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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領域或我看過的例子 博士論文改寫將來可能有麻煩 升等的規則是需有優於前等的著作 你的博士論文已經用來升等成為助理教授(或副教授,舊制) 之後又用來改寫成期刊文章 若用來當作升等時的主要著作 你可能要能向審查人或教評委員證實你的改寫"優於"博士學位論文 三個審查人 只要一人有意見 而你無法反駁 不管其他兩人如何評分 這次的升等就不算了 更糟的是這篇主要著作不能用來下次再提升等用 (可改列參考著作) 但必須還要再生出一篇主要著作 ※ 引述《yyyjjb (西門魚)》之銘言: : 版上先進新年快樂: : 小弟最近才拿到博士學位,回來台灣後除了面試之外, : 同時也關心日後助理教授升副教授的規則。 : 現在發現,台灣學界似乎並不將博士論文所改寫的期刊文章算入日後升等的點數中。 : 想請教一下,這是學界通例,還是只有某些學校這樣規定? : 小弟目前還沒將博論改寫成期刊文章,但是這樣的條款, : 對新進的助理教授,似乎吃虧很大。 : 我們領域(社會科學)收資料的時間比較久,寫新計畫找錢又得花一定的時間。 : 所以對我來說,改寫博士論文投稿,是最快有產出的方式。 : 這樣的條款真是讓我有點擔心日後升等是條漫漫長路。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7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