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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rior (Love Actually啊!!!!!...)》之銘言: : ※ 引述《kerororo (keroro)》之銘言: : : 各位先進 : : 小弟最近升等成功,準備報部,但遇到個問題。 : : 在升等審查時,我的代表著作是in press狀態,摘要也在期刊網頁, : : 但尚未在期刊紙本出現,也就是尚未有volume和page number。 : : 現在升等通過要報部,人事室說需要有volume and page number,才能報部 : : 之前詢問過該期刊,說可能會在六月出版,但剛查詢之下,發現還沒在六月出版。 : : 這個期刊是熱門期刊,可能因稿擠,或主編決定,而沒有馬上在六月出版。 : : 這是季刊,所以快的話,也要九月才出版 : : 這讓我非常緊張,升等全部都過關了,就剩報部,卻出現這個不是操之在我的問題 : : 請問各位先進,這該如何是好? : 我前一陣子剛好也遇到這樣的問題,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升等之代表著作在報部時 : 若尚未取得發表證明(亦即有vol. no. page.),應請代表著作之期刊出示確定刊 : 登日期證明書(上面應列出明確刊登期數,卷數與時間),之後報請人事室於校教 : 評會中同意展延代表著作之刊登(最長可展延至原接受函日期後之三年)。接著等 : 到校教評同意,將主編所出示的證明文件交給人事室(我是請主編給我兩份紙本正 : 本,一份給人事,一份我自己留存),請人事室將相關資料一併報部就可以了。現 : 在看起來你缺的就是沒有取得主編證明書以及缺少校教評對著作展延同意,不過已 : 經暑假了,我看學校很難為了你再開一次校教評,大概會損失一個學期的年資吧。 : 詳細資料,請參閱 貴校人事室教師升等審查法規,裡面一定會有這條。加油囉!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第15條   持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國內外學術或專業刊物接受將定期發表之證明送審者, 其代表著作應自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一年內發表,並自發表之日起二個月內,將該 專門著作送交學校查核並存檔;其因不可歸責於送審人之事由,而未能於一年內發表者, 應檢附該刊物出具未能發表原因及確定發表時間之證明,向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申請展延 ,並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三年內為限。經評審通過展延者,應於一年期限屆滿前 ,報本部備查。   前項著作經審定後不得作為下次送審著作。   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限發表並送繳發表之代表著作者,學校應駁回其申請,並報本部; 其教師資格尚在本部審查者,應駁回其申請;其教師資格已審定合格發給教師證書者,由 本部廢止其教師資格,並追繳或註銷該等級之教師證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16.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