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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原po對於yahoo的指控絕對站的住腳! 不說別的, 我本身在美國ebay當賣家, 就拿他當例子好了; 有時候使用關鍵字不當, 違反"禁止誤導搜尋"政策時, ebay會先來信告知賣家因為此物品違反了刊登政策, 會被予以下架, 信中更是會再跟賣家詳細的說明一遍刊登政策和他下架的標準及理由. 最重要的是,"全數退還此件物品刊登之費用" 在國外刊登的費用有經驗的朋友都知道, 真的是超昂貴, 隨隨便便都上百元, 加個廣告,一批一二十件下來, 一次花個一兩千刊登費並不誇張. 但是這種錢, 人家老外絕對不會也不敢去收. 否則在美國消費者意識那麼高的地方, 你早就被人家告死了! 像台灣yahoo這樣, 不跟你說把你下架的依據和標準在哪, 只用一句"違反拍賣精神"呼嚨過去, 就沒來由的"沒收"賣家的錢, (是為了懲罰賣家嗎??這樣做到底有什麼正當性,我完全找不出來) 賣家甚至連申訴的管道都沒有, 要不是今天原po有號召力, 要辦大家抵制他的簽名的話, 你想yahoo會退原po那八百多塊嗎? yahoo連理都懶的理你呢! 這不就又回到無法治社會大家弱肉強食各憑本事的時代了嗎? 講難聽一點, 這跟土匪不是沒兩樣?? 我是很覺得很遺憾啦, 這麼惡劣的一家公司, 竟然還會冒出那種"不想用就不要用","加入他就是同意他的條款了"的論調. 大家身為消費者, 面對這種近幾壟斷市場又趁法規未齊而無法無天的爛公司, 應該要發動群體的力量去迫使其改進, 而不是一直消極的縱容他, 看了黑店板的文章那麼久, 不誇張的說, 台灣現在的消保意識(包括自我保護尋求救濟的意願) 大概落後歐美先進國家100年吧! (也就是少的可憐) 我覺得上面mchotdicks大的文章說的真的很棒, 現在台灣就是需要更多像你這種, 具有強烈消費者意識的人, 然後少一些"說風涼話","事後諸葛","怪罪消費者不做功課"這樣的行為, 否則這種吃定消費者的爛公司永遠都會存在. PS.希望原po不要被這八百多塊收買了, (yahoo也太扯了,要收買人這少也要全額退費吧.....囧) 我支持你跟消保官投訴! 要不然從以前到現在,肯定還要包括將來, 還有不知道多少人要被這樣坑了! 賺錢不是這樣賺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102.180 ※ 編輯: dae11jp 來自: 218.168.102.180 (03/30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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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odlecool:贊同 06/09 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