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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krjames (Gemini)》之銘言: : 想請教各位先進 : 共同主持人與協同主持人的定義上有何不同? : 網路上好像沒找到相關的名詞認定 : 最近研究案有碰到這問題 : 謝謝! 我猜 共同主持人 --> co-PI 協同主持人 --> collaborator 差別是 co-PI對於計畫的制定執行有一定程度的決定權 而collaborator則只要協助計畫執行即可 然後以國外 (美國, 新加坡) 的規矩是.. 計畫所有權歸PI和co-PI, 如有專利產生也是落在PI和co-PI上 另外, 計畫經費直接撥到PI和co-PI 帳戶 collaborator需要經費需和PI, co-PI 帳戶支用 只不過, 規定是死的, 人腦是活的... 像是專利, 經費問題, 現今collaborator 也可以透過間接方式取得... -- 如果能在開滿了梔子花的山坡上 與你相遇 如果能 眷地愛過一次再別離 那麼 再長久的一生 不也就只是 就只是 回首時 那短短的一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7.132.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