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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ife.chinatimes.com/life/100316/112012051400039.html 上網複製+貼上 學界文抄公遽增 2012-05-14 中國時報 李宗祐/台北報導 停權事小 學術生命不保  網路興起後,學術界抄襲歪風也越演越烈!國科會統計,過去四年被裁定涉嫌抄襲 及造假等案例逐年攀升,每年平均件數也較往年增加兩倍以上。最誇張的案例是,有位學 者歷年發表的著作,全部抄襲國外的碩、博士論文,堪稱我國學術發展史上抄最大的「文 抄公」。  國科會副主委張清風指出,近四年被裁定違反學術倫理的案例仍以「抄襲」(內容 全部或大部分抄襲他人論文或著作)最多、占所有案例的一半;其次是「未適當引註」、 超過廿二%。主因是網路資訊發達,學者很容易透過網路「copy」 (複製)和「paste」 (貼上),把別人的研究成果「整個搬過來」。  國科會官員指出,早在八、九年前就發現,網路助長學術抄襲歪風,這幾年不斷呼 籲學界自重,卻適得其反,每年裁定違反學術倫理案例持續成長,去年更創歷年最高的十 七件。  國科會分析,自民國八十八年實施《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後、到九十五 年,1;37;42每年平均查獲約三.三七五件,過去四年每年卻平均增加到十一件。  「很多年輕學者不知道把別人的東西從網路整個搬過來,是違反學術倫理的不適當 行為!」張清風直言,國科會還發現有很資深的學者也會這麼做。他認為,近年違反學術 倫理案例倍增,主因是國人愈來愈重視智慧財產權,若發現某人發表的研究成果有「似曾 相識」的感覺,就會提出檢舉。  國科會彙整歷年抄襲案例類型,情節最誇張的是,有一個學者歷年發表的著作竟然 「全部」抄襲國外學者的碩、博士論文;也有學者「逐句翻譯」國外論文,再向國科會申 請研究計畫補助。  最常見的是,指導教授剽竊碩博士班學生的論文後發表,或當作自己的研究成果, 向國科會申請研究補助。有更離譜的是,A、B兩個學者不約而同抄襲C學者的研究方法 ,各自申請研究經費補助而被國科會抓包。 -- 「性的誘惑力也要遮遮掩掩才得濃厚。美人睡在紅綃帳裏,只露玉臂半條,青絲一綹是 動人的,若叫太太裸體站在五百支光的電燈下看半個鐘頭,一夜春夢便做不成了......戀 愛本是性欲加上幻想成功的東西,青年人青春正旺,富於幻想,故喜歡像煞有介事的談情 說愛,到了中年洞悉世故,便再也提不起那股傻勁來發癡發狂了,夫婦之間頂要緊的還是 相瞞相騙,相異相殊。」 蘇青,〈論離婚〉《古今雜誌》42(1942.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24.170
allisoniu:如果記者說的是十多年前的大案,當事人改名換姓後到對岸 05/15 10:50
allisoniu:繼續當教授了.. 05/15 10:51
MrMagnus:指導教授拿碩博士學生論文當做自己研究成果? 05/15 11:09
MrMagnus:學生的東西不是本來就歸指導教授嗎? 05/15 11:09
MrMagnus:國人愈來愈重視"智慧財產權" 還是越來越需要鬥倒異己? 05/15 11:10
xeins:樓上的第二句是自己腦補 論證上你要先設下教授有貢獻的前提 05/15 11:30
xeins:否則那種教授任何貢獻都沒有的情況(你多見見世面就知其存在) 05/15 11:31
xeins:你還講得那麼理所當然渾然不知犯了邏輯謬誤 不是腦補是什麼? 05/15 11:32
xeins:亦即1.若滿足前提時則結論成立;2.無法滿足前提則結論不成立~ 05/15 11:37
MrMagnus:如果研究是用指導教授找的錢跟儀器 他不就有貢獻了? 05/15 11:37
mzac1b:可能由於領域不同 對學生的論文歸屬 觀點也不同吧~ 05/15 11:37
MrMagnus:我是不知道文組的情形如何 不過理工自然科學類的 05/15 11:40
MrMagnus:2應該是100%確定的 學生不可能把東西歸為己有 05/15 11:41
MrMagnus:甚至可能指導教授不同意學生發表成果 學生便不能發表 05/15 11:43
uka123ily:用錢跟儀器跟有貢獻是兩回事 05/15 11:53
ggg12345:正命題成立否命題未必成立.天雨地必濕,但天不雨地可能濕! 05/15 13:07
limingche:總之碩論的東西你就是不能用,用了沒引用就是抄.. 05/15 14:26
limingche:這有太多判例了.. 05/15 14:26
limingche:不管是不是你指導,不管是不是你幫他寫,或學長幫忙 05/15 14:27
limingche:不管你出多少錢多少設備..有用到就要正確引用.. 05/15 14:28
limingche:但我個人覺得很不合理..尤其被自己學生告的人真冤.. 05/15 14:30
uka123ily:不正當合理引用沒啥冤的,不告而取就是偷> 05/15 14:57
uka123ily:學術規範就是誠信,明知故犯沒啥好說的吧 05/15 15:00
JamKeven:我想,他指的是如果真的沒用就都別發..不要嘴說沒有用... 05/15 15:40
JamKeven:但是發出來後,發現其中關於原創部分界定不清..甚至很明 05/15 15:41
JamKeven:顯將原創者排除在外的情形吧 05/15 15:42
sneak: 如果記者說的是十多年前 https://daxiv.com 11/11 20:38
sneak: 正命題成立否命題未必成 https://daxiv.com 01/06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