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chan (六隻字母熊)》之銘言:
: 前面是解釋這兩篇文章中我所無法控制的部份,
照 pochan 的 說法﹐編輯任意刪節註解與書目﹐亦未將完稿於出版前交付
作者最後校對﹐這是該刊物需要改進的地方﹔基本上不關我們的事﹐諸君
只要記得﹐將來有機會主編專書或期刊不妨以為借鏡。另外一點 pochan
提到材料發表權的問題﹐是為兩篇文章作者所無法控制的部份。這裡我就
要惹人嫌地吹毛求疵一番了。我以為﹐在已知材料發表受限制的情況下﹐
作者不該選擇一個比較研究性質的標題﹔為文文不對題終究大忌﹐何況摘
要之中明示本文將進行比較研究。
: 我想借由廣泛的比較整理出"鹽業生產遺址"與"非鹽業生產遺址"的差異,
: 這個差異可以提供其後鹽交換的一個基礎
: 而廣泛地選擇世界各地的製鹽遺址及民族誌來進行類比的原因在於
: 強調鹽業生產過程中有一些接近於universal law的特性,
: 這些特性包括"大量高密度出土"、"同形制90%以上"、
: "器形及製作上的特點"、"最佳化的傾向"、"同一體積的傾向"、
: "鈣化物的殘留"、"大面積的火燒痕跡"等等,
: 這種一致性的原因並不是因為文化傳播的關係,
: 而很可能是"要大規模生產出適於長距離運輸貿易的鹽"的一個普同的傾向
: 由於要突顯這個特性,我才舉出世界各地的例子來進行討論
: 在目前能收集到的世界近百個遺址中,幾乎都符合這些條件,
: 為了要確定是否有所疏漏,
: 在田野期間我也邀請曾在美洲、大洋洲、歐洲、
: 日本及非洲做過鹽業研究的學者到我的遺址上考察討論,
: 他們也都表示這件要件都和他們在該區域所遇到的遺址條件基本相符
這裡列出來製鹽遺址的特徵除了鈣化物殘留我不確定﹐其它每一項都和窯址
相符合。另外值得注意的﹐在一些水質比較硬的地區﹐土壤中常見有大量碳
酸鹽堆積﹐這種自然現象若發生在窯址﹐可能被誤認為鹽業遺址。也就是說﹐
即使陳文列舉的這些條件都具備了﹐還是不能排除遺址為陶窯的可能。由於
陳的企圖必需通過對鹽業遺址地理分佈模式進行討論﹐這類遺址的確認相對
重要﹐應該更嚴謹檢視。不過﹐經作者補充解釋﹐已蒐集近百個世界各地製
鹽遺址比較﹐又有來自五大洲學者專家實地考察背書﹐戰術上似乎有效達到
統計歸納的目的了﹐或者刻薄的說﹐循環論證。
: 至於認為鹽是戰略物資的說法,當時只是順著一般的說法來寫,
: 因為擔心岔題,所以沒再做討論,
: 事實上我在論文中已經完全對這個說法進行更正及討論
好﹐那我的評論續集就可以先不寫了。 [擦汗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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