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legancy ( )》之銘言:
: 如果narrativity是一種人類學家說故事的能力、是一種人類學家將經由田野
: 歷程中所見所聞所記,在與報導人互動、與田野地人群互動之後,所產生的生活
: 理解、分析、詮釋性故事;那麼rupturing of narrativity應該是,在上述的歷
: 程當中,narrativity的主體性與時間深度不明顯的現象。而power就是在rupturing
: 產生的過程中,支配、引發這個過程,或是將這個過程合理化等等運作程序的人
: 、事、物。可是,Ortner她以為Foucault式的後現代權力觀,也還並不能滿足她的
: 理論與實作取徑。那麼,人類學家對於narrativity為何還要重視?又要怎麼去重視
: ?Power的存在又要如何解決?
: Ortner說,社會理論中一個重要的領域就是識別出「在製造與詮譯社會生活當中
: 」narrativity的中心性與理論性;所以呢?人類學應該要以一種「帶有理論」的
: narritivity來呈現被研究者,而這個「理論」同時也要能夠展演出narritivyty中
: 的意圖、意向、欲望、人們的生活實踐、人們對於生活的企劃。可是,Ortner所認
: 為的這個理論到底是什麼?
: 是「實踐論」?誰的實踐論?Sahlins?Bourdieu?
看起來,都不是呢。
看了The Fate of "Culture"的導言,
原來為何Ortner會強調土著的story-telling,進而narativity
根源還是Geertz,尤其是Geertz在"宗教作為文化體系"中所說的
human beings as vulnerable creatures who need "meaning,"
in the sense of order and purose and reason, in order to survive,
in order to grapple with the threat of chaos and evil.
(這是The Fate of "Culture"第九頁,我沒有去找Geertz的原文和中文翻譯來對)
所以她才會在演講稿中說,說,她對實踐理論的觀點(版本?)
是「社會生活是三重地被敘述的」
story-telling之所以可以解決Geertz一向被批評的沒有power之問題
因為故事是actors對權力的反應,有actors的意向與agency在其中。
文化就是了解此"imaginative worlds"的工具
了解他們建構的權力與agency之形式,和他們的欲望(p.9-10)。
: 如果是這樣一類的「實踐理論」的話,Ortner好像沒辦法將narrativity與實踐、
: 結構、文化構連起來;連解決存在研究當中的power好像也沒提到。更簡言之,講稿標
: 題的narrativity、history、culture、live,還是不明白有什麼關連,而且又扯進一
: 個power。
所以,小朱學長的問題,首先就是Geertzian可以把power給成功地納進來嗎?
第二個問題是Ortner's version of practice theory
到底是怎樣的practice?
不同於Sahlins或Bourdieu,
我想Ortner版本的實踐理論,和「結構」的關聯性是很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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