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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nlin45 (Ian)》之銘言:
ianlin45:全世界目前只有美國法庭做出這種判決08/30 23:02
: 英國把這些垃圾專利丟出法庭外 : 全球的法庭都該效法 http://cdnet.stpi.narl.org.tw/techroom/pclass/2011/pclass_11_A116.htm 全世界一共有荷蘭、德國、美國、南韓禁賣三星的產品 一家產品如果在美國搞不贏美國廠商 可能是美國的問題 在世界各地都搞不贏人家 看來是要檢討一下三星了 : 這無關於誰有較好的裝置或誰踐踏了誰 對啊 所以你支持像三星這樣瘋狂似的鋪天蓋地的抄襲嗎? http://news.gamme.com.tw/335947/3 http://chinese.engadget.com/2012/08/08/apple-samsung-internal-document-mimicry/ 你花了數年研發的產品 被一家廠商從裡抄到外 從軟體抄到外觀設計 http://www.iapps.im/archives/36802 連你的店怎麼賣產品都抄 你不生氣? 你會覺得沒關係大家一起賺錢世界和平這樣很好? 你會覺得告這種人是一種傷害科技進步的行為? 所以我們要放過他一馬? 你沒有用專利對付這種人 請問你要怎麼對付他? : 這是關於選擇 : 而蘋果不希望你有任何選擇 ●18205 ~63 8/30 ianlin45 □ [討論] 為何早期Android手機會有容量不足的問題? android也有不讓你選擇的時候啊 有沒有覺得iPhone的設計其實還蠻好用的啊^.^ -- ╭─┬──┐ ┬╭─┬─┐ ├┬─├┬╮ ╭════════════════╮ └ │ ╯ │╭─┼─┐ ╭──┐┬┐ ║ 每月29日為使節sunnycat ╭─┼──┐ ││ │ │ ├──┤││ ║ 當天呼叫時就持聯絡的小天使 ║ ╭─┘──┐ │└─┼─╯ │ │││ 歌給小天使發表於 AngelPray板 │┐ ╭│ │└─│┐┐ ├──╯││ ║ 小天使就會下P幣雨喔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65.224
daimaoh:這些是外國鄉民的回應 你酸在這裡原發文者也看不到阿 = = 08/31 01:06
wuliou:http://9gag.com/gag/5195630 08/31 01:07
wuliou:一堆老梗加起來就是新梗了 08/31 01:08
我建議你可以把這些資料整理給三星 說不定可以幫他們省10億鎂呢 三星一定是沒有你整理出來這些資料才會告輸的
wuliou:又不是我整理的(挖鼻) 這篇和你貼的其他連結一樣都沒法律 08/31 01:12
wuliou:效果啊 08/31 01:12
mi79425:三星又不是沒有反駁 08/31 01:14
mi79425:建議你去問陪審團為什麼讓人覺得是在實行保護主義 08/31 01:14
我第一段就說了 美國判外國廠商輸 可能是他們真的在實施保護主義 但是現在不是啊 世界各地這麼多禁賣三星的案例 這就是它自己的問題了吧?
hbk20491:南韓禁賣三星? 08/31 01:34
richjf:三星連蘋果被人罵的廣告也抄 08/31 01:35
rssh0106:南韓有禁賣三星幾隻手機 但連APPLE都禁掉了 08/31 01:37
JudaIscariot:以這個連結來說 Iphone4 跟IPad2 也被南韓禁賣了 08/31 01:37
JudaIscariot:所以扣掉美國、南韓,總共有荷蘭跟德國這兩個世界各 08/31 01:38
JudaIscariot:地好多國家都禁賣欸! 08/31 01:38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inance/20111014/33736765 澳洲也禁賣過 雖然最後上訴翻盤了
ianlin45:澳洲法官說這場官司簡直荒謬... 08/31 01:47
荒謬? http://www.eprice.com.tw/pad/talk/4470/4748209/ http://www.eprice.com.tw/pad/talk/4471/4749377/1/ 類似的情形 你把它代到台灣來 你覺得ASUS如果去告三星會很荒謬嗎?
bulcas:乾脆說,所有的智慧型手機都是超 iphone 的好了 08/31 01:49
bulcas:一樣都是一塊觸控螢幕 沒有鍵盤 乾脆這樣講最快 08/31 01:49
bulcas:專賣點擺設這種東西我真的不懂有什麼好拿來攻擊的 08/31 01:50
bulcas:你去全世界各地類似產品的店面幾乎都差不多擺設 08/31 01:50
bulcas:拿這種東西來噴根本就是雞蛋裡面挑骨頭 硬要找地方酸而已 08/31 01:51
TSbb:那種搞笑的根本只是拖字訣。 你只想看自己要看的 08/31 01:52
bulcas:況且說真的拉 這種東西本來就是相似性很高的東西 08/31 01:52
對啊 照你這樣說 變形平版本來組合方法也就只有那樣而已 所以三星的產品這麼像ASUS也是理所當然的不是嗎? 三星幾乎只是把ASUS的mark換掉 就做出了一台自己的產品了呢 看到這種例子 你還會覺得申請外觀專利是件很荒謬的事嗎?
bulcas:因為這種東西的使用,早就變成高度普遍性 08/31 01:53
bulcas:就好像今天福特汽車去告 toyota 說他抄襲一樣 08/31 01:54
一樣是四輪 Ford跟TOYOTA的風格差這麼多 大家都分得出來這是兩家不同的品牌啊 但是三星呢?
bulcas:所的確覺得理所當然沒什麼啊 因為這就是這種東西的趨勢阿 08/31 01:55
TSbb:樓上這種想法真可怕、、、 雖然cc哥的確也很愛凹 08/31 01:57
wuliou:分離的概念在MS要推tabletPC的時候就有不少廠商實做了 08/31 01:58
bulcas:我還沒有遇過任何一個人把 iphone 認成三星手機的 08/31 01:58
bulcas:反之亦然 08/31 01:58
你沒聽過不代表沒發生過啊 跟你說一個好笑的笑話 三星這次在美國打官司請的律師在法庭上還搞不清楚iPad跟Galaxy Tab的差別呢^.< BESTBUY也有相關統計 最多把Galaxy Tab拿來退貨的理由是"誤以為他是iPad" BESTBUY的統計有比你身邊的統計多一點嗎?
ianlin45:蘋果那種專利法,就像"汽車有四個輪子"這種東西也在註冊 08/31 01:59
ianlin45:"整片一體成型擋風玻璃"可不可也申請專利? 合理嗎? 08/31 02:00
bulcas:這次蘋果告三星,基本上就跟告 toyota 說四個輪子會動的 08/31 02:00
ianlin45:另外變形平板的概念絕對不是華碩先推出的 08/31 02:00
bulcas:容器叫做汽車,這東西是福特專利,其他人不能用一樣 08/31 02:00
ianlin45:華碩不可能把這整個"概念"都申請專利保護 08/31 02:01
bulcas:今天硬要說 三星的手機跟 iphone 的確是有多處不同啊 08/31 02:01
ianlin45:但是華碩有把它的鍵盤卡榫設計申請專利,這個很容易規避 08/31 02:01
bulcas:就像福特汽車跟 toyoto 也是有許多不同啊 這樣類比很清楚 08/31 02:02
wuliou:現代轎車(引擎室 乘客區 行李箱)當初是福特首創的 08/31 02:02
wuliou:好像也沒聽過福特拿這告人 08/31 02:02
ianlin45:汽車的各種設計也是慢慢出現的,比如說掀背車 08/31 02:05
ianlin45:可前倒式座位等等,設計出這些東西的車廠也沒有申請專利 08/31 02:06
newsboy3423:哀鳳跟三爽手機滿好區分的說 08/31 02:08
mi79425:好啦 以後不是福特的汽車都改三輪好了 08/31 02:09
mi79425:不是說三星沒有抄襲,是這種告法很可笑 08/31 02:10
就算福特有申請專利 也早就在一次大戰前就過期了 它到底要拿這個專利限制人家什麼...?
bulcas:不是說三星沒有抄襲 而是我認為這樣的抄襲控告很荒謬 08/31 02:10
bulcas:這就像是現在福特回去申請四個輪子會動的叫做汽車專利拿來 08/31 02:11
bulcas:告別家做汽車的廠抄襲一樣荒謬。 08/31 02:11
我覺得你的論點也很妙 專利保護最長年限也才20年 福特發明這個設計都超過三十年了才出現TOYOTA 他是要告TOYOTA什麼? 況且當年設計出來後 你怎麼知道福特沒有申請專利保護的它的設計?
BignoZe:外觀抄襲很大沒錯 要告的話 還是只能從細節告 08/31 02:12
bulcas:真的這樣告,恐怕只會想:汽車不長這樣不然是要長怎樣啦 ?! 08/31 02:12
BignoZe:專利的詳細內容還要了解一下才知道 到底是啥東西 08/31 02:13
mi79425:律師費花了四億,六項專利多半是外觀或陳列 08/31 02:14
mi79425:都不控告核心技術 08/31 02:15
siro0207:行業標準跟非行業標準是不同的 08/31 02:16
siro0207:汽車4個輪子有專利的話也已經是屬於行業標準了 任何做汽 08/31 02:17
siro0207:車的都無法迴避掉這專利 所以不能禁止給別人授權 08/31 02:18
siro0207:但是蘋果的那形狀專利卻不是行業標準 你一定可以迴避的 08/31 02:18
※ 編輯: kissingen 來自: 125.230.65.224 (08/31 02:20)
siro0207:掉 既然能迴避掉 你卻又一定要用 被告也是很正常的 08/31 02:19
fliersky:什麼行不行業標準?今天99%手機都有圓角,圓滑是人體工學耶 08/31 02:37
fliersky:這都可以拿來申請專利了跟汽車要四輪有什麼兩樣? 08/31 02:40
siro0207:在iphone出來之前有99%? 08/31 02:49
kblover:我倒是很確定3310是圓角喔 08/31 02:51
siro0207:3310的圓角並不太圓 也不是完全的長方形 08/31 03:04
ianlin45:zzz.... 圓角長方形這種專利你也吞得下去 08/31 03:07
ianlin45:長方形手機在歷史上大概出現了上萬款吧 08/31 03:07
siro0207:這專利是要既符合圓角又符合長方形吧 只有其中一樣不行 08/31 03:10
siro0207:既符合圓角又符合長方形 在iphone出現以前有多少種? 08/31 03:11
ianlin45:圓角又長方形的少說也幾千款 08/31 03:11
ianlin45:你是沒用過智障型手機嗎 08/31 03:11
siro0207:為什麼專利局找不到以前有這條件的專利?因此讓蘋果通過? 08/31 03:13
striving:這麼說,筆電把螢幕跟鍵盤組合在一起也該申請專利。 08/31 03:14
siro0207:我第一隻智障手機就是3310用3年 第2隻panasonic VS7用7年 08/31 03:14
striving:用滑鼠操作電腦,也該申請專利。 08/31 03:15
siro0207:恩 那應該是有專利的 只是變成行業標準了 任何作筆電的 08/31 03:15
siro0207:都可以要求授權 08/31 03:15
striving:喔喔,真假!看來是我無知。 08/31 03:15
siro0207:不過世界第一台筆電好像是在1985年 到現在早就過了20年 08/31 03:18
striving:Xperia S好像也是全面玻璃的螢幕。 08/31 03:20
siro0207:你說的滑鼠也一樣都一定有專利 只是早就過專利保護 08/31 03:21
striving:嚴格說起來,有些太容易重複的設計不該讓蘋果申請專利 08/31 03:21
striving:Soga! 08/31 03:21
striving:像專利305 早就因為Mac與Windows成為人們的習慣操作模式 08/31 03:22
striving:如果只有iOS可以用圖示界面與格線布局 08/31 03:24
striving:那其他手機根本很難讓人們一拿到就上手 08/31 03:24
striving:雖然當初微軟Windows出來也讓Mac那邊很幹就是了 08/31 03:24
ianlin45:Windows並非抄襲OS/2,兩者都是抄全錄的 08/31 03:26
siro0207:WP應該蠻好上手的吧 http://tinyurl.com/bv5uwaz 08/31 03:26
striving:其實WP只是給與圖示一個方型背景而已阿 08/31 03:29
striving:根本精神還是在「圖示」,尤其你往右翻,會有圖示清單 08/31 03:29
ianlin45:蘋果可以再自大一點 08/31 03:29
striving:這些不該成為專利--尤其在大家習慣圖示的今天 08/31 03:30
ianlin45:android手機"可以"讓使用者自訂成"格線布局" 08/31 03:30
ianlin45:不代表它"抄襲蘋果",Android還有各種widget呢 08/31 03:31
ianlin45:更何況"格線布局"算是什麼鬼專利設計? 08/31 03:31
ianlin45:它特別在哪? 創新在哪? 視窗桌面都是長這樣 08/31 03:31
striving:台灣的行道樹也都是格線布局 08/31 03:36
striving:之前好像華爾街日報有提過,現在負責給專利的人員很缺。 08/31 03:37
striving:極少數人要負責極大量的專利申請,每給一個專利都要智慧 08/31 03:38
striving:給過頭,涵蓋範圍太廣,就會陸續衍伸一堆麻煩。 08/31 03:38
siro0207:那也是因為你"現在"習慣了才這樣說 專利局在給專利時可 08/31 03:40
siro0207:不能因為未來的人們會習慣 因此就不給 08/31 03:41
ianlin45:我敗給你了... "單純的幾何圖形"能申請專利? 08/31 03:41
ianlin45:蘋果那一招就是平面化、輪廓單純化 08/31 03:42
ianlin45:極簡風這種設計風格又不是蘋果發明的 08/31 03:42
ianlin45:只是沒人想到有這種自大狂去申請這種專利 08/31 03:43
striving:其實觸控手機本來就是依賴「習慣」在操作的阿。 08/31 03:43
striving:而且觸控的可變化性比較小(2D平面),一旦限制太多 08/31 03:43
ianlin45:漢字楷書書寫就是格線布局啊 08/31 03:44
striving:就會變成壟斷。 08/31 03:44
ianlin45:軍隊列隊也是格線布局 08/31 03:44
striving:真要申請專利,應該一開始就讓觸控手機別家完全不能做 08/31 03:44
ianlin45:這種人類排序本能也能當專利,賈伯斯還真以為自己是神 08/31 03:45
striving:但顯然辦不到,因為這變成行業新標準了。 08/31 03:45
siro0207:蘋果好像也是今年才獲得多點觸控相關的專利 申請了很久 08/31 03:45
ianlin45:有圖形化界面,有2D桌面,自然就會有格線布局 08/31 03:45
ianlin45:你有辦法就禁止全世界用圖形化界面 08/31 03:46
striving:韓信應該申請資料夾專利,他的點兵技巧讓一切井然有序 08/31 03:46
ianlin45:不然就不要玩那種笑死人的格線布局設計專利 08/31 03:46
striving:雖然說鄉民這邊說爽爽,法院還是判它的。 08/31 03:47
ianlin45:陪審團制不就是比哪邊律師比較會凹嘛? 08/31 03:48
ianlin45:誰比較會操弄陪審團,比較會洗腦就贏了。 08/31 03:48
siro0207:你說自然而然就會變成這樣? 法官不會相信這種話的 08/31 03:50
siro0207:陪審團也是經過雙方同意的 08/31 03:50
ianlin45:人類本來就有排序的本能, 方陣是人類很直觀的圖形思考 08/31 03:51
ianlin45:難道斯巴達人也要申請專利嗎? 08/31 03:51
siro0207:就像鍵盤字母的排列 我今天說自然而然就會變成這樣 有人 08/31 03:51
siro0207:會相信嗎 08/31 03:51
ianlin45:人類還不會寫字的時候就會排方陣,就會畫格子了 08/31 03:52
ianlin45:設計可以有專利,但當你的設計是那種極簡極直觀的東西 08/31 03:52
ianlin45:給你專利那不就代表別人都不能用這些基本元素? 08/31 03:53
ianlin45:你畫一條線,如果有設計好的粗細濃淡筆觸變化 08/31 03:54
ianlin45:那是可以有獨特設計性的,這種專利我沒話說 08/31 03:54
ianlin45:如果只是拿尺畫一條線申請專利,那是把別人都當白痴 08/31 03:54
ianlin45:圓角長方形跟格線布局就是這種基本幾何元素 08/31 03:55
siro0207:直不直觀並不是由你來決定的 如果今天比爾蓋茲沒發明視窗 08/31 03:57
siro0207:系統 你會認為這很直觀? 如果到今天還是用dos系統 就變成 08/31 03:58
ianlin45:直不直觀當然不是我說了算,但是我提出很多證據 08/31 03:58
siro0207:一堆文字排列才是直觀 08/31 03:58
ianlin45:人類使用方陣的例子應該數不完吧 08/31 03:58
ianlin45:人類在發明電腦以前早就會畫格子了 08/31 04:00
ianlin45:方陣排列還不直觀? 那什麼才直觀 08/31 04:01
ianlin45:請問圍棋、西洋棋、象棋有沒有觸犯蘋果專利? 08/31 04:01
siro0207:與其你在這邊說這些 我比較想知道蘋果的專利到底是怎麼寫 08/31 04:07
siro0207:總不可能寫短短幾句話就通過專利吧 專利局的人有這麼笨? 08/31 04:11
ianlin45:http://goo.gl/lcZ16 08/31 04:12
ianlin45:你可以自己看 08/31 04:12
ianlin45:http://goo.gl/f3YGi 08/31 04:16
nickq80001:http://0rz.tw/liMDF 有實體檢驗的步驟... 08/31 04:26
striving:第一個是平板外型專利吧?第二個是彩色圖案界面 08/31 04:27
FragrantBlue:鍵盤專利工程師跳針文又一大作 08/31 08:32
FragrantBlue: 推 08/31 08:34
bbbing:專利:地球屬於韓國,韓國屬於蘋果 08/31 10:06
kess:蠻同意的 08/31 10:24
l800524lll:汽車有專利呀!只是當時是申請為三輪的不是四輪的而且之 08/31 18:01
l800524lll:後賓士先生又申請到"用汽油作為燃料的車子"除此之外還 08/31 18:02
l800524lll:有火星塞 離合器 化油器...等一堆汽車基本的專利好不好 08/31 18:03
l800524lll:只是當年科技沒這麼發達 不知道他有沒有用該專利做甚麼 08/31 18:04
abcde78555:某人好激憤XD 一句話打死別人的創新 不愧鍵盤專利審查 08/31 19:39
abcde78555:員 08/31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