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krjames (Gemini)》之銘言:
: 想請教各位先進
: 共同主持人與協同主持人的定義上有何不同?
: 網路上好像沒找到相關的名詞認定
: 最近研究案有碰到這問題
: 謝謝!
我猜 共同主持人 --> co-PI
協同主持人 --> collaborator
差別是 co-PI對於計畫的制定執行有一定程度的決定權
而collaborator則只要協助計畫執行即可
然後以國外 (美國, 新加坡) 的規矩是..
計畫所有權歸PI和co-PI, 如有專利產生也是落在PI和co-PI上
另外, 計畫經費直接撥到PI和co-PI 帳戶
collaborator需要經費需和PI, co-PI 帳戶支用
只不過, 規定是死的, 人腦是活的...
像是專利, 經費問題, 現今collaborator 也可以透過間接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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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在開滿了梔子花的山坡上 與你相遇
如果能 眷地愛過一次再別離
那麼 再長久的一生 不也就只是 就只是
回首時 那短短的一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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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37.132.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