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u85010:flyer好像也可以XD 12/11 12:18
→ xd5477:..... 12/11 12:18
推 MrTexas:南韓一日千里,確實很強 12/11 12:20
推 a0989876:HTC真的....執行長.......... 12/11 12:24
推 rexagi1988:hTC自己先弄出筆結果不知為何整個擺爛被三爽拿去用= =" 12/11 12:26
推 MrTexas:紅茶店似乎日薄西山 12/11 12:27
→ yakuky:慘了 我連文章都看不懂 看來還是不適合我 @@ 12/11 12:31
→ JasonLo:note如此之頓... 12/11 12:33
→ w3160828:HTC自己民調再發蠢阿 啥五吋太大 不能換電池潮 SD卡濫 12/11 12:34
→ w3160828:結果民調排斥掉的東西狠狠打了HTC市場一巴掌 12/11 12:34
噓 aburolu:標題開發是什麼鬼? 12/11 12:35
噓 TsaoCCFGOGO:紅得明顯 12/11 12:46
噓 abcliou:開發= =三小 12/11 12:50
→ yakuky:開發門外漢吧.......(羞 >////< 12/11 12:53
→ pi31415926:這廣告文吧 .. 跟android版有啥關係? 12/11 12:58
→ pinsaun:朋鳥泰工讀生表示溫馨 12/11 13:03
推 w0420cc:有需求的自然會去買吧 像我就知道要多一隻筆幹麼 12/11 13:06
→ yamimk:nice朋~朋~ 12/11 13:10
噓 Joanna77:有sam01的fu~~ 12/11 13:12
→ a780411:Flyer也可以啊 個人覺得比note更簡單直覺 note好複雜... 12/11 13:16
→ w0420cc: 不知道 12/11 13:21
→ stu85010: Samdroid版 12/11 13:22
→ romber:120億行銷? 12/11 13:23
噓 AirRider:感覺把小弟換成朋友,老婆,女友,老闆,員工,都可以耶! 12/11 13:24
噓 s2678132:多一支筆要幹麻? 12/11 13:28
噓 cg51388:開發什麼啊 12/11 13:38
噓 roylee1214:為什麼不發在手機版? 12/11 13:48
推 pohanisgood:每次泡來一客的時候都會不小心撕破背蓋 自從有了三星 12/11 13:55
→ pohanisgood:拿來墊泡麵 然後用我的HTC上網等3分鐘 讚 12/11 13:56
→ horcy:登入次數865 有效文章310 要嘛是很愛發表的鄉民 要嘛... 12/11 13:58
→ linarina:開發聽起來好害羞 12/11 14:06
推 dan00846:蝴蝶發表~~~月月鳥泰的工讀生要開始上工了~~~~~~ 12/11 14:25
噓 iamyaha:開發在哪裡?? 12/11 14:36
→ chienjr:之前去各賣場鎖掉他家手機的人是不是樓上講的那些人啊? 12/11 14:36
→ PCMAN2005:NOTE電視廣告同步放映中 12/11 14:42
噓 josesun:請問發一篇有多少錢啊? 12/11 15:21
推 moneydream:這篇po 01應該會上首頁 12/11 15:22
推 sai1268:不得不說那支筆真的很好玩 12/11 16:31
→ bestpika:會噓的八成是沒拿來玩過 12/11 16:49
噓 naviblue:所以你想說什麼? 12/11 16:49
→ wnlee:拿那隻筆回到PDA時代,落伍還當新潮。 12/11 16:50
推 zozo5566:Flyer?拿lp比雞腿? 12/11 17:24
推 zozo5566:Flyer吃泡麵的時候可以拿來當沾板切點洋蔥是滿好用的 12/11 17:27
噓 SuM0m0: 12/11 17:46
噓 opukon:雖然我拿note2但也不需要特地發一篇來說他有多好吧,每個人 12/11 18:05
→ opukon:需求又不一樣,有人問在講就好了。 12/11 18:06
噓 a333pop777:好強 12/11 18:12
噓 ManiaX:這啥洨!! 12/11 19:31
要選討論,選到開發 XDDD,我剛剛看到開發也傻眼
我不是工讀生啦,你們也太敏感,
我拿過的HTC,阿福、HD2、Desire、Desire S、Desire HD、One X、One S,
也拿過 S2、S3、Note、
因為我蠻愛手機的,也是本科的,所以朋友有手機想換,要賣會都幫他們賣,
賣的過程中就測一下,順便玩一下。
※ 編輯: M9665566 來自: 1.164.49.105 (12/11 19:51)
→ I23:話說沒那支筆 大家也是自己買了支觸控筆 12/11 21:03
→ I23:結論:筆還是比手指頭好用 12/11 21:03
→ abcliou:樓上...那支筆不是一般的電容觸控筆= = 12/11 21:20
噓 uwmtsa:我十年前用windows tablet就有筆了 12/11 22:26
噓 abc480528:只會在那幹幹幹的,用三星的水準都這樣嗎? 12/11 23:44
→ athran:一眼看到Note就覺得太大很可笑,好在哪? 12/12 18:50
推 virus2007:flyer可是始祖唷 02/04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