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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這是這次報告的大綱: 「十六到十八世紀的法國社會與法國歷史研究」 如標題所示,我的報告中將包含兩個主題: 一是「十六到十八世紀的法國社會」,二是「法 國歷史研究」。若將兩個題目各自抽出,兩者均 可成為一個獨立的報告主題。但我這次所要報告 的,並不在於完整呈現這兩者牽涉的所有問題與 研究成果,而是想透過對於十六到十八世紀法國 社會的介紹,建立思考目前法國歷史研究的參考 座標。 而這種思考的建立如果是可能的話,又是基 於兩點理由。第一,十六到十八世紀位於法國史 的中間:上承十世紀到十五世紀的中古時代(若 我們把法國史從卡佩王朝開始算起)、下接1789 年後的當代。因此,這個時代不但保留了中古社 會的某些特徵、並正要發展出一種現代社會;所 以當我們在瞭解十六到十八世紀的同時,也會觸 碰到中古史與當代史的問題與研究。第二,我認 為要思考目前法國歷史研究發展出來諸多對於文 化的討論,必須先建立在對於其研究對象社會的 認識;而這也對應了法國歷史研究在二十世紀的 發展歷程:即在1960年代以前,法國歷史學仍由 社會經濟史主導;從1960年以後,歷史學者逐漸 在眾多的社會經濟史研究成果中,發展出對於文 化與社會的思考。有了社會史的認識以後,其他 的歷史研究比較能具備討論的基礎。 值此,這個報告對於十六到十八世紀法國社 會的介紹,將側重於兩點:第一是這個時代人們 的社會生活空間,第二是在這個社會中各種不同 的人群。法國地處歐陸的西端,在工業生產尚未 主導之前,這塊土地上大多數的法國人仍生活於 鄉野中以耕種為生;而在這鄉野耕種地上則分化 出另一群人,他們以農人生產出的資源做為他們 自己的資源,於是發展出了不同的空間單位、不 同的人群聚合方式。我們便可以在這空間與其中 生活的人群中,初步理解此時法國社會的構成, 進一步瞭解一些其他在歷史中形成的現象,如社 會團體(貴族團體、在鄉野之外的城市社會)與 組織制度(政治組織與教會組織)。 最後,我從這裡引導出目前法國歷史研究的 幾個大方向,如宗教實踐、生命信仰、政治生態、 教育學術、物質文化等等。我們將可以看到這些 新的研究雖然表面上與傳統社會史的主題無涉, 但其構成實與之緊緊相連;若進入這些研究時缺 乏對於該社會的認識,將使這些研究被孤立而看 不見其豐富的內涵與進一步討論的可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29.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