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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不知道這可不可以po耶? 不過我覺得他說的還挺一針見血的! 深入我心~XD 如果不能po的話,我會自刪!或是請板主代勞..謝謝!^^ (這樣會不會犯板龜,啊~我不想被水"捅"呀!!!!!!!) ---------------------------------------------------------------------- 吳小帽的藝界人生blog http://nicwu73.pixnet.net/blog/post/29493439 可怕的女人。 從來沒有看過這麼可怕的女人,連家中有喪都能巴著人炒新聞。 別把責任推給記者,說什麼記者問,妳不能不答之類的屁話。我是記者,我也被採訪對象 拒訪過,記者問妳話,要不要答、該怎麼答,決定權在於妳自己。 如果我沒記錯,前幾天令尊往生的新聞剛見報時,令堂被問及希不希望他來祭拜,她的說 法是「如果他來,我們會很欣慰」;怎麼短短幾天不到,我再看報紙,卻成了「不歡迎他 來」。是當初記者寫錯,還是答話的人翻巔? 我不認識妳,但我深深對妳不恥。 這些年來,除了巴著他的名字上報,妳在演藝圈有什麼價值?妳有什麼作品? 妳出書,想回憶當年的舊情,無可厚非。但有沒有必要把很私密的照片、信件曝光?換作 是妳成為那個被動者,你的心情是什麼? 人家結婚,妳有必要把陳年往事翻出來再講一次?令堂還爆什麼當年簽過證書的料,果然 是有其母必有其女,心之醜陋,可見一般! 這樣做,對妳有什麼好處?這樣的曝光有讓妳多幾個通告或演出機會嗎? 如果沒有,為什麼不放了人家?一段情,講了20幾年,如果我是他,大概去當gay了,如 果女人都跟你一樣可怕,誰要愛女人? 也許你不想炒新聞,也許都是記者逼問你的,也許你充滿苦衷,那我教你一個方法,就是 閉嘴。 什麼都不要說,記者們奈妳何? 身為媒體人,我也覺得同業們在發問時,能用一個正常人的角度去思考。如果你和你的女 (男)友分手20多年,期間不曾聯絡,對方家裡有喪事,你有去致哀的必要和義務嗎? 20多年,還不能從往事中走出來,我看見的,不是深情,而是有病。 真的該去求助心理醫生。 2009/10/0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192.117
tpny :我可以說看完覺得很痛快嗎XDDDDDDD 10/12 22:19
aaachinnn :推樓上的!有同感! 10/12 22:27
sbonn :推~~~她該看醫生......老大加油!! 10/12 22:29
nouveauriche:這篇文章還真是中肯XD 10/12 22:45
peacocky :挖賽 超讚的!!!!!中肯! 10/12 23:35
cherrandy :我看完後忍不住哈哈大笑耶!Good Job! 10/13 08:44
EndingKao :送!! 10/13 12:35
imluckygrass:我可以幫她介紹醫生XDD 10/14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