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ddck:唔你怎麼知道上訴一定贏不了?最高行不一定會贊同北高行的 01/07 23:40
→ pddck:見解啊XD 01/07 23:40
因為上一個PCHome的案子,最高行政法院也是引用消保法33條規定
認為商品或服務有侵害消費者生命、健康或財產之虞,地方主管機關
為防止危害擴大,才可做處分等必要措施,契約衍生的消費糾紛,不
在地方主管機關的行政監督範圍。換句話說,北市府已經在這33條
輸兩次了,所以合理懷疑到最高行政法院,同樣理由還會再輸一次
參考一下
http://news.chinatimes.com/tech/130509/132012032301265.html
推 yu0411:非法正義還是違法 不然鄉民就去開罰闖紅燈就賺死了~ 01/07 23:41
※ 編輯: momocom 來自: 77.176.71.216 (01/07 23:48)
→ yu0411:等著看台北市政府 如何上訴成功吧? 不然只是笑話而已... 01/07 23:42
推 kcl0801:前面有PCHOME的例子了 PCHOME一審是敗訴的 但最後最高行政 01/07 23:44
→ kcl0801:法院認定北市府無權管 跟這次一樣 所以PCHOME勝訴 01/07 23:45
→ kcl0801:論最高行政法院自己打自己臉的機率? 01/07 23:46
最高行政法院的看法剛好和這次高等行政法院看法一致,請參考一下連結
※ 編輯: momocom 來自: 77.176.71.216 (01/07 23:50)
→ bestpika:就讓我們看~下~去~ 01/07 23:49
推 birdy590:原po講這點我一開始就想過了 反正是無實體物的線上交易 01/08 00:27
→ birdy590:而且的確網站都在境外, 要說是境外交易也沒人拿它有辦法 01/08 00:27
→ birdy590:過去 facebook(開心農場)已經出過狀況, 政府根本管不著 01/08 00:29
→ bestpika:Facebook 是因為台灣沒有 Facebook 的公司吧? 01/08 00:30
→ bestpika:不然照北市府這種想法應該早就管下去了 01/08 00:30
→ birdy590:只要業務獨立, 就算有分公司也不能成為出手的合理理由 01/08 00:32
→ momocom:所以法律根本在處罰守法的人,很有問題啊 01/08 00:33
→ MarsET:守法的怎麼會被處罰 這才有問題 01/08 05:32
推 qaz630210:psn寫信給台灣客服會退錢到電子錢包 香港客服則不給退 01/09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