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twild (@@)
看板Android
標題Re: [情報]Android付費軟體違法爭議,初審Google勝訴
時間Fri Dec 28 12:53:40 2012
當初是有人在app store買了垃圾軟體,向台北市政府申訴。
結果葉大狀師便發函給兩大公司,要求遵守台灣消保法郵購商品7日內可無條件退貨。
蘋果很從善如流的把30日退貨改成7日退貨,做做樣子,但你要退貨還是需要上itune或
官網用英文寫明原因給他們審核才可退費。
而google因為原本的退貨機制太方便了,雖然只有15min的時間,只要在介面上按個按
鈕就可退費,時間過了也還是可以寫信給開發者說明退費的理由。
Google當然不可能會因為台灣的消保法,而去專門弄個台灣的市場,這會延生出很多問題
像是Google要跨區去購買其他市場的軟體很方便(root後偽裝電信公司),如果外國人利用
偽裝成台灣電信公司這方法來購買軟體,那退貨期怎麼算?為了不違背台灣法律,只好先
退出台灣市場。(這也被罵,他不退出才是違反台灣法律)
明明是apple出的包,卻是google被懲罰,這可要好好的問問葉狀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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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30.139.12
→ momocom:現在可以寫中文啦,但退費方式還是超麻煩的 12/28 12:55
推 momocom:這件事google的確超衰,發生在蘋果App Store卻是google中槍 12/28 13:02
→ momocom:中國一個詐騙App「超級手機追蹤器」就可以癱瘓我們 12/28 13:03
→ momocom:Google Play整整一年半,真是電子戰力驚人 12/28 13:04
推 pddck:其實google在國外也有因為15分被告說 12/28 14:17
推 supermars:有人 = 葉本人? 12/28 15:01
推 Skyblade:你沒用過APP STORE吧...我寫個不符期待 四個字就退成功了 12/28 17:04
→ Skyblade:而且是寫「中文」.... 12/28 17:04
→ getwild:我有iP5與GN7,文內說的是當時app store退費,不是現在 12/28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