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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神國論看日本天皇制的演變 作者:林明德 日本首相森喜朗於今年五月間,在「神道聯盟國會議員懇談會」(自民 黨二百多國會議員所組成)席上表示,該會三十年來的目標乃在「促使 日本國民明白,日本是一個以天皇為中心的神聖國家」。此一「神國論」 不僅違背了主權在民的日本現行憲法,且令人懷疑其有恢復日本軍國主 義精神的意圖,因而引起日本國內外各界強烈的疑惑與批判。但森首相 卻無意改變其論調,他進一步解釋說:「戰前因將宗教與天皇結合而引 起戰爭,所以戰後提倡主權在民及信教自由,並以放棄侵略戰爭做為國 是,而所謂以天皇為中心乃意味著日本悠久的歷史及傳統。」一般認為 森首相的發言時機,適在眾議院改選前夕,他只不過是為了自民黨的勝 選,意在爭取神社相關人士的選票,不料引起反效果。但這種「神國論」 當與天皇制密不可分。茲就日本天皇制的歷史傳統及其演變過程加以回 顧,並展望日本天皇制將來的趨勢。 天皇絕對主義的確立 日本人以為日本民族之具有獨特的特質,乃是因為自古以來一直擁戴 「萬世一系」的天皇(皇室)。在古代日本,皇室的祖先乃是以奴隸 制為基礎的豪族聯合政權的酋長,旋又成為專制國家的最高君主。但 隨著古代國家的崩潰而喪失其權力,僅能維繫其封建支配者之地位與 權力象徵的儀禮而倖存。 其實自九世紀前後,天皇顯然已喪失其統治日本的權力。公元一三三三年, 後醍醐天皇試圖挽回其統治權,終歸失敗,此後並未有顯著的復辟運動。 雖然如此,民眾對皇室的尊崇卻一直沒有改變,直到近代,幾乎沒有人對 於理念上政治權力源自皇室的說法提出異議。 日本的天皇制在中世的鎌倉幕府和近世的德川幕府武家政權確立之後, 國家統治權的根源在天皇的傳統觀念,以及武家政權利用天皇的政策, 一直得以保存。其實在數千年的歷史過程中,日本直接受天皇制統治 的時間並未超過二百年。近代天皇制的建立,實際上是在明治維新的 「王政復古」以後。支配昭和前半期的「國體」觀與天皇絕對主義, 本來就不是自古以來存在的傳統,塑造天皇為「神」,以及天皇的地 位與權限具有絕對性的觀念,乃是明治維新以後統治者有意識創造出 來的。 在德川幕府末期的對外危機之中,尊皇攘夷論者提倡恢復天皇的傳統 權威,而在倒幕運動的過程中,虛位的天皇卻被利用為爭奪權力的手 段。在幕末被迫「開國」以後,德川幕府的統治開始動搖,封建制多 元統治的一元化與絕對主義改革的指標作用日益強烈,於是尊皇論遂 成為政治上新的理論依據。眾所周知,十九世紀日本近代化的第一步 乃在恢復天皇親政這一大義名分之下所推動。事實上約有一個世紀半, 對皇室的關心與尊敬日益高漲,對策畫討幕的一群人而言,「尊皇攘夷」 形塑成無比強力的口號,利用天皇的名位成為發動倒幕運動一大利器。 由是「王政復古」使天皇重新回到政治舞台的中心,終於變成所有政 治均假藉天皇之名而行的政治形態。 經過明治維新的王政復古,天皇乃被推上最高權力的寶座,隨著明治政 府推行中央集權政策。在精神上強調「萬世一系」的皇統,將天皇神聖 化,建立了天皇的最高權威。在政治體制上,一八八九年的明治憲法樹 立了天皇為主權者而總攬國家政權的政治體制,於是一切政治權力的根 源皆歸之於天皇。 其中最受重視的乃是天皇神聖權威。明治憲法第一條有「大日本帝國由 萬世一系的天皇統治之」的規定,指出天皇的統治權並非憲法賦與,而 明示其為天照大神直系的子孫——天皇所固有。第三條高唱「天皇為神 聖不可侵犯」,強調天皇之不可侵犯性,由是天皇成為神,同時為信仰 的對象。 但就數千年來天皇雖君臨而從未實際統治的史實而論,擁戴天皇的領導 階層並不希望天皇的直接統治。因此,國政應由天皇實際統治的想法, 從來沒有在當時的新領導者腦海中浮現過。一八六八年即位的明治天皇 年僅十五歲,輔弼天皇的重臣們,卻以為決定政治大事的是他們,甚至 認定由他們取代天皇執行「聖意」亦是理所當然。 除了僅有的少數偏激主義者外,對於政府的職責乃在將「聖意」付諸實 行這一點,包含議會人士在內的多數人都沒有異議。至於到底甚麼是「 聖意」,則無法達成共識。蓋天皇親近的高官均自認自己是最有資格且 能解釋「聖意」的人。 承明治天皇之後的大正天皇,由於染疾在身,當無親裁國家政事的能力, 輔佐天皇重臣的權力遂得以無限擴張。由是日本的領導階層,一方面對 於天皇抱持敬意,另一方面卻常作出與天皇本身的意向或願望相反的政 治決定。 憲法學者美濃部達吉的天皇機關說,幾乎為一九二○年代所有知識分子 所接受,卻在一九三五年受到「不敬罪」的宣告。其後掌握實權的軍方, 屢次強調「國體明徵」(明確天皇中心主義的國體觀念),以說明天皇 為中心的日本特有的制度,結果卻淪於軍部陸海軍的指導階層「獨走」的 專制主義。有關天皇的角色由於在憲法上缺乏明確,以致天皇制中心部分 的缺陷無法彌補。既然所有權能均源自天皇,實際上天皇卻沒有行使任何 權能。對於代行天皇權能的閣僚究竟應如何選出亦不明確。當初委諸資深 的元老,旋即以議會中政黨勢力為主軸的菁英領導階層取代,最後卻被 「軍部」所操縱。易言之,天皇的統治權不僅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從文民政 府轉到軍方獨立掌握,最後變成軍方操縱天皇的局面。 天皇的戰爭責任 戰前,日本視天皇為神,並以天皇為國家最高領袖,當年軍國主義者發動, 對亞洲鄰國的侵略戰爭,乃是以天皇裕仁的神聖名義為號召。依據明治憲法, 近代日本的國家權力中心,天皇擁有統帥權(軍隊的指揮權),國務權則屬 內閣。從明治天皇到昭和天皇,「大本營條例」第一條規定「在天皇的大纛 下,置最高統帥部,稱為大本營」,法制上明文規定戰時的最高戰爭指導者 為天皇,實際上統帥陸海軍者亦是天皇。從明治時代到一九四五年日本戰敗 為止,有關戰爭的重要國策,都是在天皇親裁的「御前會議」決定,天皇是 否應負發動戰爭的責任,由此即可推想而知。 至於國務權,依憲法規定,國政由政府(內閣大臣為天皇的輔弼)決定,天 皇依慣例裁可,天皇似未否決過大臣的決定。但在實際的運作上,於奏請裁 可之前,大都先行「內奏」,請示天皇的「御內意」。如不得天皇的同意, 則須重新檢討,否則內閣必須總辭。東條英機(戰時首相)曾回憶說:「天 皇如一面鏡子,拜見天皇時,鏡子如明朗即安心;鏡子如陰暗,則憂心而須 重新思考。」 一九四五年八月初,戰局已陷於無可挽回的危局,天皇乃召開最高戰爭指導 會議,就是否接受波茨坦宣言一事進行討論,力主本土決戰,「一億玉碎」 的軍部強硬派(陸相阿南惟幾、陸軍參謀總長梅津美治郎、海軍軍令部總長 豐田副武等)反對,首相鈴木貫太郎、海相米內光政、外相東鄉茂德贊成, 雙方僵持不下。旋又舉行「御前會議」,仍是三對三的僵局,最後由裕仁天 皇裁決,贊同主和派的方案(在維護「國體」,即保存天皇制的前提下接受 波茨坦宣),遂向同盟國發出乞降照會,並於十五日廣播「終戰」詔書,「 太平洋戰爭」於焉結束。 一九四五年的投降,對日本領導階層而言,唯一的憂慮是有關將來天皇的地 位問題。當時內閣強調「國體護持」和「一億總懺悔」。其間有所謂「天皇 退位論」(近衛文 主張最力,以之作為道義責任,免除天皇法律上的責任, 並依宣言實行國民投票,取得人民的支持,蓋恐日後舉行,將有變成支持共 和制之虞),以作為盟國同意日本「護持」其「國體」的條件。 當時決定日本天皇制命運者主要操在美國手中,而美國的輿論則傾向於廢止 天皇制,但駐日大使葛魯(Joseph C. Grew)等卻是熱心於天皇制的保留 者。其後由於美國總統羅斯福的逝世與東西美蘇冷戰的開始,使美國的遠東 政策產生變化,遂轉而趨向於保存天皇制。一九四五年九月,裕仁天皇密訪 盟軍統帥,這一次的會晤徹底的改變了麥帥的態度,於是美國的對日政策乃 從利用天皇間接統治,轉變為支持天皇制的保存。當時傾向於保留天皇制的 占領當局認為:「日本人如果有機會選擇元首,相信必然選擇天皇為國家象 徵的元首。因有天皇的協力,吾人始能成功的做到無血的登陸。因其命令而 使七百萬名士兵放棄武器,解除了軍備。借助天皇之力而使美國數十萬人的 生命獲救。」麥帥亦依據上述理由,於一九四六年一月向陸軍參謀總長建言: 「過去十年間,天皇沒有明確作出很大干預政治(決斷)的證據。天皇乃是 統合日本國民的象徵,天皇制一旦崩潰,則日本亦將崩潰。如果追究天皇的 戰爭責任,則日本的行政或將停止,游擊戰會在各地掀起,共產主義的組織 性活動必將產生,這需要一百萬軍隊與數十萬人的行政官與戰時補給體制。」 當時日本仍有四百八十餘萬軍隊(其中海外二百七十二萬人,國內二百零八萬 人)。除了少數的不穩(近衛師團二個大隊闖入宮城,發動未遂的政變,神奈川 縣厚木航空隊有不穩的動向)之外,均極平靜。天皇擔心軍隊的歸順問題,屢 次發出◆諭,訓示官兵,並先後派遣皇族至各地宣撫,結果得以在短期內安的 完成整個軍隊的「復員」工作。實際上,盟軍「無血入城」所目睹的是,天皇 與日本人之間的連結——在天皇名下發動戰爭而失敗,雖有數百萬人死傷,但 天皇的「威光」卻絲毫沒有受到損傷——對於東京的盟軍總部以及美國當局來 說,都是一種文化衝擊。於是他們逐漸傾向於贊同保留天皇制,以為這是促使 占領行政順暢的最佳方法。 但波茨坦宣言的大前提是「日本的民主化」,因此盟軍總部於一九四五年十月 初,頒布「自由的指令」,鼓勵日人對天皇制的自由討論。旋又發出「有關政 府對國家神道、神社神道之保證」命令,強調政教分離。復為了促進民主化, 不得不使「現御神」(Akitsumikami)的天皇,變成人。翌年元旦的「新日本建 設有關的詔書」(即所謂「人間宣言」)乃是基於這種背景而來。 其間「皇室」曾進行宮中改革。首先是皇室財產的整理。一九四五年十月,經 過清查,皇室的財產除了美術品與寶石類之外,總額達十五億元。十一月,盟 軍總部下令凍結皇室的財產,隨即組織「皇室財產處理委員會」重新調查,結 果正確的數目是三十七億四千多萬,並於一九四七年三月底以前繳納三十三億 元財產稅給國庫。此外,宮中機構亦進行改革,宮中人員由終戰時的六千餘人, 裁減為一千餘人。皇室典範亦經過改訂。戰前稱之為皇室自律主義,帝國議會 不能置喙宮中之事。皇室財政亦與國家財政並立,皇室典範與大日本帝國憲法 同為國家之根本大法。以憲法為最高法規的國務法體系與以皇室典範為最高法 規的宮務法體系,成為二元並立的狀態。依據舊憲法,「皇室典範的修正不必 經過帝國議會之議」,但新典範乃是「國會議決的皇室典範」(憲法第二條), 法律位階居於憲法之下。至此,皇室財產亦屬國家所有,皇室的費用亦須經過 國會之議決。 天皇角色的變化 戰後日本在各方面都有很大的改變,其中變化最大的是主權的轉移。戰前的日 本是天皇主權。天皇擁有整個國家並掌握統治臣民的絕對權力。但戰後天皇主 權已轉變為國民主權。從此天皇的角色丕變,自一九四六年二月起,天皇常到 戰災都市、農村、工作場所等地視察慰問(巡幸),增進了國民對天皇的良好 印象,不啻為天皇下凡。 天皇制雖繼續存在,在本質上卻與戰前完全不同。戰前天皇制的結構,乃是絕 對的專制君權神授論,天皇的權力及地位均由神所賦與,天皇本身具有神格而 非一般人,因而神聖不可侵犯。所有涉及皇室的問題,包括皇位的繼承、皇族 的財產及婚姻等事項,均由天皇制定「皇室典範」來自行規範,絕不允許政府、 議會或臣民介入干涉。天皇不僅掌握制訂憲法及修改憲法的權力,且可依其意 願自行規定國家最高的法律規範(欽定憲法),同時總攬統治大權。雖設有國會、 內閣以及裁判所(法院),但都只是天皇的輔佐機關。天皇可自行頒布「◆令」, 視同法律,內閣僅只是輔佐天皇處理行政事務的機關,至於裁判所則是以天皇 名義從事審判。除此之外,所有軍隊皆屬於天皇私人所有,因此稱之為「皇軍」, 天皇掌握統帥權,可直接指揮軍隊,甚至連對外締結條約、宣戰、媾和及戒嚴 權限亦都屬於天皇大權。 但戰後的情況已完全不同,蓋依照新憲法第一次條規定,天皇的地位乃是基於 國民全體的意見而來。因此就法理而言,如經由多數國民同意,便可修改憲法 或廢除天皇制。由此可見天皇的地位已不再是神授,而是由國民所賦與,受國 民主權原理所左右,天皇已由神的天皇變成國民的天皇。 依據憲法的規範,天皇已無法對實際政治及運作造成任何影響。戰後日本國內 雖曾出現幾次社會動亂,以致政局陷於不安,但天皇卻始終遵循憲法的規範, 從未介入或主動出面解決,由此可見象徵天皇制的本質。 天皇既不介入實際的政治運作,其所以仍讓這種違反民主的封建天皇制繼續存 在,實繫於日本傳統歷史文化的背景。茲將其主要原因歸納如下。一是純粹感 情的因素。蓋神道及神社使天皇成為宗教崇拜的對象,一時難以否認其存在。 且在家族主義制度下,天皇已成為整個大和民族之「長」,天皇的身分有如 「大家長」,是日本人孝順尊崇的對象。復由於歷史傳統已使天皇的存在與 日本社會密不可分,蓋恐天皇制一旦消失,將造成日本社會完整性的喪失。 二是就價值理念的因素言,天皇是日本全民道德的準繩,天皇的存在可使日 本社會有道德典範的客觀標準,無形中成為國民的禮儀規範準則。三是政治 上的因素。不僅國家儀式會因天皇的參與而更具權威性與莊嚴性,且能緩和 政黨之爭,牽制體制的破壞。而具有中立穩定政局的功能。四是制度上的需 要,議會內閣制在運作上似乎要有虛位元首存在。日本若廢除天皇制,恐須 花費公帑,定期選舉象徵元首,這種由選舉產生的國家元首,事實上不可能 如天皇般的維持中立法,或多或少總會介入政爭,而有影響政局的安定及政 制體制運作,甚至危害議會內閣制之虞。 其實,天皇制乃是以氏族制的祖先崇拜的習俗為根基而成立。日本人以為不 僅是對雙親的孝行是重要的,且深信盡孝乃是對祖先敬仰的方法。且有一種 從親人追溯到祖先無限系譜時,這種系譜逐漸接近源流,終於與天皇的源流 一致的信仰。明治憲法第一條之中有「大日本帝國萬世一系的天皇統治之」 所表現的萬世一系主義,或明示憲法所頒布神◆主權說,正是奠基於這種國 民氏族制的祖先崇拜。至於國與家,天皇與家父長,忠與孝各自兩系列的概 念,已深植人心,因此忠與孝,天皇與家父長的形象既然重疊而存在,則 「御真影」(天皇的肖像)當然在邏輯上與各家庭的神衹或佛壇裡的父母、祖 父母的相片對應是理所當然的。「天皇為父執輩」的感受已根深柢固,因此, 做為親近權威的天皇,乃得以受到國民的協力與支持。 「象徵天皇制」的定型 裕仁天皇逝世後,天皇制曾引起其存廢問題的討論。保守的執政黨自民黨傾 向於擁護「象徵天皇制」,但黨內改憲論調亦甚囂塵上,引起多數支持「象 徵天皇制」,排拒「元首天皇制」的在野黨、學術界和民眾的疑慮和恐懼。 蓋咸認象徵天皇制是經過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歷史反省的表徵,為日本大多數 國民所贊成,對於「元首天皇制」的抬頭表示高度的警覺。 姑不論天皇個人的反應,最重要的是天皇制的大變革,一般國民到底作何看待。 日本人似乎是泰然甚至熱烈的接受,蓋理論與實際逐漸一體化為其理由。雖有 極少數狂熱的民族主義者仍倡導回歸舊的國體,數十年來守舊派的政治家亦有 人主張應將理論上的「主權」歸還給天皇,但這種論調居於少數,而不具任何 意義。大多數日本人都對天皇有一種漠然的敬意與愛情。雖有不少人是漠不關 心,甚至有少部分抱持敵意,尤其是以年輕人為最。 但就整體趨向言,反對天皇制運動似已日益消褪,連日本共產黨都不再倡導廢 止天皇制 。一九五九年,當皇太子與平民出身的企業家女兒(現在的皇后,正 田美智子)舉行結婚禮時,年輕人之間又恢復了一般對皇室的熱情。一九六○ 年五月,安保鬥爭使日本的社會陷於混亂不安,引發對立激化的狀態。因此, 以自民黨為主的保勢力遂有意藉助天皇的影響力,重建社會的安定基礎,於是 昭和天皇逐漸的又被塑造成威嚴的形象,並與民間隔離。(政府的各種活動盡 量由天皇主持,並強化使用昭和年號,且舉行天皇在位五十週年慶祝儀式,以 促使國民重新認識天皇存在的功能。同時亦對傳播媒體有關天皇的報導內容予 以管制,強化靖國神社的地位,以恢復天皇的神聖性質。 )從政治隔離的皇室, 如今已發揮其做為國民統合的象徵、安定的象徵。若要任意參加與政治有關的 活動而利用皇室,必將遭遇激烈的抗議,因此皇室將成為日本國民點綴風景恆 久而無害的裝飾品,而為一般人所接受。事實上戰後五十年來,日本天皇已調 適由「元首天皇制」轉變為「象徵天皇制」,裕仁天皇恪遵憲法的虛擁其位, 無為而治,日本國民亦已習以為常。據《讀賣新聞》於裕仁天皇逝世後所作民 意調查顯示,支持象徵天皇制者高達百分之八十二,只有百分之八的人希望賦 與天皇更大的實權。無怪乎日本自民黨的憲法調查研究會,在經過長期間的調 查研究後,終於提出了一項否定修改憲法的調查報告,強調「象徵天皇制」既 已定型,且廣為民間所接受,實無修改現行規定的必要。 雖然仍有一小部分的人認為從戰前的「元首天皇制」,到戰後的「象徵天皇制」 急遽變化,乃是迫於戰敗的情勢,因而基於強烈的民族自尊情感,以及東方忠 君的傳統文化,希望能回到「元首天皇制」,或至少能賦與天皇較大的實權, 然而多數國民已然喜愛主權在民的價值,以及西方民主憲政體制,希望維護 「象徵天皇制」。 無論日本社會各方面及朝野各政黨對天皇的看法是如何的見仁見智,聚訟紛紜, 現行「日本國憲法」既然第一條明定「天皇為日本國象徵,及日本國民身統合 之象徵,其地位基於主權所在之日本國民之總意」,除非自民黨內部改憲勢力 能造成風潮,修改憲法,回歸戰前的「元首天皇制」,否則「象徵天皇制」似 乎是不會變動的。(作者為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0.3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