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nthro-R91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本所 「博、碩士班研究生論文寫作獎助」實施要點 九十年二月二十六日所務會議修訂 一、名稱:民族所「博、碩士班研究生論文寫作獎助」實施要點 二、申請資格: 申請者為國內外大學碩士班以上已通過論文研究計畫之研究生,得申請獎助。 三、獎助期限: (一)配合學校開課時間,由本年度九月起至隔年六月止,共計十個月。 (二)獲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獎助者,期間自每年七月 起至隔年六月止,共計一年)。 四、申請辦法: (一)申請者檢附簡歷、成績單、研究計畫書、相關著作、學經歷資料以及兩封推薦信函 。 (寄送以上資料各二份) (二)博士班研究生請於四月十一日前,向本所提出申請。 (三)碩士班研究生於每年七月十五日前,向本所提出申請。 五、審核程序與名額: (一)申請者之審查由本所學發會推薦審查人審查之,通過審查者得為本所訪問學員。 (二)博士班研究生原則上推薦兩名:第一名推薦申請中央研究院之「人文社會科學博士 候選人培育計畫」之補助;第二名則由本所依照本「實施要點」予以獎助。 (三)碩士班研究生原則上獎助兩名,若當年度博士班申請人無適合獎助者,得酌情增加 碩士班研究生獎助名額。 (四)以上獲得獎助者,於本所訪問期間,得接受本所安排指導教授。 六、待遇: (一)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之博士班訪問學員每個月二萬四 仟元及定額研究補助(依院方規定)。 (二)本「實施要點」之博士班訪問學員每個月二萬元。 (三)本「實施要點」之碩士班訪問學員每個月六千元。 七、義務: (一)因本「實施要點」得獎助之訪問學員,於訪問期間結束前,應於本所週五咖啡時間 做一專題報告。 (二)因本「實施要點」得獎助之訪問學員,於論文完成時,應檢送兩份博(碩)士論文 交本所秘書室轉圖書館。 八、本作業要點經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09.12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