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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JLseKzL ] 作者: winchin (撼動宇宙的第一小步)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引文未寫出處 交大師還告學生 時間: Wed Apr 23 15:21:51 2014 這篇回文避重就輕,疑點甚多 ※ 引述《srxcomtx (我幹你媽咪)》之銘言: : 1 . 謝謝交大學倫會決議無學術倫理問題,沒抄襲,段馨君是唯一 : 著作人。本人治學嚴謹,本就不一定要註明貢獻少、工作時間 : 甚短的短期兼任研究助理,陳運陞本就領薪,在專業教授雇主 : 逐步指示下,做他應做的(2 0 1 1 . 1 0 . 2 6 - 2 0 1 1 . 1 1 月底)一個 : 月約僅t o t a l 2 4 小時工時的文書搜整打字工作。根據著作權 : 法、智慧財產權法,段馨君是唯一著作人。陳運陞不得錯誤主 : 張要求為共同作者,還毀謗。 話說,著作權法是規定: 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但本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除前條情形外,以該受聘人為著作人。 但契約約定以出資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換言之,除非你能出示契約證明說,當初雙方都同意著作權歸你 否則著作權還是歸受聘人,也就是學生 : 2 . 有嚴謹,東西文字是我的,我專書( 2 0 1 2 年6 月出版)中已有 : 註明出處,為引自我自己的兩篇2 0 1 1 年兩篇以單一作者發表 : 在會議的會議論文。 話說 就目前國科會的學術倫理定義 只要相當程度參與構思設計、數據收集及處理、數據分析及解釋、 論文撰寫.....就應該列為共同作者 除非助理做的事是: 老師把手寫稿 錄音稿給助理,然後助理只是打字 這樣才算助理完全依老師指示做事,可以不用掛名 另外,陳同學一開始就有說過 他在擔任助理的三個月內 一口氣幫您做了:2篇研討會文章、2個研究計畫 而您卻說你專書引用的是2011年的2篇研討會文章 所以已經算有註明出處 這不是頗奇怪嗎? 如果一開始在研討會文章裡把學生的名字拿掉 其實就已經違反學術倫理了 而後面的專書又引注這兩篇研討會文章,那當然也是違反學術倫理阿 怎麼會專書就變合理的????? : ( 1 ) 極短期兼任研究助理受雇領薪學徒陳運陞在聘僱一開 : 始,在陳運陞不實檢舉第一段即已指明,段老師與他已有 : 事先約定好,經專業教授雇主逐步指示下作做出的初步生 : 產工作成果之文字與著作人全屬專業教授雇主,所以教師 : 才花時間口述與書面指示,教非戲劇與電影專長當時才剛 : 碩士畢常離題的陳運陞,如何寫。 : ( 2 ) 陳運陞不會寫非獨力,創作過程從頭到尾有專業教授雇主 : 逐步指示修正要求黃藍色方向,修正剔除陳運陞常寫離 : 題,像是他寫到秋瑾、革命等一些奇怪完全不相干的文字。 : 他所枉稱文字都乃是經專業教授雇主口述指示他用何理 : 論、劇本、電影、論述想法來發展、蒐集哪些文獻、打字 : 統整專業教授雇主的想法,像秘書或打字員打字做出的文 : 書短期初步工作。 講這麼多,但還是沒釐清一點: 即使學生不是獨力完成,但他也有充分的貢獻,為什麼名字不見了? 您說學生剛碩士畢 常離題 您這一堆話不也一直離題嗎??? : ( 3 ) 陳運陞還沒來工作之前,我暑假9 / 3 / 2 0 1 1 年就已將原創 : 性獨到見解創見的摘要已投稿大會被接受。 離題 大家都知道,文組的研討會摘要通常都只是用個500-1000字講個方向而已 丟個方向出來,跟 確實去完成它 這是兩碼子事好嘛!! 一堆文組的老師很常用這招 隨便提出一個連研究問題都算不上的構想 就要學生去弄,去找資料把它具體化、完成 學生拚死弄出來了,老師就自動來"割稻尾"說構想是我的 舉個例好了 比如某老師說:挖 環境議題很夯 很有搞頭。某某你就幫我去做這個吧 去看看冰島在全球暖化裡面有啥政策??可以怎麼解釋?? 然後學生收到這種指示,拚死拚活 冰島的資料難找,還要想辦法去挖 沒有現成的論點可以用,還要花腦筋去結合 最後東西做出來了 用個不錯的原創解釋模型去說明冰島在暖化裏頭的政策 報告啥都是學生寫的 然後老師雖然從頭到尾只出一張嘴 但此時卻說:這東西的構想是我的 我出錢的,所以你不能掛名 原創模型也都是我,啥都是我的 如果你是學生,你會服氣嘛?? : ( 4 ) 他兼任工作時間極短。 離題 3個月而已就要生2篇研討會,2篇研究計畫,加其他事情 一個月才4000 如果長時間擔任下去,我看健康都沒了 : ( 5 ) 根據智慧財產權法,陳運陞所做非核心。 離題 它只是要是著作人,就有著作權 : ( 6 ) 陳運陞未完成,2 0 1 1 年1 1 月底即離職,陳運陞無著作權。 離題 東西都弄出來了,還被您用去研討會文章、專書 這都還可以凹說"未完成"喔?? : ( 7 ) 專業教授雇主合法、合理使用自己s i n g l e a u t h o r 單一 : 作者的兩篇會議論文,自行曠日耗時、經年累月接續延伸 : 擴增修潤於2 0 1 2 年6 月完成長久有延續性研究領域的專書 : 出版,根據著作權法,段馨君是唯一著作人。 離題 曠日廢時??? 我看陳同學貼出的證據 他當初寫的東西,您幾乎一字不改全用耶 而且篇幅還頗多 可以請您說明一下,曠日廢時是改了甚麼東西嗎?? 改了人家幾個字,就可以變成自己的東西嘛??http://www.theunion.org.tw/node/256 http://www.theunion.org.tw/node/257: 3. 程序中未讓當事人到場口頭答辯。提出兩次申請,但委員會都沒允准邀到場口 : 頭說明,造成客院教評委員會資訊不足誤判。 : 依行政程序法第102 條規定,本事件學術倫理委員會應讓被檢舉人當面口 : 頭 到場說明,請務必照程序完備正義法則,於下一次召開教申會會議時,讓當 離題 學術倫理委員會的結果未出來前 您就知道投訴人的身分,還發存證信函說要提告,要人撤回申訴 這難道就符合法規?? : ( 8 )就像藝術家朱銘作品,短期兼任研究助理學徒領薪做他 : 本來約定好該做的工作,感謝詞本就可寫可不寫。 離題 我聽過的這種短期助理 大多只是打打逐字稿、找找文章資料...當然可以不避提及貢獻 但沒有人三個月內就要生出2篇研討會、2個計畫案的耶 都做這麼多了,連貢獻都不提....也太... : ( 9 )他若沒毀謗害我,私下溝通想請我書再版時兩文註腳致 : 謝詞提他,以前或許可以;但陳運陞已把我名譽破壞惡意 : 用不實指控網路大量毀謗還開記者會惡意利用傳媒散播不 : 實毀謗,把我害得如此慘,現已不同意讓這麼壞的極短期 : 兼任研究助理侵權掛名。 離題 陳述不實的事情,才叫毀謗 他如果說的是實話,何來毀謗之有??? 況且,您前幾段說這麼多 很明顯地看得出來。你本來就沒有讓助理掛名之意 這裡又說啥以前或許可以掛...之類的 這不是自相矛盾嘛?? 助理侵權掛名??? 話說,現在是您侵別人的權,佔到別人利益耶!! : ( 1 0 )陳運陞來工作時才碩士畢,除完全不相干的碩士論文, : 他也沒相關作品正式出版,何來引用? : 陳運陞沒資格不得侵權爭共同著作人。 離題 著作這種東西,即使是未出版的碩博士論文、課堂報告..都算 您都用了這麼多字,還要凹說未出版就不算著作?? (之前就有大學老師偷用大學生的期末報告,被告上法院 後來學生勝訴) : 本人嚴謹。 : (一)按「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第1 條係規定:研究人員的 : 基本態度: 研究人員應確保研究過程中(包含研究構想、 : 執行、成果呈現)的誠信、負責、專業、客觀、嚴謹、公 : 正,並尊重被研究對象,避免利益衝突。 第2 條則明文規 : 定: 違反學術倫理的行為:研究上的不當行為包含範圍甚 : 廣, 本規範主要涵蓋核心的違反學術倫理行為,即造假、 : 變造、抄襲 (f a b r i c a t i o n , f a l s i f i c a t i o n , : p l a g i a r i s m)及與研究成果發表(p u b l i s h i n g)、作者 : 定義(a u t h o r s h i p)相關之不當行為。 經 查,本件被檢 : 舉之文章之著作權均屬本人所有,揆諸上開條文之規定, : 足稽本人並無任何違反學術倫理之行為,遵守學術倫理 : 規範。 離題 人家"經查"是要給第三方公正單位查 怎會是被檢舉人自己說了算? : 二)上開規範第6條有關「註明他人的貢獻」部分,係規定:如 : 引用他人資料或論點時,必須尊重智慧財產權,註明出處, : 避免誤導使人過度認定自己的創見或貢獻。如有相當程度地 : 引用他人著述卻未引註而足以誤導者,將被視為抄襲。但 : 查:本人係檢舉人陳運陞之僱主,係依本人所親自撰寫摘 : 要,在本人之提示及逐步指導下,陸續做其所應為之短暫初 : 步工作,陳運陞沒完成即離職,且全部著作權均為本人所 : 有,自非「引用他人資料或論點」,自非上開規範所規範之 : 範圍。 離題 您的確沒有引用阿! 您可以提出契約證明說雙方都同意著作權歸你嘛? : (三)又第6條d項係規定:「共同發表之論文、共同申請之研究 : 計畫、整合型計畫總計畫與子計畫,皆可視為共同著作(全 : 部或部分),對共同著作之引用不算抄襲。如依該領域慣例 : 所指導學生論文由老師及學生共同發表,則指導老師可視為 : 所指導學生論文之共同作者,但援用時應註明學生之貢獻。」 : 係規定如有由老師及學生共同論文發表後,老師援用時應註 : 明學生之貢獻。但查:本件本人所發表之文章,著作權係屬 : 本人個人所有,且係從未與陳運陞共同發表,本人於研討會 : 發表或以專書出版,均與上開條文規定無涉。 離題 著作權歸誰有不是你自己說了算 : (四)其餘援引先前數次所提之陳述及舉證。綜上,足見澄清本 : 人為唯一著作人,有嚴謹。捍衛專業教授雇主著作權。維護 : 教師權益。限期要陳運陞公開書面道歉,要其於全部所經管 : 道直接刪除毀謗文圖、刊登公開書面道歉。 離題 那裡澄清了???嚴謹在哪裡?? 沒引用、沒掛名...啥都沒...可以說明一下嘛?? : 感謝交大與所有公正明理人士支持! : 中 華 民 國 1 0 3 年 4 月 2 2 日 : 聲明人:段馨君 : http://hs.nctu.edu.tw/tuan/news.html : 鬼島連學術界也快爛到底了 話說 這些老師的手法都差不多 大家可以看看另一個案子 抄襲學生報告 副教授誣告被判刑 http://ppt.cc/obLs 老師把學生的期末報告拿去投期刊 後來被學生發現 結果老師還告學生:誣告、公然侮辱及誹謗 最後法院判 老師10個月刑、緩刑2年 學生無罪,老師不得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52.21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8237716.A.F55.html
pikaq:唸博吃力不討好 低薪或免費勞工幫教授生論文 工作也沒好找. 04/23 15:24
※ 編輯: winchin (112.105.52.213), 04/23/2014 15:26:12
WinnieDad:看交大要不要臉了,最後處理方式還是由他決定。 04/23 16:09
reil:台灣的中老年人怎麼了 04/23 16:5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c310 (59.127.237.81), 04/23/2014 22:59:50
saltlake:老問題了 反正等法院判決 有足夠數量的學生開始告且贏 04/24 04:10
saltlake:或許會有改變 要不然現行體制的既得利益者多半不會改變 04/24 04:10
saltlake:而放棄既有利益 04/24 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