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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SAbE6ng ] 作者: qxxrbull (qxxrbull)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揭露 4 大經營亂象,大學私校連環爆 時間: Tue Jan 1 01:36:00 2019 1.媒體來源: technews 2.完整新聞標題: 揭露 4 大經營亂象,大學私校連環爆 3.完整新聞內文: 作者 財訊 | 發布日期 2018 年 12 月 31 日 8:22 「不誇張,至少十幾家私校來找我,不只虧錢的想退場,賺錢的也想走,大家都知道學校 做不下去了。」一位企業負責人私下透露近期私校為求生存,到處找產業捐資入主的急迫 。 私校危機並不是現在才爆發。2014 年起,屏東高鳳數位學院宣布停辦,開啟私校退場第 一槍後,又有永達技術學院、興國管理學院、台灣觀光學院和高美醫護管理專科學校,陸 續走上轉型或退場之路。 2018 年適逢龍年新生就讀大學,招生狀況理應有所改善,卻一連 5 所私校爆發危機。 2 月,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因接手的怡盛集團董事長黃平璋被教職員指為覬覦校產的禿鷹, 雙方溝通破局而確定退場;苗栗地方法院在 12 月裁定由工會代表進入臨時董事會,處理 校產清算與職員退撫。 5 月,大華科大因蓋新大樓,出現財務缺口,董事會向外尋求新資金,卻爆出旅美博士陳 志光團隊,與香港敏實集團兩派人馬搶買大華爭議,最後確定由敏實集團入主。 10 月,才升格 3 年的康寧大學,因台南校區招生不佳,準備申請降為技術學院,卻被查 到違法招收斯里蘭卡外籍生,並涉及非法打工等行為遭重罰;連高註冊率的護理系都被牽 連減招,前景堪憂。 11 月,南榮科大則因教學品質低落被勒令 108 學年度停招,但財務也即將瀕臨赤字,而 董事會仍未有積極動作。 12 月,前身為復興工專的蘭陽技術學院宣布 6 系停招,只保留餐旅管理系,按時程推算 ,最快 4 年後停招科系就會退場。 亂象 1:假留學真打工》未盡輔導責任,外籍生違法工作 不僅上述 5 校,和春、崇右、中州也面臨註冊率連年低落、財務赤字的問題,如果不是 少子化的因素,學校是怎麼把自己搞倒的?「他們不是壞,而是笨」,一位教育界人士直 言。 以招收外籍生來說,技職學校為響應政府新南向政策,同時拓展生源,近幾年以「國際產 學專班」等名目招收東南亞學生,南華、明道就相當積極。只是正規做法是學校派人到當 地國家招收高中生,檢附財力證明並通過英語和華語能力測驗後,才能來台就學,門檻不 低;因此有學校砸重金,直接派老師到當地輔導學生語文能力,日後來台也比較容易適應 。 然而需求一高漲,就出現所謂的國際留學中介,當然也不乏惡質的人力仲介,反過頭來先 幫學生找到工作機會,透過學校與外交部申請學生護照,遂行「假留學、真打工」,再與 學校拆分學生來台工作的佣金。而學生為了籌措學雜費,到了台灣也就真的必須去非法打 工,而不是念書。 一位教育部官員私下透露,康寧表示自己被仲介騙;或許可能,但校方高層飢不擇食,為 了讓這批沒有財力證明的學生來台,竟承諾會發 4 年全額獎學金給學生,外交部才核發 學生簽證。如今被抓包、被教育部要求全額給付獎學金,校方竟然還與教育部討價還價, 實在是說不過去。 ▲ 2011年中州升格為科技大學,但長期低註冊率和財務赤字仍無法改善。(Source: W5865188 [CC BY-SA 4.0], from Wikimedia Commons) 亂象 2:廣設低門檻學程 學分班學生輕易取得日間部學籍 根據教育部調查,康寧踩到另一條紅線是沒有經過正常管道,就把推廣教育學分班的學生 轉成具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因此被勒令停辦推廣教育學分班與非學分班。「這也是笨」, 一位私校經營者苦笑,為了迎合學生,讓學分班學生透過很寬鬆的檢定,轉成正式學籍生 的狀況並不少見;但再怎麼寬鬆,也都得走完程序,而康寧竟然天真到完全省略。 更令教育界叫苦連天的是,教育部這次不僅罰康寧罰得特別重,「還把大家都當賊在查, 」一位私校校長透露,這學期的新南向招生有 30 幾個學校被停招。 亂象 3:辦學不比辦企業》吃緊弄破碗,犯《教師法》天條 至今仍在處理教職員欠薪爭議的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則是讓所有有意接手私校的企業家可 為殷鑑──搞定教職員退撫前,不要貿然進場,因為只要碰到《教師法》第 14 條(教師 聘任後,除有判刑確定等事項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和《教師待遇條例》第 24 條(私立學校未依聘約支給教師薪給時,其所屬學校財團法人全體董事應就未支給部 分與學校負連帶責任)這兩大天條,操之過急反會惹得一身腥。 亞太前身為親民技術學院,早在 2001 年時就因為辦學每況愈下而被教育部接管。2016 年公益董事李金桐力邀怡盛董事長黃平璋接手,怡盛集團為中國前 5 大物業管理外商公 司,在台灣有台北 101 大樓、宏盛帝寶等客戶,管理近千棟大樓,人力需求很高;卻萬 萬沒想到辦學不比辦企業。 根據亞太教師與高教工會指控,該校易手後,多達 19 個科系停招,卻未新設科系,黃平 璋承諾的資金遲遲未到位,卻已利用校址開公司、安插人事、逼退資深老師,強烈質疑黃 平璋是刻意把學校辦到倒,好接手價值達 11.88 億元的校產。黃平璋起初反告誹謗,但 不敵亞太教員強悍,後來索性連捐出的 1.5 億元都不要了,率眾退出董事會。 教育部次長姚立德坦言,每一所學校退場都是藝術,為平息眾怒,亞太已將校地信託,而 設校基金僅存約 3,000 萬元將用以資遣老師,學生全數轉學到育達等鄰近學校或安置, 目前亞太停水、停電,確定走入歷史。 其他私校校長表示,其實只要董事會和職員溝通暢通,亞太並不一定要走上停辦;但這件 案例讓有心接手的企業起了寒蟬效應。 亂象 4:董事成員家族色彩濃》不時爆弊案 硬撐著不退奈他何? 反觀部分私校董事會要是背景夠硬,教育部要管也是有心無力。在教育圈,有幾個家族特 別以經營私校著稱,例如 2018 年初驟逝的康寧大學董事長鈕廷莊有私校天王之譽,董事 之一吳慶堂為啟英、治平高中董事長,號稱全台最大私立中學體系經營者。位於彰化的中 州科技大學,現由醫師柴洵清家族入主,也引進秀傳醫療體系資金,另一董事、隆慶興實 業董事長蕭松喜,家族在員林經營大慶商工,同時也是 17 年前轟動一時的景文案關係人 、《國語日報》前董事長林昭賢的舅舅。 但若要論背景最硬的,和春技術學院羅家要算數一數二。其實早在 102 學年度和春就因 教學品質低落被教育部列管,但 2017 年仍爆發涉嫌找來上百名中年原住民人頭新生,以 美化註冊率,詐領教育部上千萬元補助費,遭到行政處分,勒令 6 系停招。 解法 1》公私立同步瘦身 貼緊產業特色 和春董事會由前立委羅傳進家族組成,羅氏家族深耕高雄政商關係,除了教育之外,也經 營戲院、環保、保全、護理之家、漁業公司,由家族成員各任要職。羅傳進兒子羅世雄曾 任兩屆立委,後轉赴行政院南部服務中心擔任執行長,目前為和春執行長與企管系教授; 羅的妻子呂綺修則擔任該校副校長,雖未違反《私校法》規定董事不得兼任校長及其他行 政職務,但可見家族參與校務甚深。 「為什麼台灣高教陷入窘境?因為大家都在卸責!」民進黨立委鍾佳濱直言,「這是一個 共犯結構,學生、老師、學校都不肯誠實面對。」鍾佳濱認為,解方應該是:公私立學校 同步瘦身、縮小規模、特色經營。 中華大學校長劉維琪亦認為,少子化浪潮是危機、是轉機、也是看出退潮後誰有穿褲子的 良機,不過現行的《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卻是一味逼私校退場,對有心辦 學的私校並不公平。 未來 10 年,若大學新生人數會減少 10 萬人,以一所學校 3,000 人估算,至少要倒 30 家,而且由教育部的態度來看,該倒的都會是私校。劉維琪直言,教育部這時要講清 楚,高等教育到底是要走市場制還是公共化?如果教育部有意走向「天下為公」,卻綁死 私校學雜費,合理嗎?「現在是鬆綁學雜費最好的時機,私校也不敢漲太多,但能給予空 間發展特色,否則就算超過 3,000 人也活不下去。」 2017 年行政院通過《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後,教育部便成立專案辦公室 ,積極輔導問題私校退場轉型。參事張明文分析,有鑑於日韓在私校退場,日本採取財務 控管,韓國則用評鑑機制,台灣綜合兩者,訂出財務與教學品質指標,並且公開校務資訊 ,一旦有紅字警示,就會要求學校改善、或是董事會持續捐資;但若如華梵大學註冊率低 、連年虧損破億元,而校務基金仍有 10.34 億元,就不會為難校方。 解法 2》提供退場誘因 不應一味排拒財團 然而要退場,也須給予配套和誘因。一位校長直言,想轉做長照機構,內政部、衛福部會 同意嗎?想改辦高中或五專也沒那麼容易,因為大學的地目是「文高」,要變更地目為「 文中」才能改制,一申請就是數以年計。 近來教育部把中信金融管理學院模式奉為圭臬──引進企業、改為獨招、小而美的利基學 校;但審查程序仍繁複,許多私校經營者認為,既然校產都已信託就應簡化流程,讓承接 者更快上手。 說到底,私校轉型退場只是高等教育規畫的一部分,當局者應趁此時提出更具宏觀的高教 政策,讓台灣擺脫過度競爭、過度招生的惡性循環,轉捩點就在此刻。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w9AHwv 5.備註: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 EXODUS 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180.1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6277766.A.C6A.html
kevin28: 就台灣喜歡一窩蜂01/01 01:36
ispy03532003: 市場機制正常運作中01/01 01:37
railman: 今年龍年都這樣慘了 明年不就GG了01/01 01:38
Iamtheking: 倒阿~~~有啥問題???01/01 01:38
allenatptt: 太長懶得看,一堆聽都沒聽過的糞校真的別開來騙錢了, 01/01 01:38
allenatptt: 教出一堆自稱大學生的文盲01/01 01:38
※ 編輯: qxxrbull (150.116.180.142), 01/01/2019 01:42:05
elibra01: 學費漲兩倍啊 01/01 01:41
TokyoHard: 改名世界太陽系銀河宇宙大學 01/01 01:46
xxx60133: 供過於求 慢慢淘汰正常難道懇丁賣這麼貴 是消費者的錯 01/01 01:48
xxx60133: 吃不起? 01/01 01:48
nakayamayyt: 來 西屏你怎麼看 01/01 01:51
kerkerson: 事實還有學歷貶值吧 現在讀名校太簡單人少名額多 01/01 02:02
kerkerson: 而且還有一堆管道給有錢人搞 這學歷只是財力證明嗎 01/01 02:02
zephyr105: 真的建議長痛不如短痛 養垃圾教授讓學生揹貸款 真不 01/01 02:07
zephyr105: 懂 01/01 02:07
versailles94: 南華、明道是高教,何時變技職,這記者很混欸 01/01 03:13
fuhshuenn: 藝術你說的出來,廣設也是藝術,全部充公賣一賣粉難 01/01 10:08
varkrav: 教育部養一間大葉 把自己講的比台大還厲害 讓學生揹學貸 01/02 08:5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YOPOYOPO (203.64.138.253), 01/03/2019 18:48:16
gainx: 人家學生申請工作證去打工,哪裡有非法? 01/03 19:05
gainx: 學校非法招生,說學生非法 01/03 19:05
gainx: 人家學生簽證拿工作正本來就可以打工 01/03 19:06
gainx: 這些被寫成非法打工的外籍生除了權益之外連名譽都受害了 01/03 19:07
saltlake: 斯里蘭卡外籍生來台非法打工...校方一次招生69名, 01/03 21:11
saltlake: 這當中竟然有49名都沒有工作許可,一來就住到工廠, 01/03 21:11
saltlake: 是報紙亂"寫成"非法打工嗎? 01/03 21:12
gainx: 目前還有41名斯里蘭卡學生,已協助取得工作證 01/04 00:18
gainx: 現在是怎樣,台灣人買賣人口然後大喊被賣掉的人犯法嗎? 01/04 00:18
gainx: 他們不是沒有取得工作證的資格,而是被誘騙打黑工 01/04 00:19
gainx: 不然現在為什麼又發工作證? 01/04 00:20
saltlake: 同一新聞閻主秘已坦承,要先取得居留證後才能辦工作證, 01/04 05:08
saltlake: 取得工作證後才能合法打工,但學生未取得工作證之前就 01/04 05:10
saltlake: 工作,本就是非法。"之後"取得工作證不免除之前非法 01/04 05:11
saltlake: 打工的事實。 01/04 05:11
saltlake: 以上事實和有否取得工作證的資格有啥關係? 01/04 05:13
saltlake: 另外,讓引入的外籍學生取得工作證後才打工,是引入學校 01/04 05:14
saltlake: 的責任,而雇主確認外籍人士有工作證才允許其在本司工作 01/04 05:15
saltlake: ,是用人公司的責任,就算前面這些人有部分或全部是 01/04 05:15
saltlake: 台灣人,竟然就能鬼扯說全台灣人要為此負責? 拜託好吧? 01/04 05:16
saltlake: 還有,學生到他國讀書或工作,"自己"有義務了解相關的 01/04 05:17
saltlake: 法律與規定,不是出事情就能裝無辜的。要不然,難道 01/04 05:17
saltlake: 外籍學生或非學生到我國違反交通規則,也可以雙手一攤, 01/04 05:18
saltlake: 主張自己是外國人,當然不知道我國各種規定,"情有可原" 01/04 05:18
saltlake: ? 拜託好吧? 01/04 05:19
saltlake: 外籍生名譽受傷害? 沒有取得工作證就打工,就是非法。 01/04 05:19
saltlake: 這是事實,傷害個鬼名譽。 01/04 05:20
sabrinalll: 不懂為何開放外國學生打工,美國F1簽證就是只能專心念 01/04 06:03
sabrinalll: 書,台灣為何開這種方便之門? 01/04 06:04
Ischolar: 英國開放留學生每週20小時工作 01/04 08:17
Ischolar: 世界不是只有美國。話說美國以前也讓打工 01/04 08:17
sabrinalll: 世界很大,但學生簽證提供就學機會,觀光、工作簽證也 01/04 13:05
sabrinalll: 各有用意,標準應是一致的。不認同開放外籍生來台就學 01/04 13:08
sabrinalll: 兼打工,畢竟教育部已提供許多外籍生優惠減免以及獎學 01/04 13:09
sabrinalll: 金機會,外籍生應可安心念書。 01/04 13:09
sabrinalll: (討論似乎有些失焦了,就此打住...) 01/04 13:12
gainx: 他們來台灣是想要合法的打工,而不是非法的打工 01/04 17:40
gainx: 實際上受罰(有責任的)本來就是校方 01/04 17:40
gainx: 人家是「真留學、真打工」被不肖業者(含該學校)惡搞變成 01/04 17:42
gainx: 非法打工的 01/04 17:42
gainx: 幸好我國雖然有妨礙風化的罰則 01/04 17:43
gainx: 但是至少不會有人被強姦了衣衫襤褸,結果先被妨礙風化送辦 01/04 17:44
gainx: 因為有「妨礙風化的事實」 01/04 17:44
gainx: 不過對於外籍生打工這點我是沒有意見的 01/04 17:45
gainx: 要拔掉外籍生打工的資格也沒什麼不妥 01/04 17:46
gainx: 台灣現在是還好,就怕以後搞到像日本那樣國家主導 01/04 17:46
gainx: 假學徒,真廉價(可低於最低薪資全職)勞工 01/04 17:46
gainx: 以台灣法規對勞工的趨勢走下去,或者是現在擺著漏洞不修 01/04 17:47
gainx: 還不如拔掉得好 01/04 17:48
saltlake: 樓上,法律要求必須先取得工作證才能合法打工,某些學生 01/04 18:52
saltlake: 事實上在未取得工作證之前就打工,這種打工就是非法。 01/04 18:52
saltlake: 今天如果那些事實上非法打工的外籍學生是被強迫拿到 01/04 18:54
saltlake: 工作證之前就工作,那還有上面舉的強姦例之適用,可請問 01/04 18:54
saltlake: 哪則報導或者哪來的證據指出,這些拿到工作證"之前" 01/04 18:55
saltlake: 就非法打工的學生是被強迫的? 01/04 18:55
saltlake: 那麼就現有的證據來說,那些沒拿到工作證就打工的外籍 01/04 18:56
saltlake: 學生是自願非法打工。違法就受罰,有何可議? 01/04 18:56
saltlake: 至於本案的學校和代辦與公司,依法本就要受懲處。 01/04 18:57
saltlake: 至於本案外籍學生與那些涉案關係人之間有沒民事糾紛, 01/04 18:57
saltlake: 那得看彼此簽的契約內容而定。 01/04 18:58
gainx: 呃,請教一下何處有這些學生受罰的資訊,我拜讀一下 01/04 23:42
gainx: 學生宣稱被騙的新聞,您不妨先參考看看 01/04 23:45
gainx: 雖然新聞的可信度存疑,總是有個起源 01/04 23:45
gainx: 如果這些學生犯法受罰,我也認為您說得有道理,就這樣 01/04 23:46
saltlake: 就業服務法第43和68條是裁罰依據 01/05 00:06
saltlake: 實際案例參 違法打工罰3萬 3越籍女大生嚇傻 01/05 00:06
saltlake: 康寧的話...鏡周刊的報導節錄如下 01/05 00:18
saltlake: 康寧大學祕書處陳副主任祕書坦言,...這群斯里蘭卡的外 01/05 00:19
saltlake: 籍生,當初已有擺明就是要來台打工,也有學生簽證上有 01/05 00:33
saltlake: 問題,部分學生甚至還已經有專科學歷,學籍上有問題, 01/05 00:33
saltlake: 由於法令上有規定只要來台留學,打工的時間確時可以停留 01/05 00:33
saltlake: 久一點,因此這些學生想要以此方式來台撈金... 01/05 00:34
saltlake: 自由時報報導節錄: 教育部高教司長朱俊彰今天在立法院 01/05 00:36
saltlake: 時坦言,...這批斯里蘭卡學生「沒有上課」,入學資格雖 01/05 00:37
saltlake: 符合,但這群學生的華語文和英文能力很薄弱, 01/05 00:37
saltlake: 連上課都有困難。 01/05 00:37
gainx: 那三名越藉學生挨罰,是因為他們「自己」去外面打工的 01/05 00:42
gainx: 所以現在對這些斯里蘭卡學生,是你說他們被罰就被罰 01/05 00:42
gainx: 有何可議? 01/05 00:43
gainx: 他們程度低落,就算教育部要遣返他們我也不反對啊 XD 01/05 00:43
gainx: 其他來台撈金,那也是我國法律的漏洞 01/05 00:45
gainx: 責怪他們能有何幫助,該責怪的不是沒有提出修正案的立委 01/05 00:46
gainx: 或是提出補洞方案主管機關的教育部嗎 01/05 00:46
gainx: 今天洞在那邊,他們來撈金,就是合法的 01/05 00:46
gainx: 實際上他們如果不是吃快弄破碗,就是安心安定的打工四年 01/05 00:47
gainx: 有沒有畢業再說,連報導都不會有 01/05 00:47
gainx: 然而像這樣一則報導,除了把指責轉向沒有權力也沒有能力 01/05 00:49
gainx: 改變這個狀況的對象,還有什麼其他內容嗎? 01/05 00:49
gainx: 或是提出補洞方案 --> 或是「沒」提出補洞方案 01/05 00:50
gainx: 今天你要譴責他們來撈金,對象更應該是都發生這樣的事了 01/05 00:52
gainx: 結果還是發給他們工作證的勞動部吧 01/05 00:52
saltlake: 樓上這位大哥請去看看最上面的法條原文規定,那是基礎。 01/05 17:34
saltlake: 麻煩不要光看應用例,應用與應用之間有諸多差異,要從 01/05 17:34
saltlake: 應用例反推通用理論是很難的。請先去看法條。 01/05 17:35
saltlake: 不看法條某還可以盲說,越南來的跟斯里蘭卡來的不同, 01/05 17:36
saltlake: 搞不好有特殊規定。越南來的是甲校,斯里蘭卡的是乙校, 01/05 17:37
saltlake: 兩案不同,然後無窮盡扯皮。真有興趣搞明白,請看法條先 01/05 17:37
gainx: 這是已經辦完了案子,人家學生既然沒有受罰 01/05 18:16
gainx: 那麼不是你對條文的解讀錯誤,就是你該去跟主管機關爭取 01/05 18:16
gainx: 我可沒有像記者一樣可以未審先判,或是都審完了還欲加之罪 01/05 18:17
gainx: 當然如果您大人跟主管機關爭取開罰成功 01/05 18:19
gainx: 或是有任何他們實際上已經開罰的資料,那自然是您是對的 01/05 18:19
gainx: 不然除非是我 survey 不足,忽略掉了他們被開罰的資料 01/05 18:21
gainx: 否則已經辦完且主管機關都沒開罰的對象,要憑什麼指責? 01/05 18:23
gainx: 當然如果您今天指責方式是基於法條,認為主管機關輕輕放過 01/05 18:24
gainx: 實在不當,那我自然是大力支持 XDD 01/05 18:24
saltlake: 去看法條吧,不是利害關係人,你試試看向政府主管機關 01/06 04:47
saltlake: 反應看看。 01/06 04:47
saltlake: 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 01/06 04:48
saltlake: 中華民國境內工作。 就服法第四十三條。 01/06 04:48
saltlake: 你自己去看這條文能像你上面的無根據之臆測那樣解釋 01/06 04:49
saltlake: 教育部次長...指出,仲介朱啟屏的不法事實已經移送檢調 01/06 04:55
saltlake: 處理 <- 嫌犯有否騙學生,亦即學生所謂被騙之稱真否 01/06 04:56
saltlake: 尚待調查。既然案件進入刑事偵查,行政處理暫停。 01/06 04:57
saltlake: 某前述外籍學生沒拿到工作許可即有打工事實,當然屬 01/06 04:58
saltlake: 非法打工,此一解釋正確否,自己去看前述條文與相關 01/06 04:58
saltlake: 實例。至於本案因為涉案學生聲稱自己受騙,倘為真, 01/06 04:59
saltlake: 或許有阻卻違反前述條文之效果。哪來未審先判? 反之, 01/06 04:59
saltlake: 主張涉案學生"確實"受騙者,除了學生片面說詞,無有其他 01/06 05:19
saltlake: 佐證,連最基本由涉案關係人學生和代辦對質都沒有, 01/06 05:20
saltlake: 即認定學生所稱被騙為真,此舉證方式粗糙而低信度。 01/06 05:20
saltlake: 須知,認學生所稱被騙為真,等同於主張代辦有刑事責任, 01/06 05:21
saltlake: ,刑案審判基本原則者何?無罪推定。 01/06 05:22
saltlake: gainx 自己才是對涉嫌代辦未審先判,或至少粗糙定罪。 01/06 05:23
gainx: 斯里蘭卡外籍生一案,學生沒有受罰 01/06 14:54
gainx: 學校遭裁定今年起禁收外籍生 01/06 14:54
gainx: 仲介因使用假名難以追溯 01/06 14:54
gainx: 這些都已經結束了呀,不知道我先判了什麼 0_0 01/06 14:57
gainx: 大家 paper 都看得很辛苦,但是老在紙上作業可不太好 XD 01/06 14:58
gainx: 難以追溯大概是只其他涉案的仲介公司相關人事 01/06 15:00
gainx: 說要看實例,卻獨把本次實例當例外,到底是要怎樣啦 XD 01/06 15:06
gainx: 如果你只是想說仲介還沒被辦完,但是學校早已受行政罰了 01/06 15:09
gainx: 當然政府機關也多得是開罰後被告上法院撤銷的案例 01/06 15:09
gainx: 所以我非常樂見 saltlake 能站出來維護校方的權益 01/06 15:10
gainx: 好好的罰這批撈金學生(能成功的話啦) 01/06 15:10
gainx: 至於為什麼有一方是被強調無罪推定 01/06 15:13
gainx: 另一方還沒受罰就活該被罰毫無可議,就不是我能理解的了 01/06 15:14
saltlake: 接受斯里蘭卡學生所謂仲介片他們不就是判仲介詐欺? 01/07 17:20
gainx: 我覺得我應該只有說校方? 01/07 18:37
gainx: 也許我趕paper精神不好,幫我檢查看看好了 XD 01/07 18:37
gainx: 而且工作證基本上也是由校方代為提出申請的 01/07 18:39
gainx: 我應該也提過,如果不是工作證沒下來就工作了 01/07 18:39
gainx: 這整個都會是合法的,換句話說就是一個外勞漏洞 01/07 18:40
gainx: 對於這種洞我也是反對的 01/07 18:40
saltlake: 嘆氣,老兄沒有直接說仲介,但您似乎仍未意識到,接受 01/07 23:04
saltlake: 本案斯里蘭卡學生的說詞"仲介騙我們"來證明其無辜時, 01/07 23:04
saltlake: 同時表示您對"仲介騙學生"這事實的認同"。可問題是, 01/07 23:05
saltlake: 仲介邀請(欺騙)外籍生來我國真打工假就學,有刑責的。 01/07 23:06
saltlake: 這也是前面所述,檢警已對仲介展開(刑事)調查的緣故。 01/07 23:07
gainx: 算了,你高興是怎樣就怎樣吧 XD 01/08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