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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n/23/today-life6.htm 學界不實核銷 立委擬提除罪化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最近檢方偵辦申請政府機關專案研究計畫、卻以不實發票核銷 補助經費的大學教授、副教授,由於涉及貪污罪責,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最近展開連署提案 「會計法增訂第九十九條之二條文草案」,擬比照政務人員的「特別費」予以除罪化。 修正草案明定,凡是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各機關支用的補助專題研究計畫, 都視為承攬制,解除補助經費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的財務責任,而且 如果涉及刑事責任,一律不罰。不過,蔡正元在提案說明中也說,「核銷不實之費用,應 予繳回。」 蔡正元表示,由於申請公費補助,研究計畫主持人必須依現行「會計法」規定核銷,如果 核銷不盡周全、觸犯貪污罪,將會降低學術界進行專案研究的意願。 蔡正元說,如果政治人物的特別費可以除罪化,教授的研究補助經費,沒有道理不能比照 辦理,否則國內將有一千多位教授、副教授陷入貪污罪的訴訟之中,希望下會期能儘快完 成修法。 === 不實發票請款 2學者判刑8月 〔記者王錦義、謝武雄、羅正明/綜合報導〕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小組」總主筆賴澤 涵與中央大學副教授謝艾潔,九十三年間標得桃園縣政府「編纂桃園縣志」案,涉以不實 發票申領經費,詐領約一二九萬元;新竹地方法院依詐欺罪,判處兩人應執行八個月徒刑 ,得易科罰金。 七十二歲的賴澤涵曾任中央大學客家學院院長、客家研究中心主任及文學院長,在歷史界 學術地位高;五十六歲的謝艾潔,為傑出藝術薪傳獎金獅獎、第一屆民族歌謠獎得主,是 知名聲樂家。 檢警調查,賴澤涵九十三到九十六年在玄奘大學任職期間,以玄奘名義標得桃園縣政府「 編纂桃園縣志」專業服務案,並委託謝艾潔任副總編纂。賴在九十三年間,向不知情的一 家印刷公司表示「有影印工作要交給你辦」,但實際上並沒有從事編輯、印刷工作,卻仍 要求對方先提供三張合計一二九萬元的發票,再由謝交給助理彙整,向玄奘詐領經費。 賴、謝兩人都否認犯行,且向法院主張說,因印刷廠突然說人力不足、無法如期完成,為 了讓縣志出版順利,自己才承接下編輯工作,請領的費用都是編輯勞務所得,沒有詐領; 為讓經費運用順暢,才請廠商分三期開立發票。針對判決結果,賴澤涵透過研究人員對外 表示:「這是天大的冤枉!」 兩人喊冤 否認犯行 桃園縣政府文化局長張壯謀表示,當初是編纂團隊成員向玄奘提出檢舉,才查出此事;玄 奘提告後由法院判決,文化局將和律師研究,是否要追討詐領的款項。 張壯謀說,當初與玄奘的合約,要求縣志有十五個分誌,每個分誌要有五個進度報告,但 玄奘只繳了五十七個進度報告,因此總金額三二○○萬元,只給付二六一四.四萬元,尚 有尾款五八五.六萬元未付;玄奘必須先繳交逾期違約金六三○萬元才能領取尾款,但玄 奘認為並無違約,因此不願繳納。 -- 政見跳票 #╲ ╱ 再亂治國ㄚ!? 依法行政, ◢ ◢ ◢▃▂▁╲ 八年遺毒 ▼▼▼▼ 通通桶下去!! 謝謝指教! 奇怪ㄟ你! 報紙執政 ▲▲▲▲ˊ ˋ ˊˋ 6 謝謝指教 版主 叭叭~下台!! < 逆風高灰 = ° -治 國 無 能 ° [治國無能] | \ψ \/\/▃▃▃▃▃▃▃▃▃▃▃▃▃ mm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0.133.129
ung:覺得沒有必要除罪,不實發票報帳本來就是犯罪,實買實核才是對的 06/23 19:10
uka123ily:報帳可以欺騙,結案報告呢? 06/23 19:11
uka123ily:這本來就不符合研究倫理,為什麼要搞這些? 06/23 19:11
kk456:有趣的是,看到好幾個學生助理為了學者能因此解套而感到高興 06/24 00:24
chickenboy:至少真正有問題的要抓出來吧 06/24 13:08
a091316104:不意外 06/24 21:26
logphase:1.10萬以下設備不需專列設備費報銷! 06/24 21:49
logphase:2.剩餘款項可以全額轉為結餘款繼續使用! 06/24 21:49
logphase:以上兩點可以避免報假帳! 06/24 21:50
logphase:....個人意見! 06/24 21:50
uka123ily:設備就是設備,不專列核銷是要會計跳海嘛? 06/24 22:27
uka123ily:問題並不是出在核銷名目吧 06/24 22:28
logphase:好奇你是哪個研究領域的?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06/25 16:19
uka123ily:10萬元以下設備不列設備? 那是要列什麼? 06/25 18:43
uka123ily:設備就是設備,問題是怎麼核銷。 06/25 18:43
uka123ily:要不要可以簡化什麼上簽跑採購的流程,動名目要幹嘛 06/25 18:44
uka123ily:你會薪資是當成雜支核銷嘛 06/25 18:44
logphase:一支pipet幾千元, 你會寫計畫時列為設備嗎? 06/25 20:43
puec2:是設備阿 我用的pipet都有貼財產 06/25 20:45
logphase:是財產或該稱作物品吧!? 06/25 20:49
logphase:我前面的意思是你是款項為設備費買的嗎? 06/25 20:50
logphase:小東西很難為其專門編設備費! 06/25 20:51
logphase:我都是用物品報銷,但這也編財產! 06/25 20:51
puec2:是設備費買的沒錯 06/25 20:52
logphase:這兩者是有差別的!至少,我的領域中,計畫中編pipet是不准 06/25 20:54
logphase:都是用業務費去買,編成物品! 06/25 20:55
logphase:但過程就會比較麻煩!至少會計會嫌麻煩!一支pipet一貼紙! 06/25 20:57
puec2:是阿 就是這樣 一pipet一貼紙 06/25 21:03
logphase:所以常常頂著鋼盔被念到暴!一支一支買,還被認為規避招標! 06/25 21:06
uka123ily:我們不用錢的都貼財產了你覺得呢 06/26 08:07
sneak: 這兩者是有差別的!至少 https://daxiv.com 11/11 20:42
sneak: 設備就是設備,不專列核 https://noxiv.com 01/06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