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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kylawer (skylawer)》之銘言: : 記者為了新聞效果 確實會用聳動標題 : 如果經費只是由學校首長代為申請的話 : 那把這筆超過三億的賬算在台大校長頭上 : 確實有失公允 : 對了 : 那些非楊校長 "個人名義" 申請的計劃 : 其研究成果發表時 : 楊校長的名字是掛在 authorship 還是 acknowlegement 阿? 回到原討論, 計畫給的是否不公平而有學閥的問題, 這版上很多都是PI,大家心裡自有答案。 這是監察院調查報告 1000800185 [國科會補助專題集中特定對象 監察院糾正] 裡面講了很多 截取一段出來 尤其是身為大學校長,行政業務已極為繁重,卻仍同時主持5項以上研究計畫, 雖美其名為「借重其威望及整合資源之能力」,實則可能僅係掛名而有成為學界 「轉發包中心」之虞,甚至因超過其體力負荷致有礙校長之身心健康,實不足取。 在實際辦理委託作業時,各部會雖多訂有計畫主持人同一期間不超過2件之限制, 但卻常有因「特殊原因」及主管機關因人設制,另行設定「例外規定」而變相放 寬,致令多有知名學者同時擔任多項計畫主持人之情事。例如國科會自訂「整合 型計畫總計畫主持人若有主持子計畫時,其總計畫可不列入計畫件數」,以及自訂 :「『特殊計畫』、『學術追求卓越發展延續計畫』、『國家型科技計畫推動規劃 案及規劃補助計畫專案簽准』均可不列入件數之計算」等規定;實際上,總計畫需 全力協調管控及整合各計畫,其投入心力及經費未必比子計畫少,「特殊計畫」等 例外可排除於件數計算之規定,既無理論依據,亦與實際需要相悖甚遠,上開各式 各樣巧立名目的例外規定,均屬為少數人量身打造,以規避法條之限制,顯不適當。 有興趣的朋友自己看: http://www.cy.gov.tw/sp.asp?xdURL=./di/Message/message_1.asp&ctNode=903&msg_id=3858 PS這不是指某校長,那時候他還不是校長 -- "L'observation, premiere etape de la connaissance" 觀察,是認知的第一步 Charles Nicolle, 1866/09/21-1936/02/2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5.87.2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fterPhD/M.1406010305.A.8B7.html
aa369aa369:審計部對於大學經費使用的見解更值得一看呢 07/22 14:35
tainanuser:有所根據,推! 07/22 15:33
yanelan: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綁標 (誤) 07/23 11:58
KerryWood:當然是下面有ㄧ堆博後幫忙管計畫或實驗室的事呀 07/23 16:12
KerryWood:就跟ㄧ間大公司董事長一樣 董事長也是把事情授權給經理 07/23 16:13
majohn:也不能說綁標拉 就是規格標XD 07/30 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