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ndroi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依照板規 一、6. 屢次發表極可能挑起論戰的文章或推文 處分: 第一次警告,第 2 次以上劣退並水桶 2 的 屢犯次數次方 週 例: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水桶 2 週、第三次水桶 4 週,以此類推 #1EMIAQGV
LoLoLuan:馬上釣出HTC界的 I dont care迷08/28 01:03
LoLoLuan:這裡是HTC板 你不能講HTC的負面 會被圍剿08/28 01:05
LoLoLuan:可以到iphone板講08/28 01:05
LoLoLuan:不用討論了 再怎樣HTC粉絲會找理由來凹的08/28 01:09
LoLoLuan:愛花這麼多錢當丐幫弟子也滿有趣的08/28 01:10
LoLoLuan:不知道能不能學到打狗棒法跟降龍18掌 08/28 01:11
因為初犯僅予警告,請勿再犯,謝謝 板主 albb09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202.76
keydenny:死好~ 快點出來定義阿 定義哥^.< 08/29 00:18
keydenny:結果不要比嘻嘻哥還早進水桶 揪咪^.< 08/29 00:19
CERN:樓上頗危險喔= = 08/29 00:35
CERN:之前是沒辦法只好下去戰 現在都有版規了就照版規走沒必要戰 08/29 00:36
CERN:到時候落人口舌反而不好= = 08/29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