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a1477888:這件事本來就不關北市府的事 01/28 19:58
→ aa1477888:法沒修之前還是不能上架... 01/28 19:58
推 andy25215:沒修法GOOGLE就不上架...所以上不上訴差別好像不大 01/28 20:11
→ sai1268:黃色字也只是呼籲~google應該是只會聽聽就好 01/28 20:14
→ w0420cc:就趕快上架 然後法律不要管就好啦 01/28 20:40
→ sky40236:也不能都不要管吧 不然到時候出事又求償無門 01/28 20:42
推 unadix:應該不是這樣解釋吧 照上架 但有消費者主張七日的時候要給 01/28 21:12
推 roder:法院是說違規的條款無效 並不是說法條有誤 01/28 21:49
→ roder:要不要修正條款再重新上架是辜狗的問題 不修一樣可以上架 01/28 21:49
→ voodoolc:腦包官員 01/28 22:27
推 flyboring:問題是法條不是有問題嗎? 沒打算修? 01/28 22:58
推 GeniusKiKi:Google:林北不賣你最大啦 01/28 23:45
推 tipe:沒修法Google付費選項還是不會回來 01/29 01:13
推 roder:法條沒有錯好嗎??是牴觸法條的條款直接無效 國文有這麼難嗎. 01/29 02:16
→ roder:第五段已經寫明了 消費者認為不合理可以自行提起訴訟 01/29 02:17
→ roder:要是你把七天這條法修掉 那你買網拍以後都不能退了 01/29 02:19
→ kaky:簡單來說以前可以以官逼商要他們遵守七日現在你民眾只能自己 01/29 03:11
→ kaky:上法院,如果考量上法院成本恐怕以後很多消費者就只能吞下去了 01/29 03:12
→ kaky:已經有部分廠商直接上法院反制官方要求消保官不得處分了.... 01/29 03:14
推 tipe:看了法院判決了! 但我還是覺得只要立院不修法google還是不會 01/29 05:55
→ tipe:開放付費的樣子... 01/29 05:55
→ Wcw5504:不上訴才正常吧… 法院都說你北市府沒權管了 再上訴也只是 01/29 07:26
→ Wcw5504:繼續被打臉而已 沒什麼意思 01/29 07:26
→ Wcw5504:不過接下來如果中央不介入的話 可能就是僵持下去了? 01/29 07:27
推 jamesporter:北市府只是錯在沒權罰,沒提供七天鑑賞期依然是google 01/29 07:41
→ jamesporter:違法啊 01/29 07:41
推 graciehunter:葉狀屍悲憤崩潰惹 01/29 09:45
推 danny789:怎麼沒人出來抗議GOOGLE這個媒體大怪獸? GOOGLE真老大 01/29 10:55
推 blackskyz:我覺得不先看清楚google賣東西規則就下載,載完自己不爽 01/29 12:02
→ blackskyz:又到處告狀申訴的才是腦殘,購買條約應該中文都寫好了吧 01/29 12:03
→ blackskyz:買之前自己不看怪誰 01/29 12:03
推 tsairay:輸了還要講成自己贏了,顆顆 01/29 13:03
→ Wcw5504:定型化契約違法無效啊 不是寫上去就贏了... 01/29 16:36
→ eva123eva:當然不是寫上去就贏了,但是他有寫,有疑慮就不要購買 01/30 16:58
→ eva123eva:硬要買,最後有爭議才來搞成這樣 01/30 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