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dmizar: 吃真好 02/07 07:34
推 sleeeve: 10個XD 台女.... 02/07 07:34
推 kairi5217: 哈哈哈哈哈哈 人家女森耶 02/07 07:34
推 oooyaoo: 哪間學店 02/07 07:34
推 pc0805: 哈哈女森哈哈 02/07 07:34
推 moshenisshit: 夜裡哭哭~ 02/07 07:35
推 udm: 連三十萬都不用付,爽插爽幹。 02/07 07:35
推 bill0205: 我要打10個 02/07 07:35
噓 AUwalker: 女生最青春的10年換30萬,不值得嗎? 02/07 07:35
→ diefishfish: ……………………感情用金錢衡量一切都變質了 02/07 07:35
→ udm: 然後因為這樣就可以繼續留任原學校了吔...臺灣真是好棒棒。 02/07 07:36
→ udm: 以後在學校搞幼齒的只要最後逼她恐嚇你就沒事了.... 02/07 07:37
推 meredith001: 優質台女 02/07 07:37
推 pc0805: 樓上上森77 02/07 07:37
→ Mike9: 還逼她恐嚇你勒,笑了 02/07 07:37
→ SuperUp: 台女呦 真是... 才賠3萬 罰真輕 02/07 07:38
推 mason710: 哈哈哈哈哈哈,結果反虧了一大把 02/07 07:38
→ DuckKid: 女生有投資時間男生就沒有嗎 好意思開口要錢勒 02/07 07:39
推 hk416: 免錢的最貴 02/07 07:40
推 alvar: 是哪間學校 02/07 07:41
推 KMTout: 女大生又不是未成年 真敢要 02/07 07:41
推 eririlover: 台女真棒 02/07 07:41
噓 rufugy: 30萬都付不起 這教授真沒品 02/07 07:44
推 furnaceh: 幹了10年了,花點錢還好啦 02/07 07:45
推 edouard09: 母豬 02/07 07:45
→ hder: 這算甚麼恐嚇?? 敢作怕人講 02/07 07:45
推 cappa: 吃軟不吃硬啦 敢恐嚇有錢也不爽付啦 02/07 07:47
推 jenhaoliao: 成年人了,還想勒索... 02/07 07:47
→ maybetodo: 主動自爆的概念 02/07 07:48
→ SuperUp: 超屌的 情侶分手男方還要付女方分手費? 母豬真的好棒 02/07 07:48
推 YesHi: 教授名聲也臭了吧 這圈子很小 02/07 07:49
噓 demitri: 教授活該啊 被母X利用 不要吃學生不就好了 02/07 07:50
推 q9154336: 棒棒內 02/07 07:50
→ demitri: 本來大學教授就不能隨便吃學生 很多校規都有規定 02/07 07:50
推 kis28519: 台女救世界 02/07 07:51
噓 lunhsuan: 女生都快30歲了 教授想換新鮮的吧 02/07 07:51
→ jennywalk: 不會臭的。其實還好,想要勒索教授才是呆呆作法 02/07 07:51
→ lunhsuan: 不對喔算錯了應該早超過了 02/07 07:52
推 WuDhar: 看不懂,講事實不行喔?啊提告了也順便公開那還不是一樣 02/07 07:53
推 rinatwo: 台灣法官很優質的 這樣判五個月 02/07 07:54
推 pc0805: 可以講啊 可是女森不去講還要封口費啊 02/07 07:54
→ WuDhar: 也可以不付給他講啊,這樣算恐嚇? 02/07 07:55
推 asdf70044: 男森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XDD 02/07 07:56
推 laukun: 出來玩總是要還 02/07 08:01
噓 thethirdfoot: Female pig 02/07 08:01
推 horse2819: 都成年了 呵呵 02/07 08:02
推 wheat1130: $_$ 02/07 08:03
推 Sylph: 教授擔心曝光卻又告女大生...? 02/07 08:04
→ hitsukix: 最後一段怪怪的= = 02/07 08:05
推 imb6363663: 便宜的最貴 02/07 08:07
噓 mpmbip: 臭鮑騙包 02/07 08:08
→ az64: 南部國立大學 02/07 08:11
→ SakuraFrost: 母 02/07 08:11
推 pc0805: 剛剛查了一下法條好像有條叫恐嚇取財, 不過有點模糊我不 02/07 08:11
→ pc0805: 懂法律不多做解釋 02/07 08:12
推 ffboy: 母豬 02/07 08:12
推 kleber: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找的到..裁判案由就是恐嚇取財 02/07 08:14
→ az64: 南部在岩手縣 02/07 08:14
推 Brinkley: 台女不意外 02/07 08:16
→ WuDhar: 有意思,講事實能構成恐嚇,那我說樓下給我p幣不然公開他 02/07 08:17
→ WuDhar: 是金城武這樣算嗎? 02/07 08:18
推 pc0805: 哈哈護航的可以散了 02/07 08:18
→ pc0805: 想想其實跟仙人跳頗像 02/07 08:19
推 chiang512: 母.... 02/07 08:20
推 pc0805: 那也要我害怕有去告才行 02/07 08:21
→ milkwind: 這母豬當初談戀愛是別人逼她的嗎? 02/07 08:22
噓 pmdrt: 優質台母 02/07 08:23
推 hydepark: 母豬去牢裡哭哭吧 02/07 08:23
→ kandylll: 畢業後就不算學生了吧,不就一般男女交往 02/07 08:28
噓 goshfju: 無聊 自己犯賤 02/07 08:29
推 duckling4343: 為何人家邱禿睏哈星就不會找到豬圈去 該檢討的是教 02/07 08:33
推 duckling4343: 授眼光而非檢討母豬 02/07 08:33
→ newgpx: 講事實不能構成恐嚇我也是笑了 有人殺人被我看到 02/07 08:34
→ newgpx: 我跟他要封口費100萬 不然報警 這樣不算恐嚇?我也講事實阿 02/07 08:35
推 fantasibear: 夜裡哭哭 02/07 08:35
推 winu: 母豬幹 02/07 08:40
推 mark262188: 鮑鮑換包包 02/07 08:51
推 FFFFFFFF: 此鮑價值10個包包 02/07 08:52
推 mido: 森77 02/07 08:53
推 MASOMASO: 強迫教授買包或給錢要不然公開很明顯的就是恐嚇取財 02/07 08:53
推 WuDhar: 那聽起來恐嚇的成立要件還蠻簡單的嘛,搞不好哪天真的金 02/07 08:55
→ WuDhar: 城武來告我恐嚇囉 02/07 08:55
→ MASOMASO: 事後想報復去爆料 師母還可以告通姦和妨礙家庭 02/07 08:55
→ MASOMASO: 要件基本是要你能心生恐懼 前面被強迫買筆推銷的苦主 02/07 08:56
推 snew1209: 這教授太爽了,有得玩又有得拿 02/07 08:57
→ MASOMASO: 因為回答法官不害怕只是怕錯過火車才買筆 恐嚇就不成立 02/07 08:57
噓 Liwjim: 台女 uccu 02/07 09:03
推 he00589298: 鮑鮑換包包 02/07 09:05
噓 whizz: 結果該鳥教授還是曝光 02/07 09:07
噓 PLS1312: 臭包包想要錢? 02/07 09:08
推 darkdixen: 這有點悲劇啊 嫩鮑被插成老鮑還被告 02/07 09:10
推 Ipadhotwater: 這女的...活該 02/07 09:10
→ darkdixen: 女生是蠢 男生是賤 這個兩邊都悲劇 02/07 09:10
推 superdevil: 這女的夠蠢 給她LV她一定食髓知味 不如魚死網破 02/07 09:13
推 st2913sbck: 爽 02/07 09:16
→ versace: 姆… 02/07 09:17
→ vi000246: 有吃又有拿 賺 02/07 09:22
推 lin961213: 優質母豬榮獲法院認證 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02/07 09:23
推 tozz: 台女標準版 02/07 09:24
推 makapaka: 男的又不是已婚,勒索個屁啊 02/07 09:37
推 horsetail: 沒結婚才敢這樣告 02/07 09:40
推 SuperUp: 母豬真的很愛硬拗 02/07 09:43
推 tatata: 哈哈 02/07 09:57
推 leon82guy: 反正都要公開不如反告她賺一波 02/07 10:04
推 linceass: 母豬鮑鮑換包包 哈哈 02/07 10:09
推 linyotsuki: 叫獸也太爽了吧!有做又有錢! 02/07 10:11
推 Runna: 不當手段為判斷重點,成年男女感情訴諸公眾輿論或他人職業 02/07 10:14
→ Runna: 去留本來就是不當威脅使人無法謀生啊 02/07 10:14
→ Runna: 除非談感情的原因是因為權力脅迫,妨害性自主可是有藉權力 02/07 10:17
→ Runna: 妨害的罪名,女方不服也可以去告,但就怕攤開一看是自己開 02/07 10:17
→ Runna: 給人家換分數 02/07 10:17
噓 j0588: 這算啥恐嚇,這法官智障嗎? 02/07 10:17
推 bon362: 鮑鮑換包包 02/07 10:19
推 Fishsteak: XD 02/07 10:20
推 sky0204b: 想恐嚇反被告這女的可以哭哭了 02/07 10:48
推 WuDhar: 等等,使教授無法謀生的原因是他自己破壞校方規定(如果有) 02/07 10:56
→ WuDhar: 還是指公開這個"不當"手段? 02/07 10:56
推 lcyeh: 原來一個LV包也才3萬,我還以為很貴 02/07 11:12
噓 Born700805: 母豚兒 02/07 11:35
→ s81048112: 為何母豬教會壯大 都是女生助長的 02/07 12:28
推 kiyoe: 台女救世劍 02/07 12:37
推 retra: 看判決書是十幾年前的事,當時潘在高應大,推論她是高應大 02/07 16:5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YOPOYOPO (203.64.138.253), 02/08/2017 09: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