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叫(1)
因為我也不知道我這一篇能不能打得完所有的事情
雖然才剛睡醒 但是還是有點想睡
真糟
首先 就大家頗擔心的人身安危的部份
我這裏先解釋一下好了
我有沒有危險呢?
基本上是沒有的。
因為我在法院,法院裏面警察不少,每個法庭都有配置一名警員。
如果講到一半被告突然間衝過來打人
至少警察站在我右後方 應該可以作一點阻止的動作
(不過我有仔細看 法庭的警察沒有配槍就是了)
那走到法庭外呢?有沒有危險呢?
基本上是 有的。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蛋夕禍福。
誰知道你走在路上突然間被不長眼的流彈打中.......。
而且我也有聽過証人要來作証前
在法院門口被痛揍
導致無法作証的情況發生
不過這次當証人的目的
不是當抓扒子、要指証哪個人有吸
而是証明那個人(A男)沒有犯該項罪名
這裏講一下情況好了
讓有興趣的人了解一下
除了我之外
還有二位登場人物
A男--前替代役
這位替代役吸毒的事情在我們單位已經是眾所皆知了
而且他也向檢察官坦承
所以這就沒啥好講的
不過重點是..............
其他被抓的替代役都咬他有販賣
說他是雪霸的安毒家樂福、白粉COSTCO
如果單純自已吸食二級毒品(如:安) 除了勒戒外
頂多被關個半年一年
出來還是一條好漢
但是加了一條"販賣"
很抱歉...................
就是七年以上了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4條..........
.......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而這位A男 就是被檢察官起訴販賣+吸食
就販賣部份具體求刑8年4個月
吸食部份是半年
如果販賣成立的話
除了關出來大概比現在我們還老
而且在監獄裏面還不知道會發生什麼樣的事
(他長的白白胖胖 應該十分對老大的味)
另一個B男 是我們替代役的長官
當初本單位替代役搞的這麼糟
他大概只要負99%的責任
我是完全沒想到他也出庭作証人
這次這位A男
電話幾乎打遍了所有的替代役男
希望能幫他出庭講個話
幾乎所有的人都拒絕出庭(怕事吧 沒有人喜歡上法庭)
不過他也有申請法庭請幾個証人過來
但是只有我和這位B出庭
再講個小知識好了.................
收到証人的傳喚通知 不見得一起要出庭
你大可以把它丟在抽屜完全不管它
如果你不來 法官認為也沒有傳喚你的必要了--就算了~~
如果你不來 法官後來還是認為有再傳喚你的必要
會再寄給你通知叫你來
如果你還是堅持不來呢?
他會開車載你"請"你過去...........(聽說這叫作"拘提証人")
往好處想--至少你不用坐車過去了
但是這只是單程的而已
不過証人有二個好處
就是他有交通費可以領
除了出席費500元外還外加來回通車費(以自強號來回票價計算)
如果你是從台北騎腳踏車來的、走路來的、或是坐飛機來的錢拿的都一樣
我領了八、九百元(忘了數 大概那數目)
另一個好處是 証人可以坐下來講話 被告不行
(這好像不算太棒的好處)
而且法官對証人比較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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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開始
當天早上上課到10點
晚上七點其實還有課
不過想說開庭也不會開太晚
而且庭期是下午二點半(下午第一庭)
比較不會被前案給delay到
當時預估是頂多四點半從苗栗回來
大概六點半到台北 七點的課還來得及
前一天晚上有打電話給幾位在實務界工作的學長、朋友
問問法院的情況如何
基本上他們說 因為我是証人的身份
不用太擔心(只要供詞不要太引被告的.......怒氣 就好了)
另外 也可以申請作秘密証人
不過程序很麻煩
再加上反正以後也是要常跑法庭幫人辯護的(我會不會想太多了?)
趁現在實習一下法庭實務也好
◎書記官 ●受命法官 ●審判長 ●陪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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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辯 ☆ ▏ (通譯) ★ ▏ ▏ ★ ▏☆檢察官
(即公設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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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 ▏証
告 ▏ ▁▁▁▁▁▁ ▏人
席 ▏ 証人■ (我) ▏席
▏ ◆法警 ▏
以上有顏色部份是法袍顏色
沒有註明顏色的就是不用穿法袍(或是他忘了穿)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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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的香郁,是仰賴水的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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