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徵得博班玉苹學姊同意,提供在版上,
請大家給給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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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亂提想法一下。
1.考古的東西不一定只能提材料,分析一個地方的
考古材料必然有一定的理論架構,或者說,分析方
式。像是小樺之前以「diaspora」來看排灣族墓葬
之家與聚落的關係(好,我知道很抽象),我想這
些考古學的方法、研究方向、想像等,應該是不會
有關於材料上的敏感度吧~而且我覺得一個小型發
表也不需要將研究成果中的材料整個提出來。
2.如果是說「論文」形式,那麼就看大家的需求如
何。如果需要以提論文proposal來幫助自己的,那
就以這個形式。如果不是而只是論文前的初試,
那麼就以別種方式(我也還沒想出是什麼)來發表
。以我來說的話,如果我有可能提,也只可能是談
區域研究或者海外研究的初探,以及可行性的評估
。這一類的。如果有不同需求,那麼不如分成不同
的panell,在不同場次進行。
3.我想說的是阿,反正是我們自己辦的,符合我們
的需求才去創造那個形式,所以我覺得可以自由一
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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