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嗎? ── 政府執意拆除邵族祭場/邵族文化發展協會
今天聽到政府對邵族人土地問題「一切依法辦理」。
談到「依法」 …… ,應該把德化社邵族人趕到日月潭裡,
因為我們的土地在那裡。
在〔中華民國〕成立之前,我們即生活在這裡。他們將我們居住地登錄為
「台電」、「林務局」、「國有財產局」土地;德化社市地重劃時,說我們
佔用公地,「依法」必須補繳 15 年租金 ( 1971 年至 1986 年 ) 再「依法
」承購。我們無力付租金、無力承購時,土地流失大半,數十年來族人妻離
子散,幾乎到亡族滅種的地步,現在連最後的祭場也要「依法強制拆除」、
「依法強制驅離」。
但他們為什麼從來沒有想到要依〔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
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的法呢?
讓我們無奈的舉起「〔中華民國〕憲法」。
為維護憲法的尊嚴:和平、團結、戰鬥。
原住民同胞們、有良知的國民和全世界的人民!帶著相機、攝影機,和赤裸
的雙臂,來體驗〔中華民國〕政府無知、無能的暴力!
時間:2003 年 1 月 20 日上午 8 點
地點:南投縣魚池鄉日月潭德化社碼頭南側
儀式程序:
8:00 - 10:00 邵族傳統儀式,陳進復長老女兒陳秋妏告別式
( 去年誤飲毒酒過世含冤未白,目前骨灰罈還在祭場裡 )
10:00 被強制拆除
如遇阻擋,或經過收費站,請告知「參與秋妏告別式」。
車輛停在公共廁所邊停車場,步行進入。
現場聽從配戴黑色臂章的糾察人員指揮。
不得攜帶任何器械或危險物進場,各團體領隊嚴格要求。
邵族文化發展協會聯絡電話:049-2850351
聯絡人:陳忠成理事長 0935-836223
丹俊傑 0921-337499
石森櫻 0928-365582
資料來源:2003/1/19 海洋台灣電子報 http://news.digitaiwan.com/
http://www.oceantaiwan.com/hom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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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收到電子報的時候,是不會打開看的。
不過這封電子報的開頭寫得真是好。「依法嗎?」
依什麼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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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ssissippi 來自: 61.230.136.199 (01/19 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