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整理資料時,赫然發現台灣衛生署目前(2008.11)似乎尚未核准蕾莎瓦
用於末期肝癌治療啊!?許可字號可至衛生署藥物諮詢網查詢
http://drug.doh.gov.tw/index2.php還是只適用於晚期腎癌。
挖咧!這藥,美國FDA早在2007.11就通過肝癌的標靶藥物了。
(2005.12是通過用於腎癌治療)
大陸在今年七月就通過了。還有慈善計畫,四個月以上有條件免費服用等等!
亞太地區,核准用於肝癌的國家,還有韓國、印度和馬來西亞。
台灣怎麼這麼慢?亞太地區第三期的臨床試驗,樣本來自大陸、韓國和台灣啊。
前兩者都核准了,台灣還在公文旅行嗎?參考各網頁資料報導台灣衛生署預計
今年底蕾莎瓦才會通過用於晚期肝癌。
我到現在才恍然大悟,家父是採專案審核且偷跑咧~家父在今年九月被醫生宣
判肝癌轉移惡化,尤其是骨轉移部分,之前腰椎的轉移種瘤,已做過很強的放
療,無法再做了。醫生說,只有標靶藥物一途可試。我們要自費買藥,還被該
醫院的主任藥劑師攔截,說要主治醫生寫公文。
那時候還搞不清楚狀況。覺得時間寶貴,怎麼能等醫院的官僚公文旅行呢?於
是先行向外購藥。簽呈到10月中旬下來了。原來是這麼一回事,不是該醫院官
僚、是衛生署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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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寫了部落格:貴煞人的蕾莎瓦
http://blog.roodo.com/emmao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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