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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最近遇到一個情況: 1. 欲出席某國內研討會開始日期是 D-day,舉辦地點城市為A 2. 後來又答應擔任他校口試委員,地點亦為A,日期剛好也是D-Day 3. 我的服務單位地點為B 問過助理,1的部份的A<-->B高鐵交通費可以實報實銷 但2好像也有領車馬費 助理是說不影響,但我想她的意思應該是都可領到,因為付款的單位不同 但好像變成一魚兩吃?因為我實際僅支出一次的來回交通費,覺得怪怪的 不知道各位都如何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45.64 ※ 編輯: emitter 來自: 140.113.45.64 (01/19 01:40)
APPswe:貴單位核銷需要車票正本嗎? 01/19 07:43
biotite:你沒花的就不要領,只報貴校或他校之一就好 01/19 08:36
biotite:不值得為了這幾千元,惹得自己被人閒言閒語 01/19 08:38
biotite:另在核銷上,技術上可以A單位報高鐵,B報自強號,但是否要 01/19 11:39
biotite:如此,我想助理或覺無妨,但公立學校會計,應該是會反對 01/19 11:41
chen1765:AB都是公家單位的話 被檢舉你就慘了........ 01/19 13:09
vicario837:不要做這種事吧 01/19 14:18
emitter:那如果同一城市同一天有兩場不同學校的口試 01/19 15:16
emitter:車馬費是否僅能擇一領取比較沒有問題? 01/19 15:17
Timefly:高鐵要有車票正本才能核銷吧 當然只也能擇一 但若兩A間需 01/19 23:01
Timefly:以計程車移動 2的助理可能會用自強號來幫你貼補計程車 01/19 23:03
Timefly:但最好是不要這樣啦.... 01/19 23:04
所以如果我從B地去A地口試,假設A地同一天有兩場口試,上午場與下午場 並假設車馬費計算為AB之間自強號來回票價,不需單據請領,然後考慮以下狀況: 1. 假如這兩場為同一學校(同系所或不同系所),車馬費僅能擇一? 2. 假如不同學校?車馬費還是擇一領取較為妥當?
emitter:就我所知有些學校車馬費是以自強號計算不需單據 01/19 23:42
※ 編輯: emitter 來自: 140.113.45.64 (01/19 23:46)
biotite:這問題不用傷這麼多腦筋,只報一間,不要有貪念,即使移動 01/20 01:37
biotite:會有計程車錢,有時也得自行吸收 大水庫理論不適用我們 01/20 01:39
biotite:話說我國核銷很僵化,做事的人貼錢是應該,多報就有問題 01/20 01:46
emitter:嗯嗯,我目前也是只打算領一次交通費 01/20 02:01
emitter:因為畢竟實際往返AB兩地僅一次,領兩份以上車馬費似不妥 01/20 02:04
emitter:中間的移動就自己吸收,感謝各位建議 01/20 02:05
Timefly:如果A是台北縣市的兩個不同學校,可以未檢據報捷運跟公車 01/20 21:02
Timefly:但據我所知其它縣市"內的移動就不可以報公車 很怪的規定 01/20 21:04
evitawu:我知道有PI會拿兩份(一份需單據高鐵 另一份為無單據自強) 01/24 15:35
evitawu:但被檢舉就百口莫辯了喔 01/24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