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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敏溶╱台北報導】前屏東教育大學副教授陳震遠涉以假人頭自審論文案,科技部學術 倫理委員會近日做出初步結論,因確認論文審查造假,擬裁處陳震遠停權十年,其弟陳震 武停權五年,期間不能申請科技部任何補助,並擬追繳涉案期間補助費逾兩百萬元,此案 還須由科技部長批准後生效。學者認為處分太輕,和對台灣學界傷害程度不成比例。 http://ppt.cc/VaP1 果然跟各位之前預測的一樣,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科技部副部長的名言此時又可以 用了: 不。要。再。問。了! 不知道Natural Hazards是不是也打算不查了? ※ 編輯: prior (120.125.12.64), 09/25/2014 08:59:44
chen1765: 陳震遠離職了 陳震武呢? 海科大對陳震武的處分是?? 09/25 09:28
prior: 都已經轉進中國,停權十年有意義嘛? XD 09/25 09:31
jhyen: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好,不都這樣瞎矇幾十年了~~~ 09/25 09:48
jcjan: 請教p大,"轉進中國"是聽說還是已確定? 09/25 10:18
jcjan: 人不是科技部聘的, 科技部除了停權也沒有其他處罰方式 09/25 10:20
WTFCAS: 這樣有沒有詐欺的嫌疑?(用假審查的論文騙取計劃) 09/25 10:44
jcjan: 樓上提的問題已是法律層面, 法律上犯罪有他的要項存在 09/25 10:49
jcjan: 因此有時憑直覺會與法律見解不同 09/25 10:50
jcjan: 因此我覺得不宜在這討論 09/25 10:50
FSGuitar: 可笑的處置 09/25 11:32
ggg12345: 這事最可悲可笑的是把發P數P搞成就是一切.學校的學官就 09/25 12:03
ggg12345: 是逼領教育部該做好教育的都去貪圖科技部的獎勵,把科技 09/25 12:06
puec2: 真的 應該要比ptt發文數 發文越多官越大 09/25 12:06
ggg12345: 部的條件變成聘人升等的唯一條件以便可搶食科技部的大餅 09/25 12:08
ggg12345: 回頭來看,才發現科技部只能禁止申請,一堆生技的已沒出路 09/25 12:14
saltlake: 該停權就停權 別以為人現在在中國就沒事了 09/25 12:32
saltlake: 餿水油事件 當初老爹跑到中國避風頭 現在兒子們又承父業 09/25 12:33
aa369aa369: 詐騙人會被抓去關;詐騙國家會五年十年不讓你申請計劃 09/25 15:16
jabari: @_@ p大你的文章比較多耶.. 09/25 15:42
saltlake: 二樓上 國家的法律代表是檢察官 但是上次查教授研究費 09/25 17:53
saltlake: 的時候檢察官被高官大敗 現在可能還在舔傷口而無心提告 09/25 17:54
vintw: "擬"追繳涉案期間補助費,就是實際不打算要回的意思吧... 09/26 21:46
vintw: 還有那個"我確定論文是我寫的"按鈕,做到這樣真夠悲哀的 09/26 21:47
saltlake: "擬"是打算要 計畫要 09/26 23:09
flac: 歷史共業?怕嚴辦後滾出更多不堪入目的黑暗吧 10/02 06:45
saltlake: 反正又不會把今上給撸下來 怕啥? 10/02 12:44
soton: 唉... 10/03 05:53
saltlake: 今天吃素 10/03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