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sketo:學術界也不好生存.... 01/15 14:02
※ 引述《guare (瓜籽)》之銘言:
: 一個解決辦法是:找幾個老師合資,這在經費核銷上可以合法地做。但即使這樣,
: 往往也只能湊到一半的錢。
: 如果一個私人公司,或者一般家庭裡面有這樣的需求,會如何解決呢?答案其實很
: 簡單,就是分期付款。幾乎所有的汽車都是這樣買的吧?房子更不用說。
: 可是實驗室想要用分期付款方式買儀器,即使廠商同意,報帳還是會有問題。現在
: 多半的做法是:把儀器切割成幾個部份,分年報帳(購買)。事實上整台機器第一
: 年就進來了,所有的東西也都給你用,但發票就是分年開。
: 這合法嗎?其實不合法。但,誰有更好的方法?請告訴我,樂意求教。
往例, 分期付款,付完所有權完全轉移, 這是電算中心租賃大型主機的辦法.
站在廠商, 她想要買方分期保證按期付款. 就買方是想先拿機器來用, 還請
廠商維護保證在期限內堪用.
貴重儀器的購置可使用這種租賃辦法. 電算中心是要有多年期的計劃書向主
計處申報多年的預算核准, 使買方得以確保預算來源可分年期付款.
理論上, 多年期的預核計劃就是確保多年的預算會如期撥付. 賣方信得過,
若肯同意按預核經費分期付款, 就只要第一年就辦以租代購的租賃合約, 付
完多年期款就能期滿將所有權轉移變成購置.
事先有以租代購的租賃合約報核通過, 約束雙方(就是承諾該項預算不會刪),
這些都是合法的.
若不是整機一部, 而是多機組成, 賣方願先借用, 每年都按市場狀況, 調整
到合理時價付款幾台就轉移那幾台的所有權也是可以的. 關鍵處就是每年按
競爭的價款同意市場低價付款. 這條件也不是很難辦得到. 但最好還是有租
賃計劃書與合約先審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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