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屆全國大專院校農園盃桌球比賽規則
一、宗旨:為提倡各校運動風氣及連絡各校情感,特舉辦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農園生產系。
三、協辦單位: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課指組、體育室。
四、比賽地點:屏科大體育館。
五、比賽日期及時間:96年1月30日~96年2月1日。
六、參加對象:以系為一單位。
七、比賽制度:四、四、三循環賽制。
11分制,2分換發,單打5戰3勝,第五局五分換邊,雙打5戰3勝。
八、比賽順序: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共五點),依兩隊隊長取得共識,可以變
換順序。
九、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桌球規則。
十、獎勵辦法:比賽取前四名頒贈獎盃。
十一、比賽注意事項:
甲、 凡有疾病之同學請勿報名參加,如違返規定者,一切後果自行負責。
乙、 一切判決以裁判為主,參加隊伍不得有異議;裁判安排由大會制定,參加隊伍不得
有異議。
丙、 如有爭議時立即提出抗議,比賽結束後不得提出抗議。
丁、 參加隊伍於比賽時間前十分鐘到達比賽場地,並在比賽前10分鐘將球員名單送至大
會。逾時10分鐘未至比賽場地棄權論。
戊、 凡抽籤後不得退報名費及更換名單。
己、 先勝三點者為勝隊,若分組比賽中戰績相同,則以獲勝點分數積分高者晉級,若勝
點積分在相同,則已累積分數高者晉級,若在相同,抽籤決定。
庚、 衣服請勿穿著類似桌球顏色(橘,黃色),並請穿著球鞋。
辛、 凡對出賽時間有異之隊伍請在領隊會議中提出,未在領隊會議中提出之隊伍,對於
出賽時間不得有異。
壬、 比賽期間若有隊員互毆或侮辱裁判情事發生時,除按規定停止該員出賽外,並扣精
神總錦標12 分。
癸、 每隊只能有一人兼點。
11、 平手時要連贏2分才算得點
12、 必須5點全打。
十二、對於競賽辦法有問題之同學請與負責人詢問。
十三、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大會隨時修正定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