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giza (一年沒換暱稱)
看板Anti-ramp
標題Re: Yahoo奇摩拍賣嚴重欺騙消費者!請大家抵制!
時間Thu Mar 30 17:38:15 2006
[恕刪]
看了這麼多篇文章..我想我有些想法與大家分享
首先,就已那碗麵來說吧
如果門口有貼了一張告示,告訴你要怎麼吃這碗麵
你的筷子要怎麼拿...
那這時候我們先來評估這東西
1.那公告到底寫的是否明確,是否可以用科學的方式判定是否違規。
2.這公告很明確,只是是否違反規則得自由心證。
3.這公告根本就不明確。
以1來說,如果你覺得這東西可以接受,那麼一但進去吃麵後,如果有違反
規則,那麼就得依照規則走。只要客觀來說你真的違反了,其實大概就得
這樣子。至於說這個規則合不合理,這點在進去麵店的時候根本就是沒的談。
要,你就是在進去前跟他討論,看他願不願意修改。如果他堅持不要,
你要就是follow他的想法,要就是離開。畢竟店是他開的,他的規則是他定的
,合不合理這也是你自己在沒有人逼迫下可以決定的。
所以,身為消費者的責任,你必須確認好所以的規定,
縱使你花錢,那也只是讓你成為消費者的身份而已,不代表說你可以事後再來
與老闆吵說合不合理了。
反正,這東西就是一番兩瞪眼,就像你辦手機一樣,一旦你簽名了,那
你就有責任去看清楚,去搞懂,這些規定是在寫什麼。
以2來說,這點就很有的討論了,
首先,你還是進去的話,那麼你還是得遵守規則。
但是,如果你覺得他的判定是有問題的,你當然可以跟他討論。
不過,有件事情還是得搞清楚一下。
縱使你花了money,你成了消費者,你還是有身為消費者的責任。
老闆也有老闆的責任。不是說花錢就是大爺了。
老闆認為你的角度不好,你當然可以要求他提出證明。
反過來說,你身為消費者,也應該提出不違反的證明。
這中間自然就有可以討論的地方。
Keep in mind.
不是去討論說那個規矩合不合理,
而是去討論他到底判你違反的理由。
當然,在這種狀態下,當然心裡會不好受,但是這東西就是這樣。
如果你看了覺得就是自由心證,你就得承擔會有這樣後果的機率。
以第三而言,我個人是認為就得小心謹慎了。
還是得先問問老闆比較好。
總之,
定型化契約,若老闆就是要用這種方式,他不想跟你一條一條討論的話
,這是他的自由。他沒有義務也沒有責任要跟你一條一條討論。但是你可以
要求他解釋,你可以要求他講解,如果他高興,你也可以問問看是不是可以一調一調討論
,如果他願意一條一條跟你討論修改,這是他人好,不代表他一定要這樣。
因此,定型畫契約往往就是yes or no。這東西有沒有得談,得看老闆。他不想談
,他就是想這樣,那這是他的自由。如果事後一個一個討論,那確實就很累人了
-----------------另外的想法-----------------
其實一個類似,但是不見得可以套用的想法
就是去辦美國簽證。
如果辦過的就知道,在911後,辦美國簽證是很花錢的 (US$100 + NT$260)
其實最受爭議的地方,就是他有一關是面談
簡單說,就是他決定你這筆錢花的值不值得。
辦美國簽證的要求很多,你必須替自己提出證明你不會跳機。
當然,也許我們會想說,我們花錢了,為什麼還要自己拿東西證明自己不會跳機?
因為你要去別的國家啊。他們有權力阻止或放行。你要去別的國家
他們規定的嚴格,這也是他們的自由。
他們要求一大堆,還要你蓋指紋,還可能讓你花錢不讓你進去,
其實這些規定也就像是定型化契約一樣,你要就是遵守,要就是別去。
就像是AIT的網頁寫的,如果不過,他們不需要退費。你說這算不算黑?
(PS: 其實台灣有97%會過)
他們又不犯法,況呼這也是他們的自由。
這種狀況我們算是消費者嗎?
而且他們的規定就是不需要告訴你為什麼不讓你過。
告知你沒過的時候,你跟他討論的沒什麼用。他也不一訂會讓你解釋。
只是沒辦法,畢竟這是別的國家啊,這是他們的規定,
想要,就得按照規定來,因為他們也說的清清楚楚的了。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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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幾時有,把酒問青天。
不知天上宮闕,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風歸去,又恐瓊樓玉宇,高處不勝寒。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間。
轉朱閣,低綺戶,照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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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4.180
推 is1128:很中肯的想法,推 03/30 17:43
推 breezybud:舉例很貼切咧~不過不同的是.美簽我們無力改變.Y拍則有機 03/30 18:44
→ breezybud:會.無論如何.我想大家都同意Y拍有改進的空間吧. 03/30 18:44
推 yacumo:這篇也推~~ 05/02 20:36
推 noodlecool:推 ~ 條理分明 06/09 02:42