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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整理資料時,赫然發現台灣衛生署目前(2008.11)似乎尚未核准蕾莎瓦 用於末期肝癌治療啊!?許可字號可至衛生署藥物諮詢網查詢 http://drug.doh.gov.tw/index2.php還是只適用於晚期腎癌。 挖咧!這藥,美國FDA早在2007.11就通過肝癌的標靶藥物了。 (2005.12是通過用於腎癌治療) 大陸在今年七月就通過了。還有慈善計畫,四個月以上有條件免費服用等等! 亞太地區,核准用於肝癌的國家,還有韓國、印度和馬來西亞。 台灣怎麼這麼慢?亞太地區第三期的臨床試驗,樣本來自大陸、韓國和台灣啊。 前兩者都核准了,台灣還在公文旅行嗎?參考各網頁資料報導台灣衛生署預計 今年底蕾莎瓦才會通過用於晚期肝癌。 我到現在才恍然大悟,家父是採專案審核且偷跑咧~家父在今年九月被醫生宣 判肝癌轉移惡化,尤其是骨轉移部分,之前腰椎的轉移種瘤,已做過很強的放 療,無法再做了。醫生說,只有標靶藥物一途可試。我們要自費買藥,還被該 醫院的主任藥劑師攔截,說要主治醫生寫公文。 那時候還搞不清楚狀況。覺得時間寶貴,怎麼能等醫院的官僚公文旅行呢?於 是先行向外購藥。簽呈到10月中旬下來了。原來是這麼一回事,不是該醫院官 僚、是衛生署官僚。 -- 我也寫了部落格:貴煞人的蕾莎瓦 http://blog.roodo.com/emmaoak/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1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