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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有則影片是 義守 宿舍 斷網 學生就要暴動了 以前在電腦教室上課 底下學生全都在玩online game 現在連在一般教室上課 學生也在底下用手滑呀滑的 雖然覺得都讀到大學了 實在不該管太多 不過,這年頭不一樣了 之前也發生過某校的兼任老師被媒體報說 學生在底下打牌聊天老師都不管 結果老師就不續聘了 而且,連上課秩序都維持不了還當什麼老師 雖然現在已淪落到大學老師上課還要管秩序 我已經隱忍了一學期了 實在很想下學期帶個箱子去上課 上課前把手機交出來 不過,這樣大概學生又要暴動了 電腦教室上課玩game還可直接斷網 學生上課玩手機又不能斷他們的3G 有無前輩上課會管學生玩手機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206.147 ※ 編輯: vonnewman 來自: 111.255.206.147 (01/03 19:37)
prior:我都是遊戲規則加退選前就講清楚:禁止手機,禁止平板,禁止 01/03 19:46
prior:上課聊天飲食,禁止睡覺,願意遵守就留,不願遵守就送客。幾 01/03 19:47
prior:年下來倒是大家都很清楚,會來修課的多是真心想學東西的。學 01/03 19:47
prior:生會為了上課手機鬧鐘響跟我道歉。但拿手機拍課堂黑板或是投 01/03 19:48
prior:影片我倒是可以接受的,不過學生多半帶相機來拍。殺一儆百, 01/03 19:48
prior:當規則一開始都清楚,就沒有模糊空間可以挑戰了。你情我願。 01/03 19:49
prior:忘了說,我是中前段的私立大學,不是什麼5Y500E。 01/03 19:50
ceries:玩手機我不會管,畢竟沒吵到他人就好,講話的會被我趕出去 01/03 21:19
ceries:只是我會勸他們說,要玩手機不聽課的話為何不回家玩就好? 01/03 21:20
wildwolf:我跟學生meeting的時候,底下也是好幾個研究生在滑手機啊 01/03 21:39
ranger66:我建議就在成績增列, 如玩手機被抓到總成績扣X分 01/03 22:43
ranger66:我在課堂上也是一開始就說明成績計算方式, 條列好幾樣, 01/03 22:44
ranger66:缺課未請假總成績扣10分, 上課睡覺總成績扣10分,穿拖鞋 01/03 22:45
ranger66:汗衫總成績再扣10分, 目前實施下來還算ok 01/03 22:46
koala945:兼任老師不管秩序是不續聘,管了只怕會立刻解聘 01/04 20:38
alaric:帶個頻蔽器, 上課就開啟, 全部手機都斷訊. 肯定很安靜. 01/05 00:08
flac:最好的方式就如P大說的 第一周先跟學生講好遊戲規則即可 01/05 11:56
flac:現在的大學生也不至於這麼不明事理 至少還懂得信用與義氣 01/05 11:56
flac:有時候用"大家說好的規則"會比"單方面的規定與管理"來得有效 01/05 11:57
os32:缺課未請假 上課睡覺 穿拖鞋汗衫 就算明文列在課程大綱裡面 01/05 23:21
os32:扣總成績十分明顯的"不符合比例原則" 學生真的因為這樣被當掉 01/05 23:22
os32:去找教務處投訴 倒楣的還是老師 01/05 23:23
os32:老師權力沒那麼大 之前有老師因為抓到學生期末考"疑似" 01/05 23:25
os32:集體作弊 把疑似作弊的全部當掉 學生最後去申訴 也逆轉勝了 01/05 23:25
os32:當掉=期末考給零分 01/05 23:26
os32:建議在列教學大綱的時候 可以先看一下學校的課堂懲處原則 01/05 23:27
os32:免得寫了做不到 還被學生看衰 以後更難管 01/05 23:27
os32:現在連很明顯的作弊 (兩張考卷寫得完全一樣) 01/05 23:29
os32:想處份 還都不容易 因為被人告知"沒有當場抓到作弊" 01/05 23:29
os32:如果官方 對作弊的立場是這樣,那學生當然無所忌憚了 01/05 23:30
ranger66:謝謝flac大大和os32大大建議, 我採取方式是系上老師建議 01/06 01:01
ranger66:多位老師行之有年,這些分數都是列在平時成績內,學校是以 01/06 01:03
ranger66:老師訂定分數為原則,不會干涉老師計算成績方式,有的老師 01/06 01:05
ranger66:全班當掉七八成,看他評鑑還是過得好好的,謝謝您們建議 01/06 01:06
ranger66:我會再多跟其他資深老師請教, 看有無比較更好處理方式 01/06 01:09
ranger66:剛剛查了一下學校章程, 只有規定學生考試辦法, 無規定 01/06 02:00
ranger66:老師課堂懲處原則,其中考試辦法內定作弊就是該科考試零分 01/06 02:02
ranger66:對大多數作弊學生(甚至全部作弊學生)而言就等同該科被當 01/06 02:03
ranger66:至於疑似作弊, 就要憑智慧處理了 01/06 02:06
uka123ily:服儀的確沒有明確跟課堂授課有關,也沒有管理正當性 01/07 10:39
uka123ily:學校不會干涉沒錯阿,因為被告是讓老師獨自奮鬥 01/07 10:42
uka123ily:當然你可以說老師有管理課堂秩序空間,但有合理範圍。 01/07 10:42
uka123ily:只是服儀不是其中一種 01/07 10:42
ranger66:我覺得當一個老師除了教導專業知識外,也需指正學生生活 01/07 10:48
ranger66:禮儀,我認為將服裝儀容納入成績不無不當, 就像各種口試 01/07 10:50
ranger66:如果專業在怎麼厲害, 工作面試,論文口試,請問這樣學生有 01/07 10:51
ranger66:機會可以過嗎, 我倒是覺得學生評量方式一開始就須說明白 01/07 10:52
ranger66:今天校務會議,校長還特別強調,一個老師別只會教知識,也須 01/07 10:53
ranger66:重視學生生活教育,只可惜現在學生講甚麼都聽不進去,只好 01/07 10:54
ranger66:靠分數這樣手段來達成,吃力不討好工作沒有幾個老師願意 01/07 10:55
uka123ily:禮儀是一種可以教授,且有標準答案的東西? 01/07 17:44
uka123ily:我是無法想像這種對學生權益侵害的教法。 01/07 17:45
uka123ily:難說上的課跟服儀有關係,你的專業應該不是這個吧。 01/07 17:47
uka123ily:你可以要求或勸導,但不代表可以懲罰學生,我的忠告。 01/07 17:48
ranger66:感謝您寶貴建議 01/07 21:38
uka123ily:http://ppt.cc/ja6I 請參照 01/08 13:11
uka123ily:服儀應屬基本原則第〈二〉點所稱法律原則適用的謬誤 01/08 13:14
uka123ily:另外論文口試不能以服儀為理由作為評分標準。 01/08 13:16
uka123ily:這非甚麼吃力不討好而是管太寬。 01/08 13:16
ranger66:感謝您辛苦找資料, 就資料上解釋學生品行考核屬大學之專 01/08 16:48
ranger66:業判斷,應被予以尊重。沒有您所說法律原則適用的謬誤... 01/08 16:50
ranger66:教育部之條文跟我論點沒有相抵觸阿, 不太懂您的論點為何? 01/08 16:52
ranger66:反倒是跟您所提成績不應該涉及服儀有所不同 01/08 17:08
ranger66:教育部並沒有限制學生教學學習納入生活品行這一塊 01/08 17:11
uka123ily:你沒有繼續看那點的後面不得不當連結云云嘛。 01/08 20:24
uka123ily:生活品行評量要有具體明確且不為權益保護事項 01/08 20:26
uka123ily:依據專業可以有評量判斷餘地,不能違反不當聯結禁止。 01/08 20:30
uka123ily:http://ppt.cc/hrEr 譬如微積分就跟服儀無關。 01/08 20:31
uka123ily:大概只有外出社區服務學習可能還能硬凹扯上邊。 01/08 20:31
ranger66:規定並無說哪一科目才可訂成績納入生活品行,我認為我的 01/08 23:54
ranger66:科目穿拖鞋就是不當,我教實習課穿拖鞋會影響安全也會影響 01/08 23:55
uka123ily:如果你用安全可以勸導要求,但扣分?這還很長。 01/08 23:56
ranger66:其他人對學生觀感,所以我認為納入此並無不當,不知您看法? 01/08 23:56
uka123ily:也就是說你頂多請他不要進入實習場所或下次請穿戴好。 01/08 23:57
uka123ily:也就是不當聯結禁止,態度跟學習成效有補足論述餘地。 01/08 23:58
uka123ily:你今天用服儀,改天就可以用身家財產或是外表。 01/08 23:59
uka123ily:真的想教導態度禮儀應該採鼓勵加分,扣分是會有問題 01/09 00:00
ranger66:況且您的連結中以出席率為例,就有說明如果有合理正當理由 01/09 00:01
ranger66:無法上課, 但是扣分就是不當,反之並無不當, 像是學生如果 01/09 00:02
ranger66:有特殊理由說明為何穿拖鞋(例如腳受傷綁紗布),我就一定不 01/09 00:03
uka123ily:用各種場地的管理規則處理也好過用所謂成績。 01/09 00:04
ranger66:但是學生不聽勸告,影響學習,但我又不能禁止他進入實習場 01/09 00:05
uka123ily:你沒有看到有提到依據美醜是違反不當聯結禁止?? 01/09 00:05
ranger66:場地, 他會說我影響他受教權, 讓我只有扣分, 您禁止他進 01/09 00:05
uka123ily:如果有安全疑慮就用行政規則訂定,並非不能禁止進入。 01/09 00:06
ranger66:入的作法, 反而可能讓他受教權受影響,所以我採取扣分 01/09 00:06
uka123ily:就像圖書館或工廠也可以規定脫鞋不得進入。 01/09 00:06
ranger66:況且您不用延伸到外表,財富,如果這樣那就是我個人出問題 01/09 00:07
uka123ily:用行政觀禮規則就可以減少主觀去違反不當聯結禁止 01/09 00:07
ranger66:竟然您都同意可以用行政規定規定,那扣分不也是一種行政規 01/09 00:08
uka123ily:如果不是以行政規範處理的確是個人主觀會去壓勝受教權 01/09 00:08
uka123ily:我說的行政規定是學校校規,場地管理規則,不是班規 01/09 00:08
uka123ily:因為行政法規是接受較多相關立法理由的討論。 01/09 00:09
uka123ily:以法規來說是更具有約束力的規範,也可以接受大眾審視。 01/09 00:10
ranger66:但如果沒有行政規定就不處理了嗎?等發生問題在解決? 01/09 00:11
uka123ily:你怎麼確定是個問題呢? 01/09 00:11
ranger66:況且穿拖鞋上課本就不適當阿,老師連這點權利都沒有嗎? 01/09 00:12
uka123ily:莫非會發生問題是說只有你上課會發生,其他人上課不會? 01/09 00:13
uka123ily:穿脫鞋上課本就不適當? 這似乎只是你單方面宣稱 01/09 00:13
uka123ily:服儀屬於學生自由權保障範圍,除非有必要不應該限制。 01/09 00:14
ranger66:我並沒有單方面宣稱,之前上課就有同學穿拖鞋被異物刺入腳 01/09 00:14
uka123ily:這應該是教育部發函解釋一直強調的吧。 01/09 00:15
uka123ily:你的意思是脫鞋在路上也會被異物傷害也應該禁止之? 01/09 00:15
uka123ily:你除肥能提出很強烈的必要正當性不然室很抵抗自由權的 01/09 00:16
ranger66:您為何要牽拖這麼遠, 我只管我的上課, 我要確保學生安全 01/09 00:17
uka123ily:除非你能跟學校或學生說明上課地點很危險,有必要限制 01/09 00:17
uka123ily:確保安全要符合比例原則,不能無限上綱阿。 01/09 00:18
uka123ily:這不是教育部一直有提到的相關法律原則? 01/09 00:18
ranger66:本校校長是禁止學生穿拖鞋上課,但我不知校規是否有 01/09 00:19
uka123ily:若你覺得很危險,你應該確認除了禁止以外沒其他方式 01/09 00:20
ranger66:學生勸告也不聽阿, 請問該如何?出問題您負責?還是又如何? 01/09 00:21
uka123ily:無條件禁止是一定出包的,你快去勸校長吧。 01/09 00:21
uka123ily:不可能所有課程皆有脫鞋的安全疑慮。 01/09 00:22
uka123ily:我也沒說要學生出問題,所以我建議你從行政法規下手 01/09 00:22
ranger66:謝謝您的建議,下次我會跟蔣部長說一下 01/09 00:22
uka123ily:例如實習辦法,實驗室或工廠場地管理規範之類的。 01/09 00:23
ranger66:您很喜歡延伸別人意思喔XD 01/09 00:23
uka123ily:我沒有阿,只是你自己一直沒有很精確的去表達而已。 01/09 00:24
ranger66:事實上實習辦法就有規定不能穿拖鞋阿, 辦法就我定的阿 01/09 00:24
ranger66:請問一下我哪時候有說所有課程都要禁止穿拖鞋,您這不是 01/09 00:25
ranger66:亂延伸,有的課甚至還不穿鞋子呢XD,況且我有必要告訴您我 01/09 00:26
ranger66:上甚麼科目嗎XD我只是說我自己經驗,您就亂開槍 01/09 00:26
uka123ily:你說上課,這不是無特定的用法嘛? 01/09 00:27
ranger66:我前面一開始就是說我自己過去經驗 01/09 00:28
uka123ily:你心裡想著某些課,然後怪別人不知道你想哪些,很奇怪 01/09 00:28
ranger66:是我的課堂上,請問這不就是特定了嗎? 01/09 00:28
ranger66:還是我要加訂冠詞THE 01/09 00:29
ranger66:應該是您想太多了吧,我前面就說是在我的課堂上了阿 01/09 00:29
uka123ily:所以我跟你說扣分有問題阿,你是不是忘記我在說這個。 01/09 00:31
uka123ily:你要談學生穿拖鞋,跟可以扣他分是兩回事耶 01/09 00:31
ranger66:我就跟您說我的課目扣分是不要的阿,鬼打牆? 01/09 00:32
ranger66:打錯,是必要 01/09 00:32
uka123ily:所以我說這有不當聯結問題阿,你沒聽懂嘛? 01/09 00:33
ranger66:我要睡了, 下次再聊,謝謝您的建議 01/09 00:34
uka123ily:你認為不可以穿拖鞋應該是不讓他進去,不是扣他分。 01/09 00:34
ranger66:不當聯結是您自己愛亂想, 我是很正當連結,您看不懂? 01/09 00:34
ranger66:就說穿拖鞋會影響安全,學生不聽,禁止進入他告你讓他受教 01/09 00:35
ranger66:權受影響, 就改用扣分,請問哪裡不當聯結,您就回答這點 01/09 00:36
uka123ily:喔 所以你認為保障他的身體或生命是反映在分數上? 01/09 00:36
uka123ily:把生命與身體放在學習成效的範圍去主張??? 01/09 00:37
ranger66:請不要再度亂延伸我意思,我哪時說過這些 01/09 00:38
uka123ily:那為什麼可以把阻止身體傷害變成成績計算的標準? 01/09 00:38
ranger66:就請您回答我上面問題,我哪裡亂連結? 01/09 00:38
uka123ily:用分數去阻止他做這些事,那這是成績的意涵? 01/09 00:39
ranger66:哪請問交通罰鍰不也是阻止身體受傷害? 01/09 00:39
uka123ily:首先阻止學生受傷跟成績的關係,是否有關? 01/09 00:40
ranger66:好吧,我不在回應您了,我已很清楚說明,況且您都不針對我 01/09 00:40
uka123ily:說穿了阻止學生學習時受到傷害事你的義務,不是你的權力 01/09 00:40
ranger66:問題提出回復, 只是不斷轉移,拋出很多無謂問題,而我也傻 01/09 00:41
ranger66:傻回答XD 01/09 00:41
uka123ily:這樣你的義務怎麼會是用扣分去教導或評量學生的學習? 01/09 00:41
uka123ily:因為你不會說交通罰鍰是在"評量"公民。 01/09 00:43
wwsmysd:推koala945大的說法 兼任老師管了只怕下學期就不用再來了 01/13 22:14
sneak: 你認為不可以穿拖鞋應該 https://muxiv.com 11/11 20:59
sneak: 現在的大學生也不至於這 https://noxiv.com 01/06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