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sc22:恭喜恭喜,有一就有二。 12/21 05:21
→ saltlake:完整的拒絕理由列出來看再說吧 12/21 07:43
→ saltlake:人的話 過去相關成就跟能否做出計畫成果本就有關 12/21 07:44
→ saltlake:所在單位和合作單位的影響的話 醫材若要測臨床試驗 12/21 07:45
→ saltlake:沒有教學醫院的話您想可能嗎? 要測醫材的電機功能的話 12/21 07:45
→ saltlake:醫院自己有設備測嗎? 12/21 07:45
呃,誤會。
那個計劃還沒有提。所以還沒有被拒。我不是申請台灣的經費所以規定不同。
那個經費是徵求三類題目,其中一個小項是 medical devices。然後該經費有規定不能用
在購買設備上。
我們是要研發一種新型的3D顯微鏡,因為可以規屬為 medical devices,所以我們計劃提
這個 proposal。不過因為是包括軟硬體。我們需要用 optical breadboard 建立測試平台
。測試平台本身也是我們自己設計建立。
不過 Grant Office 認為我們設計的平台算是設備,所以要我們不要放那部份。
所以我問他們若 optical breadboard 算是設備的話,那 medical devices 的
prototyping 究竟要怎麼作才不會被算作是 "購買設備"?
已經一個禮拜了。Grant Office 的人還在想怎麼反駁我..XD
推 ggg12345:終於長大站起來了! 12/21 08:04
推 uglykidwen:恭喜!!值得學習的前輩經驗談!! 12/21 11:10
推 cscc:恭喜! 12/21 12:08
推 tainanuser:恭喜! 12/21 14:57
→ taitu:恭喜,至於生物處那個計畫就放寬心,通過率低 12/21 16:35
→ taitu:審查意見還會發生前後自相矛盾╮(╯▽╰)╭ 12/21 16:36
→ taitu:這種審查水準,此辦公室之後會被抵制,讓人不願再參與 12/21 19:11
我不是申請台灣國科會的。不過新加坡也一樣啦。
還有 Grant 擺明只要白種人...orz...真是 go hell...
推 vandia:恭喜!! 12/21 22:42
※ 編輯: cybergenie 來自: 123.136.68.238 (12/22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