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glykidwen (uglykid)
看板AfterPhD
標題[問題] 教職申請-合作研究計劃的合作學者問題
時間Mon Nov 18 13:01:14 2013
小弟第一次發問
之前博士畢業後 就有慢慢的追這邊的文章 來瞭解台灣工作申請相關訊息
小弟澳洲畢業後 只在中國找到博後 美國跟澳洲都沒有成功
有幸拿到台灣訪問學者fellowship 所以薪水還沒有太低
原本以為台灣的教職都需要幾年的博士後經驗
但是最近看了幾個似乎沒有要求 所以我就試看看了
最近看到一個國立大學 有專任或專案教職的缺
就試看看 就算沒上 也是累積經驗值和把名字丟到人力市場上
其中需要的資料有一項是五年研究計劃(five year research plan)
根據我找網路的結果 似乎research plan跟proposal類似
但是更完整並且有清楚的可達成性指標
我就把我之前申請其他工作的proposal修改一下 並且針對可能的合作對象
列出研究計畫的細項後 找尋系上可能的合作人員 並列出來可能項目
不過因為擔心如果沒有經過這些可能合作學者的同意 就列他們上去很沒禮貌
所以我就寫信給他們 詢問可能的意願
如果有意願 才列出來
昨天晚上才寄出 大部分的都還沒回應
唯一回應的一位老師 雖然表示有興趣 但建議把他名字去掉
免得在審查的時候 會有影響
這就讓我有點擔心 我的信件會讓人誤會
因為當初在申請澳洲博士後和其他研究工作時
有些都會提到 要找其單位裡 未來可能的合作對象 並且列出合作方向
加上當初深為博士生 在聽取來我們學校應徵的老師
也都有提出未來可能跟系上老師合作的方向
但是在這位資深台灣國立大學老師的回信裡面 我好像不應該這樣做
所以我擔心我可不可能犯了什麼禁忌 會不會因此讓人覺得我在走後門?
我其實只是想要表示 我真的有興趣應徵他們系上教職 而不是隨便把研究計劃剪剪貼貼而已
想問問站上前輩的經驗 不管是有申請過 或是有審查過的經驗
究竟我是不要聯絡可能的合作對象 也不要把他們寫上去
還是我只是遇到個案?
先謝謝 畢竟也是要從錯誤的經驗中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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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77.89.104
推 dobb:這位老師說的沒錯 我也知道國外都是這樣做,但國內不一樣, 11/18 14:46
→ dobb:會怕被誤會 11/18 14:46
推 gorhow:其實你只要說大概方向就好了 審查以文章為主 11/18 14:57
→ gorhow:我比較好奇授課大綱 不知道大家怎生出來 =.= 11/18 14:58
→ uglykidwen:謝謝dobb 這樣我就簡單寫就好了 因為擔心太努力反而造 11/18 18:23
→ uglykidwen:造成反效果 11/18 18:23
→ uglykidwen:我的授課大綱就是參考網路上的授課大綱 然後寫自己有 11/18 18:25
→ uglykidwen:興趣教的方向 11/18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