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學年度第2學期(95年3月-6月)僑生工讀
一、申請地點:即日起至3月4日。
二、申請地點:校總區行政大樓3樓僑外生輔導組。
三、申請手續:1.填寫申請表
2.上學期成績單
3.護照、居留證、郵局存摺影本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加蓋本學期註冊單)
四、工讀時數:每月工讀20小時(本期工讀共計4個月)
五、工讀金額:每月新台幣2500元整。
六、申請資格:凡本校僑生(家境清寒)、未領取僑生公費者皆可提出申請。
七、具備專長:如電腦中文輸入、網頁設計、程式設計及熟諳海報設計、
編輯實務....請務必註明,以便安排適當之工讀單位。
八、本校清寒僑生工讀辦法及申請表,請逕上橋外組網頁下載,或逕赴橋外組領取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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