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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看到T客邦的文章 http://www.techbang.com/posts/11998-views-google-vs-northern-city-winning-or-losing-is-no-app-play-why-the-appeal-was-the-party?utm_source=feedburner&utm_medium=feed&utm_campaign=Feed%3A+techbang+%28T%E5%AE%A2%E9%82%A6+%E6%9C%80%E6%96%B0%E6%96%87%E7%AB%A0%29 縮網址:http://bit.ly/13Himqs 觀點:Google vs. 北市府,勝負都沒 App 可買!為何當事人該上訴? 全文點進去就有了,我就不轉了 簡單的說,就是google本身不能提7天鑑賞就是違法 即然違法,那東西就是不能賣 所以就算葉狀師不提上訴,google一樣不能提供付費的app 唯一的選擇,就是上訴到修法或是google提供7日鑑賞的付費app 文章內容很完整,有興趣的可以去看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109.207
bestpika:其實網址這樣就好 http://www.techbang.com/posts/11998 01/17 20:54
supermars:把APP是做郵購、甚至視同實體網購的七天鑑賞,真的很扯 01/17 21:22
andy25215:所以要修法...不過以現在的立委來講,這種沒利益的事 01/17 21:29
andy25215:他們才不做勒 01/17 21:29
lirick42:online game是不是要比照?? 01/17 21:35
要討論online game請你去專版好嗎 要討論東,你就要講西。要不要比照跟android有關系嗎? ※ 編輯: filiaslayers 來自: 1.34.109.207 (01/17 21:37)
bestpika:如果你有辦法在解除契約的時候還原,那 OLG 當然可以比照 01/17 21:41
bestpika:但是這裡是在講 android...雖然裡面也有遊戲(? 01/17 21:42
kreites:對不起了原PO 純噓立委 01/17 21:56
tcj7838:噓lirick42跳針 扯些不相關的東西進來做啥? 01/17 22:26
makigoto123:歡迎來到鬼島 什麼事情都想統一化... 01/17 22:59
lirick42:沒跳針呀 既然網路買虛擬商品要7天 01/17 23:14
lirick42:那線上遊戲的也都要比照了呀 01/17 23:14
lirick42:沒關係個鬼 我只是就事論事 01/17 23:14
lirick42:北市府觀點是這樣 那線上遊戲為何不需要比照呢??? 01/17 23:15
pddck:我記得判決書有寫法院不採授權這種說法 01/17 23:47
pddck:因為實際上你採授權說,那就變成網購有光碟的要符合消保, 01/17 23:48
pddck:數位版就不用 01/17 23:48
pddck:如果實體的也採授權說,那就精采了,gamesale版可能會違法 01/17 23:49
birdy590:"數位版"本來就是很特殊的新玩意, 訂法律的時候哪算的到 01/18 01:41
pddck:所以才需要法院解釋啊 01/18 01:46
birdy590:網購有光碟的要符合消保 數位版不用 -> 並沒有不合理之處 01/18 01:46
birdy590:其它的適法性同樣有所不同 例如數位版沒辦法自行複製 01/18 01:47
birdy590:也無法再套用權利耗盡原則, 消費者本來就只買到使用權 01/18 01:52
pddck:那這樣只是鼓勵企業經營者都出數位版規避消保法啊,消保法本 01/18 02:36
pddck:來就是保障消費者的,對企業經營者課以較高的義務很合理 01/18 02:37
birdy590:這是廠商的問題還是立法機關的問題? 拿舊法胡亂擴充更爛 01/18 02:45
birdy590:這種作法才是從根本上就不合理 01/18 02:45
birdy590:也不是沒時間改 知道有問題都多久了 愈用解釋的就愈離譜 01/18 02:47
filiaslayers:實際上來說二手遊戲買賣的確是遊走在法律邊緣 01/18 02:54
filiaslayers:所以gamesale版違法是很合理的,八卦版那邊有解釋 01/18 02:55
birdy590:實體遊戲並沒有法律邊緣的問題 頂多禁止出租 01/18 02:56
birdy590:二手cd能不能買賣?二手遊戲並無不同 01/18 02:57
pddck:所以我的問題就是那應該要怎麼修法呢?把所有的app都排除消 01/18 03:06
pddck:保法適用?這根本不是胡亂擴充啊,你何不先看一下現在法院 01/18 03:06
pddck:的見解,他的重點就在為了貫徹消保意旨,應該著重在交易行態 01/18 03:06
pddck:而非究竟是單純授權或無體授權結合有體物 01/18 03:06
birdy590:看一下國外很難嗎? 老是講保護消費者都是空話 01/18 03:08
pddck:喔好吧這樣就不必討論了 01/18 03:09
birdy590:事實就是台灣的法律也是抄來的 現在講的好像有特殊需求一 01/18 03:11
birdy590:樣 01/18 03:11
birdy590:當初把訪問買賣的條文硬套到網路就已經夠爛了,連交易標 01/18 03:12
birdy590:的明顯不同的也能類推? 01/18 03:12
birdy590:應該先做的事情是想想為什麼當初會有這個條文 01/18 03:13
birdy590:叢且解釋出為何條件完全不同還是應該要適用 01/18 03:15
kaky:APP 會被複製光碟就不會被複製?! 科科... 01/18 11:41
kaky:實體廠商在退貨上還要負擔物流,APP下載退貨成本? 01/18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