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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是為了封鎖別人拿來當升等論文 台灣有很多學校,規定助理教授升等的時候 代表論文需要是第一作者 這時候就會有問題 學生也需要畢業論文 台灣常有老師是共同第一作者兼通訊作者 因為總不能給學生通訊作者吧 拜託這種奇怪的規定趕快改一改吧 ※ 引述《FSGuitar (fingerstyle)》之銘言: : 看了這篇以後也算是解了我多年的疑問 : 我以前一直在想 : 一個人掛個通訊作者就夠了 : 退一步給你掛個第一作者 通訊讓給別人也好 : 某些人就偏偏要同時罷佔通訊作者和第一作者 : 明明計算點數時也不會比較高分 : 我曾經問過這個問題 : 懷疑這樣吃相難看的事情究竟有什麼好處 : 不只沒得到好處 : 還可能讓共同作者或學生懷恨在心 : 今天看到s大的提問才豁然開朗.... : 原來一切都是"升等" : 只要你搶了通訊+第一 : 這篇就不可能成為別人的代表作 : 也就不會有人跟你搶升等的代表作了 : 到時候代表作的選擇就更多 : 而不會陷入挑了某篇當代表作 結果跟第一作者或是通訊作者對衝的窘境 : 也難怪某些老師要搶通訊+第一作者了 -- "L'observation, premiere etape de la connaissance" 觀察,是認知的第一步 Charles Nicolle, 1866/09/21-1936/02/2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8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