後, 六年升等條款就一再被提起, 但在那 種省籍意識, 統獨衝突, 還政於民的時代, 新老回國學人的盡心之做就是量產 博士搶天下, 從修憲之後就是量產博士大量進入改制的科大. 當科大再也塞不 進新科博士後, 所謂: 1.計劃與升等只數 SCI paper 2.大學科系評鑑, 塞 PHD 3.六年不升等, 解聘 4.教授每兩年自我評鑑, 不達標者不加薪甚至解聘. 5.5Y500E 猛數Paper 進百大 這幾點都是最近 5 年的事. 其中, 學校的人事聘用權據當校長的說: 已經是首長全權責任制. 從陳水扁第二任開始, 往日的教授治校已近廢止, 學校最高權力機關再也不是 學校校務會議. 沒有經濟成長, 當然會變窮, 但沒有子弟可以教, 任何學校都得關門. 少子化, 就是年輕一代已看透, 厭倦 "作之父" 為他人作嫁衣的 下場. ======== 到目前為止, 六年條款對受聘者的最大法律威脅就是 聘書 上的聘用合約 簽署. 但怎麼法令保障, 學校倒了就跟公司倒斃, 員工欠薪無著是完全同樣的事.
Gaussian09:"愛管閒事"?如果沒有訂定退場機制是不是也要批評一下? 07/01 14:49
Gaussian09:很多事件已經變成了為批評和批評了。 07/01 14:51
中華民國的教育部先天就是會被批評的單位, 因為她是公務預算的公務系統 本就會受監督與批評. 但她卻是經常以行政命令來影響全體國民. 中華民國有考試院, 公務人員進 升舉才任用考試是考試院這個大院的事. 但教育部隸屬那個院? 往日教師是 公務人員, 但其進用升遷卻不是公務人員的考選, 這不就是愛管閒事. 今日 , 教師要與公務員脫勾, 但卻又不願完全使之脫離, 公立大學就成了非官非 民系統, 如今私校與公立學校皆接受公務經費補助, 那國家資產又如何分割 隸屬? 進場補助, 退場也補助嗎? 還是補助學校的學官配合上意做事? 做出壞事還能不受批評, 天底下還會有公理正義? 批評 離 革命造反 還遠得很, 台灣離 "革命造反有理" 的發源地還落後的遠. ※ 編輯: ggg12345 來自: 140.115.5.104 (07/01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