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fterPh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Sh4ZB3x ] 作者: XXXXGGYY ((4X鮑))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罵教授「走狗」辯憲法保障 法官:沒保障 時間: Tue Apr 9 15:24:54 2019 罵教授「走狗」辯憲法保障 法官:沒保障這個!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745374?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2019-04-09 14:18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袁姓學生不滿修課問題,朝女教授丟擲雞蛋,被女教授先生陳姓教授制止 後,在學校臉書群組稱陳是「前蕭萬長走狗」,陳提告,檢方起訴袁生;台北地院審理,今 天依公然侮辱罪判袁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檢方起訴,2016 年2月26日,袁在文創系教室手持雞蛋朝邱姓女教授丟,陳教授與教官上前 制止,將袁帶離,袁27日晚間10時,請同學以暱稱登入學校臉書群組,張貼「照片這位平日 親切的教官(軍人)也會對手無寸鐵的學生展現這種面目可憎到極點的恐嚇神態」。 袁另張貼「(圖為本校教官協同自稱前蕭萬長走狗結盟羈押學生現場,事後連警方都表示上 述二人無權擅自行使該不當行徑)」文字,並貼陳的照片截圖,以「前蕭萬長走狗」辱罵陳 ,檢警查辦,袁生被起訴。 袁稱,陳姓教授在課堂上及丟雞蛋案過程中,自稱擔任蕭萬長某某職務,已跨越大學自治界 線,他在公用論壇評價,為可受公評之事。 判決書指出,「走狗」一詞,依社會一般通念,是指任憑主人差遣,喪失人格與犬畜相類之 徒,目的是使人難堪,「走狗」與助理、機要職務顯不相符,袁於臉書上指陳為走狗,已逾 越表現言論自由的必要性及適當性。 判決說,袁辯稱學生在校生活、就學應受大學自治保障,不過,大學自治是指大學教學、研 究及學生的學習自由均受憲法保障,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學習自由並非等同於得 以任意公然侮辱,不得合法化公然侮辱犯行。 -- 柯黑-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80.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4794699.A.0FB.html
s820912gmail: 哈哈哈哈哈哈 04/09 15:25
morichi: 哈哈學店哈哈 04/09 15:25
GonVolcano: 滾 04/09 15:25
easyfish: 學店又文組 04/09 15:25
abram: 疑 沒有嗎 04/09 15:26
Luwan: 學店悲歌 04/09 15:26
i689tw: 一定是覺青! 04/09 15:27
JameerNe1son: 9.25毛:戒嚴啦,言論自由就是什麼都能說 04/09 15:27
HD0621: 好個覺醒青年 04/09 15:27
ebv: 所以一堆到政府任官的教授都是小英的...? 04/09 15:27
ComeThrough: 覺青-1 04/09 15:28
rossikao: 腦袋有問題???? 04/09 15:28
sunnywing: 文創系是什麼系 04/09 15:28
ilovelol: 只有保障立法委員亂罵 04/09 15:29
SHINJO575: 國北教大 文創系 出來能幹嘛 上街頭覺醒? 04/09 15:31
poggssi: 公然侮辱罪沒聽過? 04/09 15:31
ramirez: 市北師的現在這麼嗆了喔 04/09 15:32
lturtsamuel: 文創系? 04/09 15:32
wassabi: 丟雞蛋... 04/09 15:32
Everforest: 文創系? 出來開咖啡廳 然後倒掉的那些? 04/09 15:32
pshuang: https://www.facebook.com/ntueccimspotlight/ 自救會 04/09 15:34
zephyr105: 不要收笨蛋好嗎 04/09 15:45
yoyoflag: 法院是KMT開的 04/09 15:47
zeugen: 北教大文創系的新聞真的沒少過ㄟ 04/09 16:07
nashill13: 關鍵字不是走狗是蕭萬長,改成柯p可能就沒事了 04/09 16:11
a0000959: 北教大根本科科 比台科北科還xx 04/09 18:24
tanakataro: 稻江 致遠 教育大學 大漢 這幾間的學生 04/09 20:34
tanakataro: 唉... 04/09 20:34
xxxg00w0: 這品質叫大學生.... 04/09 20:45
FormulaKing: 糞青 04/09 20:5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YOPOYOPO (203.64.138.253), 04/11/2019 17:39:44
qkenny: 憲法保障 XD 04/11 18:20
vitalis: 言論自由 大學自治 ~噗 04/13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