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suchun (Fletcherman@LAB)》之銘言:
: 講老實話,我其實很害怕這個網頁寫的東西
: 因為,這玩意是內行人看門道,外行人看熱鬧。
: 兩個病人腫瘤縮小了,但是後來怎麼了呢?還有花費呢?
: 兩個病人,還是零星個案.........
: 不是蘇醫師不會做,而是蘇醫師覺得這樣對於病人以及家人的好處十分有限。
: 基於入行發的誓言,只能說到這裡了。
: ※ 引述《p4689428 (海)》之銘言:
: : 蘇醫生只有提到Tarceva
: : 我是在http://blog.tmu.edu.tw/cjtai/
: : 看到北醫似乎有其他方法
: : 但是好像板上對北醫都沒怎麼提到過
原po想找第二醫囑,這是人之常情,
現在醫界也很鼓勵。(至少我看到的癌症書都這樣寫)
版上有很多尋找第二醫囑的參考文。
S大的建議,也很重要。
(p.s.謝謝S大給我"誠實告知"的中肯建議)
癌症治療時,選定醫生很重要。
尤其是晚期癌,需要內外放射科的一起努力。
定了就不要換。
我非常欣賞家父的醫生。不過為了避免有拍馬屁的嫌疑。
一切塵埃落定後我在總結經驗吧。
上次回診,也就是醫生宣布蕾莎瓦對抑制家父肝癌細胞無效時,
我懇請醫生:「不要考慮錢的因素,錢不是問題。
怎樣對我父親才是最好的。」
醫生回道,「錢怎麼不會是問題呢?錢才是問題。」
我後來很認真地想了這段對話。
真的,錢是很大很大的問題。
對於晚期癌來說,
是用萬換日。
錢要多到滿出來的那種地步,才有各種機會。
沒有那麼多錢的平民百姓,
還是循正常管道,
作我們能做的、該做的,就好。
(anyway,再有錢,只要是有機體就會死。也只是延長啊。)
很殘酷,
但認清這殘酷的事實,
會減少很多病患和家屬的折磨。
回首標靶來時路啊!!
Tarceva似乎已經健保有條件給付了(限定用於某種肺癌?)
自費:1971元/tab(100mg)、2256)元/tab(150mg)<--2007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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