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scc (一奈米一世界)
看板AfterPhD
標題[新聞] 涉詐領助理費 2教授判無罪
時間Tue May 22 21:52:33 2012
今天收到學校人事室寄來的mail,提到這個新聞中其中一個教授因為博士論文涉
及抄襲而被教育部核定五年內不得任教於其他大專院校,沒想到兩個人不和,搞到
工作都沒了,真是始料未及。
不過我貼這篇新聞的用意是,用學生當人頭似乎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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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牟玉珮/基隆報導】 2010.12.17
基隆地院審理國立海洋大學副教授柯xx被控詐領54萬5千元助理費案,認為人事
費本就是計畫主持人可自由運用的權限,被告並未偽造報支單據,雖手法可議,但不
構成詐欺犯行,判決無罪,同案被告助理教授高xx因同樣理由,獲判無罪。
海大運輸與航海科學系助理教授高xx(46歲)因與副教授柯xx(50歲)不和,
檢舉柯xx91年主持「基隆港MGIS地圖航測計畫」研究計畫案時,明知7名學生甚少
或並未從事研究助理工作,卻報列研究助理,使人事費直接進學生帳戶,統一由高x
x提領,全部63萬5千元研究助理費,學生只收到9萬元,其餘由柯xx據為己有,由
於高xx負責行政業務,兩人遭檢方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罪嫌起訴。
院方審理時,學生有的承認並未參與計畫,也未領錢,有的則是參與其中一部分,
領到少許助理費。高xx和柯xx互推責任,高xx說都是柯xx要學生去開戶,第
1次撥款下來,柯xx叫他去領學生帳戶裡的錢,領出後全部交給柯xx;柯xx則
稱,當時高xx負責行政業務,在他完全不知的情況下侵占應撥交學生的人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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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7.115.110
→ NotUniqueSol:校系名稱都報了 那個xx有意義嗎 XD 05/22 21:57
→ NotUniqueSol:不過資料上高xx是助教 而非助理教授 05/22 21:59
推 O2PLASMA:看起來是不能用詐欺起訴. 05/22 22:00
推 fallwind:要用貪污嗎? 05/22 22:21
→ blence:高XX應該是不久前才被自己指導教授柯XX提報論文造假,所以被 05/22 22:28
→ blence:剝奪博士學位,連帶助理教授資格也....簡稱助理了吧 05/22 22:29
→ He:只要有任何一個學生敢站出來說自己並未授權給教授提領的權力 05/23 04:22
→ He:表示是教授自行使用他的戶頭 甚至是強迫學生授權使用 05/23 04:23
→ He:那就絕對不會無罪了 所以其中必有螃蟹存在啊~ 05/23 04:23
→ He:甚至 承認並未參與計畫的學生就已經有罪了 報帳的人也有罪 05/23 04:24
→ He:報支人事費時都要寫工作內容的 未參與計畫卻有工作內容 05/23 04:25
→ He:這螃蟹還真不小~ 05/23 04:25
推 kbaa:大家都在喝可樂,吃爆米花..看他們師生兩個上演抓頭髮,扯奶罩 05/23 07:32
推 kbaa:的戲碼...錢看起來是小數目, 賠了名譽事情比較大條.. 05/23 07:36
推 angeleu:這學校的海運師資結構很多是師徒,惹了大老沒啥好下場 05/23 09:17
推 uka123ily:台灣學界又不在意名譽,有利害關係可用沒人會在意名譽 05/23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