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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cGVQNz ] 作者: hito0509 (永不放棄!!)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教授想斷師生戀 女學生討10個LV包封口 時間: Tue Feb 7 07:33:41 2017 1.媒體來源: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教授想斷師生戀 女學生討10個LV包封口 3.完整新聞內文: 教授想斷了師生戀,女學生索討10個LV包或現金30萬,否則揚言要揭發上床的事,男師提 告、女學生被判刑。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南部1所國立大學男教授與女學生2006年發展師生戀,後 來男師欲斬情,女學生要求他交付名牌包或30萬元,否則要把2人上床之事告知媒體與學 校。 教授擔心此事曝光將影響其名譽及在國立大學任教權,對女學生提出刑事恐嚇告訴與民事 損害賠償。女學生一審被判刑5個月及賠3萬元精神慰撫金給該教授。(即時新聞中心/綜 合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goo.gl/LEhmZc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83.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6424026.A.5FD.html
bdmizar: 吃真好 02/07 07:34
sleeeve: 10個XD 台女.... 02/07 07:34
kairi5217: 哈哈哈哈哈哈 人家女森耶 02/07 07:34
oooyaoo: 哪間學店 02/07 07:34
pc0805: 哈哈女森哈哈 02/07 07:34
moshenisshit: 夜裡哭哭~ 02/07 07:35
udm: 連三十萬都不用付,爽插爽幹。 02/07 07:35
bill0205: 我要打10個 02/07 07:35
AUwalker: 女生最青春的10年換30萬,不值得嗎? 02/07 07:35
diefishfish: ……………………感情用金錢衡量一切都變質了 02/07 07:35
udm: 然後因為這樣就可以繼續留任原學校了吔...臺灣真是好棒棒。 02/07 07:36
udm: 以後在學校搞幼齒的只要最後逼她恐嚇你就沒事了.... 02/07 07:37
meredith001: 優質台女 02/07 07:37
pc0805: 樓上上森77 02/07 07:37
Mike9: 還逼她恐嚇你勒,笑了 02/07 07:37
SuperUp: 台女呦 真是... 才賠3萬 罰真輕 02/07 07:38
mason710: 哈哈哈哈哈哈,結果反虧了一大把 02/07 07:38
DuckKid: 女生有投資時間男生就沒有嗎 好意思開口要錢勒 02/07 07:39
hk416: 免錢的最貴 02/07 07:40
alvar: 是哪間學校 02/07 07:41
KMTout: 女大生又不是未成年 真敢要 02/07 07:41
eririlover: 台女真棒 02/07 07:41
rufugy: 30萬都付不起 這教授真沒品 02/07 07:44
furnaceh: 幹了10年了,花點錢還好啦 02/07 07:45
edouard09: 母豬 02/07 07:45
hder: 這算甚麼恐嚇?? 敢作怕人講 02/07 07:45
cappa: 吃軟不吃硬啦 敢恐嚇有錢也不爽付啦 02/07 07:47
jenhaoliao: 成年人了,還想勒索... 02/07 07:47
maybetodo: 主動自爆的概念 02/07 07:48
SuperUp: 超屌的 情侶分手男方還要付女方分手費? 母豬真的好棒 02/07 07:48
YesHi: 教授名聲也臭了吧 這圈子很小 02/07 07:49
demitri: 教授活該啊 被母X利用 不要吃學生不就好了 02/07 07:50
q9154336: 棒棒內 02/07 07:50
demitri: 本來大學教授就不能隨便吃學生 很多校規都有規定 02/07 07:50
kis28519: 台女救世界 02/07 07:51
lunhsuan: 女生都快30歲了 教授想換新鮮的吧 02/07 07:51
jennywalk: 不會臭的。其實還好,想要勒索教授才是呆呆作法 02/07 07:51
lunhsuan: 不對喔算錯了應該早超過了 02/07 07:52
WuDhar: 看不懂,講事實不行喔?啊提告了也順便公開那還不是一樣 02/07 07:53
rinatwo: 台灣法官很優質的 這樣判五個月 02/07 07:54
pc0805: 可以講啊 可是女森不去講還要封口費啊 02/07 07:54
WuDhar: 也可以不付給他講啊,這樣算恐嚇? 02/07 07:55
asdf70044: 男森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XDD 02/07 07:56
laukun: 出來玩總是要還 02/07 08:01
thethirdfoot: Female pig 02/07 08:01
horse2819: 都成年了 呵呵 02/07 08:02
wheat1130: $_$ 02/07 08:03
Sylph: 教授擔心曝光卻又告女大生...? 02/07 08:04
hitsukix: 最後一段怪怪的= = 02/07 08:05
imb6363663: 便宜的最貴 02/07 08:07
mpmbip: 臭鮑騙包 02/07 08:08
az64: 南部國立大學 02/07 08:11
SakuraFrost: 母 02/07 08:11
pc0805: 剛剛查了一下法條好像有條叫恐嚇取財, 不過有點模糊我不 02/07 08:11
pc0805: 懂法律不多做解釋 02/07 08:12
ffboy: 母豬 02/07 08:12
kleber: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找的到..裁判案由就是恐嚇取財 02/07 08:14
az64: 南部在岩手縣 02/07 08:14
Brinkley: 台女不意外 02/07 08:16
WuDhar: 有意思,講事實能構成恐嚇,那我說樓下給我p幣不然公開他 02/07 08:17
WuDhar: 是金城武這樣算嗎? 02/07 08:18
pc0805: 哈哈護航的可以散了 02/07 08:18
pc0805: 想想其實跟仙人跳頗像 02/07 08:19
chiang512: 母.... 02/07 08:20
pc0805: 那也要我害怕有去告才行 02/07 08:21
milkwind: 這母豬當初談戀愛是別人逼她的嗎? 02/07 08:22
pmdrt: 優質台母 02/07 08:23
hydepark: 母豬去牢裡哭哭吧 02/07 08:23
kandylll: 畢業後就不算學生了吧,不就一般男女交往 02/07 08:28
goshfju: 無聊 自己犯賤 02/07 08:29
duckling4343: 為何人家邱禿睏哈星就不會找到豬圈去 該檢討的是教 02/07 08:33
duckling4343: 授眼光而非檢討母豬 02/07 08:33
newgpx: 講事實不能構成恐嚇我也是笑了 有人殺人被我看到 02/07 08:34
newgpx: 我跟他要封口費100萬 不然報警 這樣不算恐嚇?我也講事實阿 02/07 08:35
fantasibear: 夜裡哭哭 02/07 08:35
winu: 母豬幹 02/07 08:40
mark262188: 鮑鮑換包包 02/07 08:51
FFFFFFFF: 此鮑價值10個包包 02/07 08:52
mido: 森77 02/07 08:53
MASOMASO: 強迫教授買包或給錢要不然公開很明顯的就是恐嚇取財 02/07 08:53
WuDhar: 那聽起來恐嚇的成立要件還蠻簡單的嘛,搞不好哪天真的金 02/07 08:55
WuDhar: 城武來告我恐嚇囉 02/07 08:55
MASOMASO: 事後想報復去爆料 師母還可以告通姦和妨礙家庭 02/07 08:55
MASOMASO: 要件基本是要你能心生恐懼 前面被強迫買筆推銷的苦主 02/07 08:56
snew1209: 這教授太爽了,有得玩又有得拿 02/07 08:57
MASOMASO: 因為回答法官不害怕只是怕錯過火車才買筆 恐嚇就不成立 02/07 08:57
Liwjim: 台女 uccu 02/07 09:03
he00589298: 鮑鮑換包包 02/07 09:05
whizz: 結果該鳥教授還是曝光 02/07 09:07
PLS1312: 臭包包想要錢? 02/07 09:08
darkdixen: 這有點悲劇啊 嫩鮑被插成老鮑還被告 02/07 09:10
Ipadhotwater: 這女的...活該 02/07 09:10
darkdixen: 女生是蠢 男生是賤 這個兩邊都悲劇 02/07 09:10
superdevil: 這女的夠蠢 給她LV她一定食髓知味 不如魚死網破 02/07 09:13
st2913sbck: 爽 02/07 09:16
versace: 姆… 02/07 09:17
vi000246: 有吃又有拿 賺 02/07 09:22
lin961213: 優質母豬榮獲法院認證 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02/07 09:23
tozz: 台女標準版 02/07 09:24
makapaka: 男的又不是已婚,勒索個屁啊 02/07 09:37
horsetail: 沒結婚才敢這樣告 02/07 09:40
SuperUp: 母豬真的很愛硬拗 02/07 09:43
tatata: 哈哈 02/07 09:57
senju: http://i.imgur.com/dBZz9If.png 02/07 10:00
leon82guy: 反正都要公開不如反告她賺一波 02/07 10:04
linceass: 母豬鮑鮑換包包 哈哈 02/07 10:09
linyotsuki: 叫獸也太爽了吧!有做又有錢! 02/07 10:11
Runna: 不當手段為判斷重點,成年男女感情訴諸公眾輿論或他人職業 02/07 10:14
Runna: 去留本來就是不當威脅使人無法謀生啊 02/07 10:14
Runna: 除非談感情的原因是因為權力脅迫,妨害性自主可是有藉權力 02/07 10:17
Runna: 妨害的罪名,女方不服也可以去告,但就怕攤開一看是自己開 02/07 10:17
Runna: 給人家換分數 02/07 10:17
j0588: 這算啥恐嚇,這法官智障嗎? 02/07 10:17
bon362: 鮑鮑換包包 02/07 10:19
Fishsteak: XD 02/07 10:20
sky0204b: 想恐嚇反被告這女的可以哭哭了 02/07 10:48
WuDhar: 等等,使教授無法謀生的原因是他自己破壞校方規定(如果有) 02/07 10:56
WuDhar: 還是指公開這個"不當"手段? 02/07 10:56
lcyeh: 原來一個LV包也才3萬,我還以為很貴 02/07 11:12
Born700805: 母豚兒 02/07 11:35
s81048112: 為何母豬教會壯大 都是女生助長的 02/07 12:28
kiyoe: 台女救世劍 02/07 12:37
retra: 看判決書是十幾年前的事,當時潘在高應大,推論她是高應大 02/07 16:5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YOPOYOPO (203.64.138.253), 02/08/2017 09: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