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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ba (飛身攻擊)》之銘言: : 不錯啊! : 現在我們就是在討論"限定使用期限"這個合約是否適合 : 以你討論的例子來說 : 贈送的那兩張當然是可以限制期限 : 但是買的那10張就不可以 : 不論是否合理 現今的法律是這樣訂的 : 沒有什麼店家的規定比法律還大吧.. : 違反此法的 我想 稱之為黑店並不為過 : 說簡單一點 在法律變動之前 這就是消費者的權益 f兄 一"本"禮卷或是回數票 業者可沒跟你簽二次契約或額外約定 上開見解顯無法說服人 要談法律 也得業者違反強制規定再說 否則依契約自由原則 雙方合致就算 前文已說過 業者不是單一只賣禮卷或回數票營運 仍有多種消費方式可供選擇 如客運業 有單程 來回 回數票等三種 而價錢計算上亦不同 此時消費者想卡便宜 本就須自己想清楚 畢竟 沒人強迫消費者一定要買禮券或回數票 且如果業者已提供相當時間供消費 逾期約定無效 要難謂與法有違 -- 這年頭雖不是衣帽年,可是人敬有錢兒的,狗咬提籃兒的,是千古不變的道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