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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拿到國外指導教授的研究表現確認函之後,上系統準備交結案報告,系統 突然冒出一條規定 http://www.nsc.gov.tw/int/public/Attachment/2571812271.doc 由於我報告已經寫完了(中文),這條規定要指導教授看完之後簽名,天殺的,這不是 要我重新寫過一遍嗎。外國人看不懂中文要叫他簽名根本不可能。而且要依照格式來寫 所以我必須要整個重寫(改成英文)。剩下10天不到,人還在國外忙搬家,要抽出時間來寫 非常拼。 我是2011年申請的(這樣應該算是100年申請?還是101年申請?) 我想請問是否有人事跟我同期申請,然後報告不依照這個規定的格式繳交嗎? 還是有人跟我一樣中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41.236.253
smallstupid:上傳前告知指導教授要上傳什麼 這是一個禮貌吧 ? 10/22 08:48
hc0122:同期 但用英文寫的 10/22 09:06
chen1765:中文寫完了只是要改成英文 10天應該很充裕了 10/22 09:29
chen1765:國家都願意補助你那麼多錢了~ 交個報告並請指導教授簽 10/22 09:36
chen1765:個名,別什麼中槍不中槍的~~ 10/22 09:37
winchin:其實你也可以不用全部翻譯,只要節錄報告的重點,寫成一篇 10/22 13:37
winchin:重點整理的東西給外國老師看,然後你再用口述補充說明。 10/22 13:38
winchin:再請教授簽名即可。另外,博後補助的經費充裕太多了,有啥 10/22 13:39
winchin:好中槍的??人家"博士生赴國外研究"的結案報告也是要這樣啊 10/22 13:40
leoace:國科會回信說下年度申請者才適用,我不是沒寫報告,是因為 10/22 13:50
leoace:規定沒這條,這禮拜突然多出來,讓人錯厄,這是我說的中槍 10/22 13:53
leoace:另外在德國,教授很難約,通常要排隊等兩週以上 10/22 14:02
qsub:想想納稅人的立場 多一份報告很過分嗎? 10/22 15:57
milkpa:寫任何東西前看說明對你有幫助..... 10/22 23:37
denisck123:樓上... 10/22 23:59
vicbbit:要不要翻摘要就好 10/23 00:01
saltlake:如果國科會式突然於到期前增加規定條款 君可備好證據 10/23 00:43
saltlake:態度良好地與之溝通 以求個人權益得保障 最好留書面... 10/23 00:43
leoace:結案,不適用新辦法,我想是系統自動更新造成誤解。我是很 10/23 03:15
leoace:確定之前沒有,昨天突然多出來。感想是想申請的博士們要盡 10/23 03:16
leoace:快,競爭者越來越多,條件跟規定只會越來越嚴苛。103年還列 10/23 03:17
leoace:重點領域,保留13名(大概總名額的20%) 10/23 03:18
yupc0109:請問樓上的消息是在哪邊看到的呢? 10/23 10:13
cwhalf:這個是100年後才有吧?99年及之前好像沒有要求格式與簽名 10/23 11:35
milkpa:那這樣問承辦人最快,如果是有變更過需求的 10/23 11:38
milkpa:同時強調很難於時限內達成「新增」的需求,應該有解 10/23 11:39
leoace:http://tinyurl.com/q8wmrrm -每年大概錄取80多名,修正一下 10/23 15:40
leoace:所以保留名額給重點領域是大約15%左右 10/23 15:41
sneak: 其實你也可以不用全部翻 https://daxiv.com 11/11 21:21
sneak: //tinyurl.c https://daxiv.com 01/06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