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geva (懷念)
看板Anthro05
標題Re: [公告] 關於[族群藝術與文化課本]一文
時間Sat Sep 23 12:47:02 2006
講義若是老師自編的,完全沒有經過出版社出版,
那麼版權還是在老師手上的話,他要印幾份都沒關係,
但若是被出版社買斷,就不能擅自加印了。
這是講義的定義:教授針對自己教的科目自編的教材,未經出版。
所以講義應該是合法的。
謝謝。
※ 引述《DBcat (深藍色的天綴著星..)》之銘言:
: 667篇文章已經寫的很清楚,
: 不管是印講義或是課本,
: 都不是什麼正當的行為..
: 所以為了保護和我們合作的店家,
: 不方便在網路上公佈他們的店名及位置,
: 請大家配合!
: 謝謝..
: 版主大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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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1.58.178
推 waidi:其實根據智財法46條,並不用太擔心(法律系教授說的) 09/23 15:37
→ waidi:而且我們講義上都有著名課名與上課教學講義 09/23 15:38
→ waidi:更何況我們本來就不是印整本書 09/23 15:39
推 DBcat:謝謝補充.. 09/23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