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是原版, 比較完整.
觀念上, 這位作者的看法比較靠近純研究的中研院的方向.
但若要推動科技, 帶動經濟與好的生活發展, 台灣公務員系統的思惟與做法
確實很難. 無用之用的純研究都這麼難, 要協助產業發展的產學研發必然涉
及有利於產業公司的項目, 這樣 "見不得好" 的公務思惟實在是慘!
雖然說教師(授)已不再是考舉命定的公務員, 但以這個 "被授權的公務員"
臨時身份 兼職 處理國家公款的採購 與 公款購入財物之驗收 做法, 畢竟
這就是假放權 真推責 的賴皮做法. 因為最後還是得有監督擔責的命官公務
員.
研究與研發都具有不確定性, 並不保證一定成功. 要定酬的公務員擔負這種
不確定的風險, 真是與虎謀皮的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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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yam.com/akilotsai/article/59070983
akilotsai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2:49:41 | reNaiSSanCe
昨天學術界燒起了熊熊大火,這是一場學術浩劫
因為算在我的研究領域內,所以我想還是就我所知把一些事情寫出來。
我會盡量以簡單的方式說明這些狀況 (可是後來發現寫了好長 囧)
但因為這畢竟不是我真正的研究主題
所以細節如有缺漏,就請多包涵了。
在進到正題前,我發現有必要釐清一件事,那就是真正的學術研究不是論文生產機。
學術思想的進步並不是機械化進行之後就可以前進,它不會有個理所當然的流程可以跑。
所以做研究並不是像公務員分配每個人的業務範圍職掌、或是像公司分配每個人工作之後
,一步一步照流程走,研究成果就會像報表一樣啪啦啪啦跑出來,然後就算是學術能力有
前進了。 #[1]
真正的學術研究是研究者必須要拼命思考如何創新、如何找到最妥善的研究方法、如何使
用各種管道得到最新最好的思想等等等,才能夠做出更好的研究,也因此會需要什麼樣的
資源,會嘗試什麼樣的方法,研究者是必須要一直摸索的。而這也注定了所謂的學術研究
,必須有一套相對而言可以靈活應對的制度來運作。
但是悲慘的是,我們的大學所用的制度,是比公司企業還要更不靈活的公務預算機制。
我想先討論為什麼在這案裡會有拆帳以A報B,還有所謂的預放制。
一、以A報B制,這有兩種情形
1.B品項不在核銷項目上,所以請廠商開品項是A的收據
2.B品項單價過高或是屬於硬體,需要先招標,所以請廠商拆成幾項A1A2A3單價低的消
耗品項
為什麼會出現這兩種作法,是因為大學過往在用的核銷方式,作為教育部轄下單位,所必
須採用的是公務預算機制,這套制度的設計目標是以防弊為主,並沒有在管你是不是請了
諾貝爾獎得主來演講,想要請他吃個鼎泰豐,或是你參加了什麼國際學術大會,可是要付
會費這種情形,公務預算制度下可以核銷的項目卡的很死,舉例來說會出現像餐費支出以
便當算一個80元、車資計算是以公車站數之類等等類似這樣沒有彈性又不符合現實社會的
規定。
同樣的情形也會出現在購買設備器材上,譬如像這次新聞提到的買螢幕但是報了三個碳粉
匣,理由就是因為螢幕在公務預算機制裡很難報(硬體+單價高),但是像碳粉匣這樣單價
低又屬於消耗品類就很好報。
在1.的情形,就是教授已經請廠商送了什麼東西來,才發現這東西在研究案裡不能報,因
為經費沒辦法流用,所以請廠商開個可以報的項目。
在2的話則是請廠商送來東西,才知道這東西要公開招標,這不是不能做,但是教授不會
做,理由一是因為招標要花時間,但是可能研究急著要用;二則平常固定找某個廠商,
這樣東西如果出狀況要維修什麼比較好找人,也不用擔心是不是因為第一次合作而遇到
不負責任的廠商等等的。
那另一個問題來了,難報又不是不能報,好好報會死嗎?
如果直接問答案,我會說嘿呀是的就是會死。
因為報帳這件事本身並不是學校會計室在處理,而是要求教授仰賴助理或是系上行政人員
來處理。而且多半是仰賴助理,有當過助理就會知道,光是要貼核銷單據就要花多少時間
。簡單像是一場研討會,光是雜項支出的影印費、餐點費、海報製作、出席費、車馬費等
等的,收集好然後上到學校報帳系統填好項目,印成表單出來再把單據貼上去,這樣可能
就要耗掉半天到幾天,看個人功力。然後送出去的單據只要項目一多,被退機率高達八成
,一旦被退,這些又全部重新再來,因為可能是品項有問題,就要找廠商重開,重開=重
黏,或是哪些搭配組合(會因為支出項目分類不同所以要分開填)誤黏在同一張=重黏。
這樣搞一搞從開始到成功可能一星期就得花掉三四天的時間,更不用說能力強的教授手邊
可能同時有幾個案在跑。
總之,報帳是一件可以極度有效協助你消磨人生的事情。
教授們好一點有研究案請個助理幫忙報,沒錢就得自己來,因為系上行政人員不一定有空
幫忙。大家可能會想,反正教授不過就是上個課,看起來挺閒的啊有什麼關係。但事實上
教授另一項很重要的功能是作研究,這是一件需要長時間思考的任務,報帳的麻煩度及困
難度確實會嚴重影響他們做研究的時間及專注度。最好的狀況是大學統一請一批專職報帳
的人士協助,但是目前印象中除了成大好像有之外,其他大學還沒有。
這段小結,以A報B或是以A1A2A3報B,是因為大學被規定使用以防弊為主的公務預算機制
,這套機制卻沒有辦法顧慮到做教授進行學術研究本身進行上所需要的彈性及空間,因此
而出現的實務應變作法。
二、預放制
那為什麼又會有預放制,這比較簡單,有三個理由
其一是預算必須被消化
這其實是件很奇怪的事,一個計畫案被評估它執行度高不高的方式,是依照它花了多少錢
來判斷,所以如果一個案子100萬,教授因為省吃儉用只花60萬,這樣並不會獲得正面評
價,因為會在下次申請計畫時被認為"啊你不需要這麼多嘛"就只被核定60萬,可是教授去
年可以省吃儉用,或者更常見是去年廠商給的折扣,今年那折扣沒有了,這樣60萬根本做
不起來,但是教授又覺得目前就沒有要花這些錢啊,所以就出現了預放制,請廠商先開足
夠的收據去核銷,之後真的有要用再扣款。
其二是核銷的時間點問題
通常只要是接政府委託研究案或是國科會計畫,用的都是剛剛提到死板板的公務預算機制
,在這樣的機制下,計畫期間假設是1/1~12/31,核銷期間也會是1/1~12/31。但是,譬如
像是委託研究案好了,研究案成果報告書送出去後,公務機關還要審格式,機歪點管你什
麼學術自由,連內容都審了,審了之後就會退回來說哪邊要改哪邊要修,修改完要再印再
送,可是這種時候都已經超過核銷期限了,那要花的錢怎麼辦?所以會在廠商,通常這種
狀況是影印行,先預放一點錢,免得到時想印還得自己掏腰包。
其三則是同前面在說明報帳那段,因為很多項目不好報,所以對教授來說,在廠商那邊放
一些款,之後需要什麼東西卻沒辦法核的時候,比較不用太擔心。
以上三點就是為什麼會出現預放制的理由。
說明完這兩種情形,其實還有個延伸的情況,就是要研究生當人頭代領,不過那個本身違
法性太高了還拖研究生下水所以沒什麼好講的。
上面這兩種模式,就是為什麼會讓朱敬一他們立馬跳出來哀號的理由。
不管是教育部或國科會都老早就想解決這個問題,幾年前曾經提過大學法人化,想要讓大
學取得獨立性,最後卻在莫名其妙藍綠橋不壟的情形下被封殺(真的是莫名其妙,因為立
法記錄上立委發言都認為公法人有必要,可是密室黨團協商出來後這案直接封殺),教育
部國科會中研院不管是誰都很清楚做研究是怎麼一回事,做研究需要多大的獨立性才有機
會發展,可是不知道為啥立委諸公好像不太懂,還一天到晚覺得大學是教育部的責任等等
,這是這套制度為什麼改變不了的理由。
不能法人化後教育部提過各式各樣試圖讓大學可以自由一點的方案,譬如國立大學校務基
金五項自籌,讓大學自訂自籌款的使用方法,但是一方面大學自己訂不出來,另一方面一
個研究案通常都會有自籌款跟補助款,但是核銷時並沒有辦法直接去區分說買這個東西是
在自籌款裡、買那個東西是在補助款裡,會計人員最簡單不要讓自己出事的作法,就是全
部用最嚴格的公務預算制度來審,所以自籌款運用就毀了。在國科會對於這方面努力所作
出的鬆綁政策也是會出現類似的狀況。
在這種狀況下,這兩種模式長久被在大學裡廣泛的使用,大多數的學者可以自持的,通常
都還是把錢花在學術相關事項上,但是台灣的大學這麼多,因此而被誘惑貪財的教授也不
會沒有。
朱敬一他們因為很清楚這種現狀,所以才會跳出來呼籲檢警辦案時務必要確定那些被起訴
的是貪財教授,而不是單純用了這兩種方法,但其實還是把錢用在學術研究上的教授。
我們對「假發票」事件的憂慮與呼籲 【聯合報╱朱敬一、翁啟惠、蔣偉寧】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7614139.shtml#ixzz2HFERM0uX
但是其實我是認為檢察官他們追這案追這麼久應該也很清楚這狀況就是
學界詐領公款 還有第三波 北檢蒐證 不乏知名學者 檢批教授A錢 辜負國家
中國時報 【洪璧珍、陳志賢/綜合報導】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5/112013010600080.html
檢:問題在預放款 不在買A報B
【聯合報╱記者何炯榮、凌筠婷/彰化縣報導】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7614203.shtml
這兩則報導其實在了解前面講的情形後,是看得出來檢方很清楚這狀況所以有謹慎處理的
,另外提提我自己的經驗,接下來第三波元霖案的調查,我因為在所辦代為簽收了開飲機
所以有被找去問了一番,過程中實際上是可以知道,他們關心的項目,是那些看起來不像
做研究會需要用到的品項,譬如3C產品、辦公椅或是我簽收到的那個開飲機這類,然後由
這些產品再去清查它的經費來源到底是不是屬於公款、如果是的話這東西是誰在用怎麼用
等等的。所以基本上我是還蠻相信檢方沒有隨便通吃,是真的在清查出非常有問題的狀況
才會起訴貪財教授,為人正直無愧天地良心的教授們可以不用太擔心。
我所擔憂的一樣是學術環境問題,這次的案件太聳動,以至於輿論一面倒的像是大學裡無
不是貪財教授的聲音,卻不曉得我們學術研究的環境原本就對學術研究有多不友善,朱敬
一他們所擔憂的事是非常有可能發生的,原本誤把大學當成國家行政單位的作法,使得學
術研究創新能力下降,現在輿論如果又反映到立委諸公身上,立委諸公再基於此做出腦袋
有洞的立法,對於大學越綁越緊,只會使得大學變成義務教育的延伸,有才又有志於研究
的學者也不會想留在這個環境作研究,即便好不容易留下了有才又有志的學者在這邊做研
究,又還是會被這不友善的制度綁死,然後大家才在哭哭為什麼我們大學教育品質這麼爛
,到底為什麼呢?(勞委會主委表示:我知道了!是因為我們大學沒有走技職style吧(燦笑
)。)
順便補篇剛剛看到專門寫高級酸文的彭教授之前寫的文章
假發票,細說從頭
他也有提到為什麼要這樣做的理由,用錢理由百百款
但我想有良的用錢跟無良的用錢其實是分得出來的
我是無法篤定的說還有多少教授們很有良
不過目前查出來可能真的好像很無良的人數還沒有很多
問題比較大的部份真的是綁太緊,不是管太鬆
這也是我無法接受某位教授從一開始就站在輿論那邊痛批朱敬一他們講的話的理由
但是另一方面來說,不得不提的一件事,是大學學術品質問題
我在最最最開頭寫了「真正的學術研究」,是因為在現有的狀況下,我們確實有著不真正
的學術研究,而有教授假研究之名行揩油水之實,而這根本上又要討論到當年因為社會普
遍教育程度不足,而出現的廣設大學的理念下,讓一些不具備研究或是高等教育能力的單
位成立大學或是升格大學,在學者供不應求的當年,進到有大學之名而無大學之實的學校
裡那些人,是不是有學者之名而無學者之實,我想確實是有待商榷,面對這種情形,到底
要怎麼設計制度,真的是難題重重。
老實講我也還沒想到最佳解決辦法,高等教育階段的問題太多,想得到的話我的碩論就寫
出來了。雖然我很想講要改的東西太多只好改天,不過研究生嘛,沒什麼理由改天了,只
好努力再想想_A_
------寫在之後之我是分隔線------
沒想到這篇會出現這麼多人青睞,看到瀏覽人次超過以前寫的Lativ心得文真是讓人感動
_A_
因為張貼在八卦板,還有這篇留言也都有人回應,所以想說一併回應
也感謝你們提供了自己的看法並願意關注這個議題。
我會將幾種類似的意見歸納在一起,以避免重覆在同樣的概念上討論。
第一種:我明明看到有教授在撈油水還撈很大,為什麼要幫他們解釋?
其實我同意在現在的制度下,是會出現這樣的教授的。
但我這篇的目的其實是要說明這些作法為什麼會形成,而最根本的原因是在於大學並不是
公家機關,大學的任務和公家機關不同,如同我在最前面提到的,學術研究並不是一種制
式化的運作,而是需要不斷思考創新的過程,而現在出現這些問題的根本,是在於大學不
應該用公務預算機制,大學的財務支出,應該有一套適合大學的預算核銷機制、一套為了
做學術研究而存在的機制。
現在的作法,對於真正在做研究的學者而言是非常不友善的。
至於有留言的朋友說看到教授可以把三個小孩送到國外唸書的,我個人不會因為看到誰可
以把小孩送出國就推定他犯罪,不過如果你因為看到某些事實而認為他有,我的建議是,
直接搜集你手邊現有的證據然後去地檢署找檢察官,比起這樣一口氣全部清查哪個教授有
沒有私心,他們應該會更欣然接受去調查已經有初步證據證明有犯罪可能性的教授。
第二種:我自己/某某研究室報帳明明就報很順啊,哪有什麼問題?是不用心吧?
我覺得這樣很好,如果能夠提供是哪個學校的哪個研究室名也許更好,可以讓其他人思考
一下他們對於現在制度應該要怎麼做比較OK。但其實這問題恰好也點出了另一個問題,目
前的大學或制度裡缺乏這樣專業的人。我在文中有提到,老師報帳好一點是花錢請個研究
助理幫忙,沒有那麼多錢找助理就只好請系上助教或是自己報。助理原本就是請研究生充
任,有錢則來沒錢則去,不只不固定,也沒有這方面的專業,而更重要的是,學生跟著老
師是想要做研究,並不是想要學會如何完美的報帳。文中我另外有提的,是如果由學校統
一請一批人在幫老師處理這事情,我想應該是很好的解決方式,但是至少目前為止我也只
聽過一間大學這樣做。昨日也在另一個討論區看到,美國的作法似乎是會直接找個會計事
務所來處理。
但是其實我認為這部份和使用公務預算機制是兩碼子事,同前一個問題所說,公務預算機
制不是設計給學術研究者使用的,現在的制度,對真正研究者綁太緊,對那些貪財的人又
放太鬆,放太鬆的要解決比較簡單,抓起來就是了,但是綁太緊的地方如我最後所言,會
影響有才能的學者留在台灣的意願,而這會直接影響我們的研究能力和高等教育品質,這
才是我覺得設計制度上最為棘手的地方。
以上應該是在討論這議題時最常出現的疑問,提供給各位參考,如果還有什麼想法也歡迎
留言:D http://blog.yam.com/akilotsai/article/59070983#[1]
--有位朋友留言提了有趣的問題,所以再增補一下,這部份確實是比較接近我的研究主題
--
大學跟公務機關、企業有不同嗎?
這邊很抱歉或許是我沒有仔細說明,但是我的答案是,是的他們目標完全不同。
公務機關的目標,在於維繫社會及國家發展,企業在於營利賺錢、某種程度上也是為了維
繫自身的發展。但是學術研究不是,學術研究的目的只在於發現真理,那個真理無分國家
,只會因研究對象而有所不同,這樣的行為本身並不以自身或社會或國家發展為念,所以
傅斯年校長才會說出貢獻這個大學於宇宙的精神這樣的說法,假使今天還有超過宇宙範圍
的OO概念出現,那就是貢獻這個大學於OO的精神。
這樣講或許太複雜了,但是我只是要說明,學術研究目標造成這行為本身的特殊性,這會
形成學者必須要不斷探索不同的研究方法,或是用各種方式取得最新的思想等等,每位學
者做研究並沒有辦法歸類成固定的工作任務,這和公務機關或企業有恆常的目標所產生的
情形是不太一樣的,並不是在說公務機關或企業工作比較簡單,只是它們的目標和學術研
究不同,組織的整體共同目標使它在運作上可以分工合作,各種情形或任務比較能夠依經
驗找出共通可以依循的處理模式,但是學術研究的主體就是研究者本身,只有他才能知道
他做的事是不是對他的學術研究有效,我們可以在事後去要求他說明,但是在事前想要幫
他設定會做的事情有哪些,這樣是會像現在這樣出問題的。
只是即便這樣寫我也不能確定是否能夠精準的讓看的人理解。但是如果那段讓任何公務員
或是上班族產生不快,我很抱歉,寫的時候只是想用比較好理解的說法來說明而已,並沒
有要貶低任何工作的意思。
※ 編輯: ggg12345 來自: 140.115.4.113 (01/12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